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国际本位货币是指国际经济活动中,世界各个国家处于经济条件或政策上的考虑,用法律的形式将本国货币与之固定地联系起来,作为衡量本国货币价值的标准,以及国际交易的最终清偿手段。
国际本位货币是在国际上占据中心货币地位的可自由兑换的货币。它首先必须能在世界上自由兑换;其次,还必须占据国际中心货币的地位,能充当国际商品的价值尺度或价格标准,并成为各种货币汇率计算的中心。充当这种中心货币的曾经有贵金属——黄金,也有因历史、经济和现实原因形成的某些国家的纸币。
1、耐久性
具有的自然属性必须经久耐用,不因频繁的流通和岁月的流逝而丧失其重量或改变其质量,从而保证其所包含的价值量的稳定不变。
2、可分性
为保证贸易和借贷活动的顺利进行,要求各种不同面额货币的发行和流通。
3、轻便性
货币的轻巧便携有利于各种经济交易的进行,较小的体积和较轻的重量但却可以包含较大的价值量,亦成为其一个特征。
4、同质性
货币由其发行国别和面值所产生的差别是客观的,但在质上却是相同的。即作为商品交换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媒介和一般等价物,它们本身都有价值,都是人类社会抽象劳动的凝结。
第一阶段:
1944以前:黄金本位阶段
第二阶段:
从1944年7月至1978年3月1日:黄金-美元本位阶段
第三阶段:
1978年3月1日到现在:以美元为主体的多元化的国际本位制
面临经济全球化的急速发展的挑战,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资本流动和国际货币投机引发的货币金融危机及国际货币金融市场的动荡,使得当代国际货币金融体系的一些深层次问题进一步暴露出来。人们往往自然将导致国际货币金融市场动荡的根源归咎于现行的纸币信用本位制,亦启发了对当代国际货币价值基础的思考。
纸币信用本位条件下的汇率决定与调整,要受制于众多的因素。究其性质和特点,可以从长期和短期角度考察。不同国家货币实际代表的价值量对比,是决定汇率的一个基本的长期因素。
在实行纸币流通制度的初期阶段,各个国家一般都规定过纸币的金平价。即纸币名义上或法律上所代表的含金量。在纸币实际代表的金量与国家规定的含金量一致的情况下,金平价无疑是决定不同货币汇率的价值基础。然而随着纸币流通制度的演进,纸币的发行开始与黄金的准备及兑换相分离,黄金非货币化的纯粹纸币信用本位制条件下,货币作为价值的符号,其发行在相当程度上,是以各国的经济实力和经济发展需要为基础,其实质是由本国的各种商品和劳务的价值组合为基础。不同国家的单位货币所实际代表的价值量对比,成为其汇率决定的基础。当然不同国家货币的价值量对比,主要是由其购买力相对地表现出来。通过比较不同国家纸币的购买力或物价水平,可以较为合理地决定两国货币的汇率。
不同国家之间的宏观经济状况,是决定影响汇率变动的另一个长期因素。一国货币的强弱,是以该国宏观经济的大背景为重要依托的。经济增长率、失业率、通胀率、国际收支及外汇储备状况等宏观经济指标构成了衡量这一大背景好坏的综合指标。
除了上述导致长期汇率波动的因素,作用或影响短期汇率波动的因素也有很多,其中主要包括:相对利率的高低;货币供应量的大小;政府或中央银行汇率政策和其它干预行为;心理预期因素及信息因素,等等。此外,国际上政治、军事等方面因素也会在短期内对汇率变动产生影响。当然,纯粹的纸币信用本位制的存在,与现行以浮动汇率为主体的国际汇率机制,并不存在着必然的联系。国际经济学界关于浮动汇率与固定汇率利弊的争议表明,尽管浮动汇率也有其有利于经济发展的一面,但倾向于汇率相对稳定的观点还是占据了优势。因为后者不仅更有利于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的健康发展,亦是经济全球化条件国际经济一体化向广度和深度上发展的需要。
在实行纯粹的纸币信用本位制的同时,保持汇率的相对稳定,离不开国际本位货币的重新确认。布雷顿森林体系瓦解后现行的以美元为主体,包括曰元、德国马克和法国法郎(及后来的欧元)等在内的多元化国际本位货币,本质上仍是少数国家的信用货币。这种国际本位货币机制由于没有黄金作基础,其运行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货币发行国的情况。发行国相对经济实力的强弱变化,以及其财政、货币金融政策的倾向等诸多因素,都会影响到该国货币的强弱和人们对该国际本位货币的信心,进而影响到国际汇率的稳定。应当承认,现行的以美元为主体的多元化国际本位货币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布雷顿森林体系“黄金一美元”本位下基础货币发行国与其它国家相互牵连,国际清偿手段不足的弊端,在某些方面促进了世界经济的发展。但是与此同时,它并没有使“黄金一美元”本位制下所存在的根本问题得到解决。相反,国际汇率的波动大为加剧,国际货币金融秩序更加混乱,各国间特别是经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矛盾冲突日趋尖锐。
要从根本上改变这一状况,就必须摆脱国际本位货币对少数国家国别信用货币的依赖。这种新的各国货币的共同定值标准,应当是某种与SDR相类似的由一个类似子IMF的国际金融组织发行和掌管的纯粹的货币符号。这种货币符号是由若干国家和国家集团(如欧盟)的通货所组成的“篮子”(Basket),或者说是由一个多种货币的复合体为依托。参与该“篮子”或复合体的货币,按各自国家GNP在世界经济所占比重的大小,确定在该“篮子”或复合体中所占权数。当然,这种新的作为各国货币的共同定值标准的多种货币复合体,是与黄金脱离联系的,与之联系的只是“篮子”组成国的货币的购买力。所有其他国家的货币均与该篮子货币挂钩,与之保持某种形式的固定的或可调整的法定比价。
在国际经济领域,一切交换归根到底,实际上仍然是以货币为媒介的商品及服务的交换。由金本位制发展到与贵金属黄金不发生联系的现代纯纸币信用本位制,作为一般等价物的货币,本身并非必须是价值实体,更多地是被作为一种流通手段或价值符号而发挥作用。一篮子形式的国际货币符号所代表的价值,组成该货币篮子的可自由兑换的各国货币所代表的价值。既然后者可以成为国际流通和支付的手段,那么前者类似职能的发挥也是顺理成章的。当然,这离不开一个由在世界经济中具有较大影响的国家所共同认可的,组织较为健全的国际通货管理协调机构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