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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货物运价是指规定地区范围内,在普通货物运价的基础上附加或附减一定百分比作为某些特定货物的运价。只有当某种货物没有指定商品运价可适用时,方可选择适合的等级货物运价,其起码质量规定为5kg。
①附减等级货物运价。
主要适用于书报、杂志及无人押运行李等价值不高的货物。其运价种类代号为“R”。
②附加等级货物运价。
主要适用于一些较贵重的或对运输条件要求较高的物品,如贵重物品,灵柩、骨灰及活体动物等。其运价种类代号为“S”。
第一步:根据货物品名判断其是否适用于等级货物运价;
第二步:用适用的公布运价乘以附加(或附减)百分比,得到等级货物运价,并将计得的等级货物运价进位;
第三步:用适用的等级货物运价乘以计费重量,得到货物运费。
运价适用条件:a.适用于中国至IATA各区域;b.运费按普通货物45kg以下运价的50%收取;c.当根据普通货物运价计得的运费低于按此规定所计得的运费时,应采用该较低运费。
最低运费:按普通货物的最低运费收取。
运价适用条件:a.中国与IATA二区之间的运输,或者三区(美国领土、领地除外)内的运输,中国至一区的运输,均按普通货物45kg以下运价的50%收取;b.当根据普通货物运价计得的运费低于按此规定所计得的运费时,应采用该较低运费;c.若使用上述折扣运价,货物的计费重量不可低于10kg。
最低运费:按普通货物的最低运费收取。
运价适用条件:a.适用于中国至IATA各区域;b.贵重物品的运费按普通货物45kg以下运价的200%收取;c.例外:IATA一区与三区之间且经北或中太平洋(除朝鲜半岛至美国本土各点外),1000kg或1000kg以上贵重货物的运费按普通货物45kg以下运价的150%收取。
最低运费:贵重物品的最低运费按公布最低运费的200%收取,但不得低于50美元或等值货币。
运价适用条件:a.适用于中国至IATA各区域;b.灵柩按普通货物45kg以下运价收取;c.骨灰按适用的普通货物运价收取。
最低运费:按普通货物的最低运费收取,但不得低于65美元或等值货币。
a.混运货物的运费应根据整票货物的重量(或体积)和适用的运价计算。
b.如果托运人将每件货物的品名和重量分别申报,计算运费时将其视为单独收运的货物。每件货物内含有不同种类的物品时,使用不同品名所适用运价中最高的一种。
c.混运货物不可包含下列物品:贵重物品、骨灰、活体动物、外交信袋、尸体、无人押运行李、危险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