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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城镇化是指各种要素不断在农村城镇中集聚,农村城镇人口不断增多,城镇数量、规模不断增大,质量不断提高的过程。它是以工业为主体的非农产业集聚发展的必然结果,是农村社会演进并通往现代化的一个重要过程,是传统农村向现代城市文明的一种变迁,是统筹城乡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最重要的是以农民为本,以提高农民的物质生活与文化生活水平为最终目的。加快农村城镇化水平,是促进农村发展,提高农民生活条件的必由之路。
(一)加快农村城镇化要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求真务实的政绩观和一心为民的群众观。科学发展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必须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就推进农村城镇化而言,应体现在保持加快经济发展,为城镇建设提供经济支撑。经济是城镇建设的前提和基础,没有经济的发展,一切都无从谈起。从发达地区的实际情况看,凡是二、三产业发达的城镇,相应城镇化发展都比较快。因此,要按照城镇的功能定位和人口规模确定产业发展方向,发展各具特色的产业群体,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充分发挥自身的资源、区位、政策、市场、劳动力等优势,加大招商引资和产业培育的力度,大力发展有竞争优势的农畜产品加工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发展环保、绿色食品等新技术产业,使之成为支撑城镇健康、持续、快速发展的主导产业。在发展第二产业的同时,要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努力提高城镇服务业水平。形成合力城镇化是一项长期的社会系统工程,许多工作都需要农民的积极配合,才能取得实效。因此,科学的发展观、求真务实的政绩观和一心为民的群众观可作为农村城镇化的理论指导。
(二)繁荣农村经济必须加快城镇产业的发展。这不仅可以满足已在镇区居住的劳动力就业需要,而且可以吸纳相当多的镇外劳动力就业。发展城镇产业,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乡镇企业是小城镇经济的支撑,在农村非农产业中,乡镇企业是龙头。对乡镇企业的发展:一要通过合理引导和调整产业结构,做好农产品的精加工、流通、储存等,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和经济效益。一是要推动小城镇与工贸小区合理聚集,实现乡镇企业与小城镇的协调发展;二是要建立乡镇企业和小城镇的利益联结机制,增强小城镇对乡镇企业的利益吸引,使新建、扩建企业和原有企业向小城镇适当集中;三是依托小城镇调整农村产业布局,提高乡镇企业综合效益。从而带动小城镇及周边农村地区的发展,加快农村城镇化进程,尽快达到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
(三)加大改革开放力度,加快农村城镇化进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城镇化有了一定发展,在部分发达地区城镇化的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但是在许多地方城镇发展落后于农村工业增长,从事非农产业的劳动力和人口比重远远超过城镇劳动力和人口的数量。其主要原因有三个方面:
加速农村城镇化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础。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最重要的是以农民为本,以提高农民的物质生活与文化生活水平为最终目的。加快农村城镇化水平,是促进农村发展,提高农民生活条件的必由之路。加快农村城镇化,建设新农村的“新”主要体现在以下各个方面:
第一,城乡之间的良性互动。
城乡差别越大,农民就越会为了短期的收入增加而过量使用农药化肥,既难以形成城市的食品安全供给,也破坏农村生态环境。因此,推进新农村建设,就要改变以往简单化地加快城市化的倾向,全社会都来更加关注并致力于农村的综合发展。
第二,农村社会制度的完善和农村和谐社会的构建,需要城镇化来完成。与农业经济问题相比,农村的社会问题显得更为严峻。一些地方不仅生产靠中老年人,而且出现了许多“留守儿童”,家庭内部的很多矛盾很难协调,再加上一些基层组织管理松懈、工作制度涣散、使农村文化生活缺失,增加了农村治安的不稳定因素、同时由于农村社会保障体制的不完善,也使养老、救助、治病等问题日趋复杂。我们应逐步建立起比较符合农村实际的社会保障体制,逐渐把在城市中已经相对过剩的社会文化资源引向农村,适当地引入外来志愿者为农民提供一些卫生、文艺知识等,帮助农民把各种社会文化组织发展起来,这样才能为新农村建设提供物质和精神保障。
第三,农村人文传统和自然环境的全面恢复。在很多市场经济体制相对完善的国家,农村大都是风光秀美、景色宜人的地方,很多城里人有向农村回流的意愿。在欧美发达国家,在日韩甚至出现了逆城市化趋向。我国的新农村建设也应该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应该重新恢复农村本来就拥有的田园风光,农民应该生活在一种相对比较和缓、比较和谐的社会人文环境之中,让一些精神紧张、不堪污染的城里人被田园诗般的农村所吸引。这一系列的举措的实施都有待于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农村城镇化的发展。
第四,解决中国农村发展问题的一个重要的出发点就是减少农民。只有减少农民,才能富裕农民。根据发达国家的经验,劳动力持续或长期地从农业转入其他生产部门,是工业化过程的主要特征,而工业化过程必须推动城镇化过程。所以,减少农民的主要途径是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到非农行业,必须在大力推进工业化的同时推进城镇化,并使城乡社会经济协调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第五,加快农村城镇化,意味着农村向现代化的转变。城镇化是人类生产和生活活动聚集的过程,而聚集必然落脚在具体的地点上,这些地点就是各级各类城镇。在区域经济发展、特别是欠发达地区发展中,人们更注重选择有发展潜力的城镇作为新的增长点,形成生产力的聚集。正是这些增长极所产生的聚集和辐射效应,才能刺激落后地区的经济发展尤其是农村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从而突出发展小城镇、推进农村城镇化和现代化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这也是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
第六,城镇化发展的真正持续繁荣必须靠合理的产业来支撑,优化产业结构才是城镇化的核心和内涵,充满活力的经济是小城镇繁荣和发展的基础,也是小城镇带动农村发展的基础。因此,要根据小城镇的特点,以市场为导向,以产业为依托,大力发展特色经济,着力培育各类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龙头企业,形成农副产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基地。要发挥小城镇功能和连接大中城市的区位优势,兴办各种服务行业,因地制宜地发展各类综合性商品批发市场。要通过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服务,减轻企业负担等措施,正确引导乡镇企业发展。要抓住国有企业战略改组的机遇,吸引技术、人才和相关产业向城镇转移。鼓励大中城市的工商企业到小城镇开展产品开发、商业连锁、物资配送、旧货调剂、农副产品批发等经营活动,从而促进小城镇带动农村的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