国际航空货物运输(International Airline Trans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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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航空货物运输是指以航空器作为运输工具,根据当事人订立的航空运输合同,无论运输有无间断或者有无转运,运输的出发地点、目的地点或者约定的经停地点之一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而将运送货物至目的地并收取报酬或提供免费服务的运输方式的统称。
国际航空货物运输的主要方式有以下几种:
第一,班机运输(ScheduledAirLine)。
班机运输是指在固定航线上飞行的航班,它有固定的始发站、途经站和目的站。一般航空公司都使用客货混合机型,舱容有限,难以满足大批量的货物运输要求。
第二,包机运输(CharteredCarrier)。
包机运输分整包机与部分包机两种。前者由航空公司或包租代理公司按照事先约定的条件和费用将整机租给租机人,从一个或几个空站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它适合运送大批量的货物,运费不固定,一次一议,通常较班机运费低;后者由几家货运代理公司或发货人联合包租一架飞机,或者由包机公司把一架飞机的舱位分别租给几家空运代理公司,其运费虽较班机低,但运送的时间比班机长。办理包机至少需在发运前一个月与航空公司洽谈,并签订协议,以便航空公司安排运力办理包机过境、入境、着陆等有关手续。如货主找空运代理办理包机应在货物发运前40天提出申请。
第三,集中托运(Consolidation)。
集中托运是由空运代理将若干单独发货人的货物集中起来组成一整批货物,由其向航空公司托运到同一到站,货到国外后由到站地的空运代理办理收货、报关并分拨给各个实际收货人。集中托运的货物越多,支付的运费越低。因此,空运代理向发货人收取的运费要比发货人直接向航空公司托运低。
第四,陆空陆联运(TAT Combined Transport)。
陆空陆联运分三种:一是TAT,即Train—Air—Truck的联运;二是TA,即Truck—Air的联运;三是TA,即Train—Air的联运。
第五,急件传递(Air Express)。
急件传递不同于一般的航空邮寄和航空货运,它是由专门经营这项业务的公司与航空公司合作,设专人用最快的速度在货主、机场、用户之间进行传递。例如,传递公司接到发货人委托后,用最快的速度将货物送往机场赶装最快航班,随即用电传将航班号、货名、收货人及地址通知国外代理接货,航班抵达后,国外代理提取货物后急送收货人。这种方式又称为“桌至桌’’(Desk to Desk)运输。
第六,送交业务(Delivery Business)。
送交业务通常用于样品、目录、宣传资料、书籍报刊之类的空运业务,由国内空运代理委托国外代理办理报关、提取、转送并送交收货人。其有关费用均先由国内空运代理垫付,然后向委托人收取。
航空货运虽然起步较晚,但发展异常迅速,特别是受到现代化企业管理者的青睐,原因之一就在于它具有许多其他运输方式所不能比拟的优越性。概括起来,航空货物运输的主要特征有:
一、运送速度快
从航空业诞生之日起,航空运输就以快速而著称。到目前为止,飞机仍然是最快捷的交通工具,常见的喷气式飞机的经济巡航速度大都在每小时 850~900公里左右。快捷的交通工具大大缩短了货物在途时间,对于那些易腐烂、变质的鲜活商品;时效性、季节性强的报刊、节令性商品;抢险、救急品的运输,这一特点显得尤为突出。可以这样说,快速加上全球密集的航空运输网络才有可能使我们从前渴望而不可及的鲜活商品开辟远距离市场,使消费者享有更多的利益。运送速度快,在途时间短,也使货物在途风险降低,因此许多贵重物品、精密仪器也往往采用航空运输的形式。当今国际市场竞争激烈,航空运输所提供的快速服务也使得供货商可以对国外市场瞬息万变的行情即刻做出反应,迅速推出适销产品占领市场,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二、不受地面条件影响,深入内陆地区
航空运输利用天空这一自然通道,不受地理条件的限制。对于地面条件恶劣交通不便的内陆地区非常合适,有利于当地资源的出口,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航空运输使本地与世界相连,对外的辐射面广,而且航空运输相比较公路运输与铁路运输占用土地少,对寸土寸金、地域狭小的地区发展对外交通无疑是十分适合的。
三、安全、准确
与其他运输方式比航空运输的安全性较高,1997年,世界各航空公司共执行航班1800万架次,仅发生严重事故11起,风险率约为三百万分之一。航空公司的运输管理制度也比较完善,货物的破损率较低,如果采用空运集装箱的方式运送货物,则更为安全。
由于采用航空运输方式,货物在途时间短,周转速度快,企业存货可以相应的减少。一方面有利资金的回收,减少利息支出,另一方面企业仓储费用也可以降低。又由于航空货物运输安全、准确,货损、货差少,保险费用较低。与其他运输方式相比,航空运输的包装简单,包装成本减少。这些都构成企业隐性成本的下降,收益的增加。
当然,航空运输也有自己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
1、航空货运的运输费用较其他运输方式更高,不适合低价值货物;
2、航空运载工具——飞机的舱容有限,对大件货物或大批量货物的运输有一定的限制;
3、飞机飞行安全容易受恶劣气候影响等等。
但总的来讲,随着新兴技术得到更为广泛的应用,产品更趋向薄、轻、短、小、高价值,管理者更重视运输的及时性、可靠性,相信航空货运将会有更大的发展前景。
1、出口货物航空运输的程序
(1)接受发货人的委托,预订舱位。
此步骤包括从发货人取得必要的出口单据;安排运输工具取货或由发货人送货到指定地点,与单证认真核对。
(2)报关:
①报关单据一般包括商业发票、装箱单、检验证、出口货物报关单,有的商品则需要动植物检疫证书或产地证、出口外汇核销单、外销合同等。
③将发货人提供的货物随行单据钉在运单后面;如果是集中托运的货物,要制作集中托运清单,并将清单,所有分运单及随行单据装人一个信袋,钉在运单后面。
④将制作好的运单标签贴在每一件货物上;如果是集中托运的货物,还必须有分运 单标签。
⑤持缮制完的航空运单到海关报关放行。
⑥将盖有海关放行章的运单与货物一起交给航空公司,航空公司验收单货无误后,在交接单上签字。
⑦集中托运的货物,需要电传通知国外代理的内容为:航班号、运单号、品名、件数、毛重、收货人等。
(3)口岸外运公司与内地公司出口运输工作的衔接:
①内地公司提前将要发运货物的品名、件数、毛重及时间要求通知口岸公司,并制作分运单,与其他单据一起寄出或与货同行交给口岸公司。
②内地公司将货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运至口岸。
③口岸公司设专人承接内地公司运交的货物。
④口岸公司负责向航空公司订舱,通知内地公司航班号、运单号或总运单号,内地公司将航班号、运单号打在分运单上,将分运单交与发货人办理结汇。
2、进口货物航空运输的程序
进口货物的航空运输可通过空运代理办理,其程序是:
(1)在国外发货前,进口单位就应将合同副本或订单以及其他有关单证送交进口空港所在地的空运代理,作为委托报关、接货的依据。
2)货物到达后,空运代理接到航空公司的到货通知时,应从机场或航空公司营业处取单(指航空运单第三联正本——Original for the Comiglee)。取单时应注意两点:
①航空公司免劈嫁营:货物d:期服为3天,超过此服取单应付保管费;
②进口货物应自运输
工具进境之日起14天内办理报关。如通知取单日期已临近或超过限期,应在先征得收的联运。 货人同意缴纳滞报金的情况下方可取单。
(3)空运代理取回运单后应与合同副本或订单核对。
如合同号、唛头、品名、数量、收货人或通知人等无误,应立即填制“进口货物报关单”并附必要的单证向设在空港的海关办理报关。如由于单证不全而无法报关时,应及时通知收货人补齐单据或通知收货人自行处理,以免承担迟期报关而须缴滞报金的责任。作为收货人则应立即答复或处理。
(4)海关审单通过后,空运代理应按海关出具的税单缴纳关税及其他有关费用。然后凭交费收据将所有报关单据送海关放行部,海关对无需验货的货物直接在航空运单上盖章放行;对需要验货的,查验无讹后放行;对单货不符的由海关扣留,另行查处。
(5)海关放行后,属于当地货物立即送交货主;如为外地货物,立即通知货主到口岸提取或按事先的委托送货上门。
(6)对需办理转运的货物,如不能就地报关,应填制“海关转运单”并附有关单据交海关制作“关封”随货转运。
(7)提货时如发现缺少、残损等情况,空运代理应向航空公司索取商务记录,交货主向航空公司索赔,也可根据货主委托代办索赔。如提货时包装外表完好,但内部货物的质量或数量有问题,则属于“原残”,应由货主向商检部门申请检验出证并向国外发货人 交涉赔偿。
(8)如一张运单上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收货人,则空运代理应按照合同或分拨单上的品名、数量、规格、型号,开箱办理分拨与分交。收货人应向空运代理出具收货证明并签字、注明日期。
(9)如果货物系样品、样本、礼品,应由进口单位填写样品、礼品单交空运代理办理报关。
(10)如集中托运的货物系驻华使领馆、商社代表或外籍工程技术人员的物品,空运代理应通知收货人自行办理报关提货,如海关同意,空运代理也可接受委托代办报关。
1、许费重量
航空公司规定,在货物体积小、重量大时,按实际重量计算;在货物体积大、重量小时,按体积计算。在集中托运时,一批货物由几件不同的货物组成,有轻泡货,也有重货,其计费重量则采用整批货物的总毛重或总的体积计量,按两者之中较高的一个计算。
2、航空公司运价和费用的种类
(1)运价(Rates):承运人为运输货物对规定的重量单位(或体积)收取的费用称为运价。运价指机场与机场间的空中费用,不包括承运人、代理人或机场收取的其他费用。
(2)运费(Transportation Charges):根据适用运价计得的发货人或收货人应当支付的每批货物的运输费用称为运费。
3)航空公司按国际航空运输协会所制定的三个区划费率收取国际航空运费。一区主要指南北美洲、格陵兰等;二区主要指欧洲、非洲、伊朗等;三区主要指亚洲、澳大利亚等。
(4)主要的航空货物运价有四类:
①一般货物运价(GENERAL CARGO RATE,GCR),它以45公斤为划分点,45公斤以上较45公斤以下的运价低;
②特种货物运价或指定商品运价(SPECIAL CARGO RATE;SPECIFIC COMMODITY RATE,SCR);
③货物的等级运价(ClASS CARGO RATE,CCR);
④集装箱货物运价(UNITIZED CONSIGNMENTS RATE,UCR)。在这几种运价中,运费只选择其中之一计算,如遇两种运价均适用时,首先应选用特种货物运价,其次是等级货物运价,再次才是一般货物运价。
例题:有一票热带鱼,毛重120公斤,体积0.504立方米。需从我国某地空运至韩国汉城,问应如何计算其运费(设一般货物运价:45公斤以上,每公斤为9港元;等级货物运价:每公斤为16.70港元;特种货物运价:每公斤为7.59港元)?
解答:根据上述运价进行比较计算
按GCR运价,应为:(港元)
按CCR运价,应为:(港元)
按SCR运价,应为:(港元)
可见,此票热带鱼应选用SCR运价算。
3、起码运费
起码运费是航空公司办理一批货物所能接受的最低运费,即不论货物的重量或体积大小,在两点之间运输一批货物应收取的最低金额。对于不同地区,有不同的起码运费。
4、有关运价的其他规定
各种不同的航空运价和费用都有下列共同点:
(1)运价是指从一机场到另一机场,而且只适用于单一方向。
(2)不包括其他额外费用,如提货、报关、接交和仓储费用等。
(3)运价通常使用当地货币公布。
(4)运价一般以公斤或磅为计算单位。
(5)航空运单中的运价是按出具运单之日所适用的运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