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象劳动(abstract lab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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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象劳动是撇开劳动的具体形式的一般人类劳动。生产各种商品的具体劳动,尽管在特殊性质和具体形式上千差万别,但是,它们所创造的各种各样的商品都可以互相比较和交换,这表明在各种不同的具体劳动背后隐藏着某种共同的东西。撇开生产各种商品的劳动的具体形式和有用性质,就会发现,无论是木匠的劳动,还是铁匠的劳动,都不外是人类脑力和体力的消耗,即人类的脑、肌肉、神经、手等等的生产性耗费,这是一切劳动共有的东西,即一般人类劳动,也就是抽象劳动。
抽象劳动形成商品价值,凝结在商品中的抽象劳动是价值实体。作为价值实体的抽象劳动是劳动的社会属性,它体现着人与人之间的一定社会关系。可见,形成价值的抽象劳动是一个历史范畴。
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是生产商品的劳动二重性。商品之所以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这二因素,正是由生产商品的劳动二重性决定的。
生产商品的劳动是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的矛盾统一体
统一表现在: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并不是两次或两种劳动,而是生产商品的同一劳动的两个方面。商品生产者在进行具体劳动的同时,也就支出了抽象劳动。不论时间上还是空间上,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都是不可分割的,是同一劳动过程的两个方面。没有具体劳动,就没有抽象劳动,抽象劳动寓于具体劳动之中;抽象劳动又是各种具体劳动彼此联系的表现,也是商品生产者借以相互联系的桥梁。马克思说:“一切劳动,从一方面看,是人类劳动力在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作为相同的或抽象的人类劳动,它形成商品价值。一切劳动,从另一方面看,是人类劳动力在特殊的有一定目的形式上的耗费;作为具体的有用劳动,它生产使用价值。 ”(马克思:《资本主义》第1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60页)。
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的区别在于:
⑴具体劳动是从劳动的特性考察的,在质上相异,因而在量上不能比较;抽象劳动是从劳动的共性考察的,在质上相同,只有量的差别;
⑵具体劳动表明的是怎样劳动、什么劳动的问题;抽象劳动表明的是劳动多少、劳动时间长短的问题;
⑶具体劳动是生产使用价值的劳动,但它不是使用价值的惟一源泉;抽象劳动是创造价值的劳动,它是价值的惟一源泉;
⑷具体劳动作为有用劳动,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反映的是人和自然的关系,是一切社会形态都存在的永恒的范畴,抽象劳动作为创造价值的劳动,反映的是社会生产关系,是劳动的社会属性,是商品经济特有的历史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