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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收益是指制度通过降低交易费用、减少外部性和不确定性等给经济人提供的激励与约束的程度。制度效益是指制度收益与制度成本相互比较后的差额。
制度收益通过推行新制度而获得的实际效益。能否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发挥制度的作用,深受制度成本与获得收益比率的影响。要发挥创新制度的作用,首先要求能够支付必要的成本。否则,制度创新不可能启动。但制度成本并不是一个定量,它由制度自身的完善程度、管理水平的高低及社会法制的完善程度等因素综合决定。在制度成本中,制度转轨的无序成本和制度空隙的腐败成本具有很大的弹性空间,只有降低这两种成本,才可能更好地发挥制度创新的作用。而制度创新的收益也不是无限的,充分运用企业制度边际收益与边际成本的均衡原理。在企业的不同成长阶段,这一原理可以不同程度地发挥作用。在企业初创期,由予企业规模不大,企业制度严重缺乏,哪怕是实施最简单的考勤制度,也会明显提高企业的生产,尽管潜在制度收益的出现会诱发微观主体的制度需求,但只有当权力中心的制度创新收益大于其成本时 ,实际的制度变迁才可能发生。
企业制度收益是指制度安排所引起的企业资源更合理的配置而带来的价值增值。在企业生命周期中企业制度安排的边际成本递增而边际收益递减。两者相等时企业管理制度处于最优化的均衡状态。
短期制度收益是指在短期内小企业由于执行制度而可以获得的额外收益。小企业执行制度的收益主要包括依法从资本市场和金融机构筹入更多资金创造的利润(融资收益)、由于规范地进行会计核算和管理引起的声誉提高及营业额增加而产生的利润(营业增加收益)以及由于规范核算而依法节省的税收和其他额外支出(节税收益)。从短期看,执行制度并不能立即带来筹资的增加,因为资本市场和金融机构对小企业的风险判断存在惯性、考察小企业执行制度的有效性至少经历一个会计周期的时滞,因而可以认为融资收益和营业增加收益为零,如果小企业是守法的,那么也就不会有节税收益。长期制度收益模型。长期制度收益是指在长期内小企 业执行制度而带来的额外收益,超过一个会计周期的期间即为长期,制度收益的来源仍然是融资收益、营业增加收益、节税收益等,制度维持成本主要包括人员工资和培训支出,增税支出随着国家法律环境的完善和执行制度的内化而不会长期存在,因为它本身就是机会成本,随着比较基础的消失,自然也不会继续存在,但融资成本的影响将长期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