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接待(Official Rece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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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是指具有社会公共管理职能的党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对因履行社会公共管理职责而来访的公职人员,使用政府公共财政资金和其他公共资金,为其提供必要的生活与工作服务的社会交往过程
原本公务接待是指满足外宾到达本地后的基本生活需要,并不需要奢华的接待。行政法上的公务接待权所关注的主要是保护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对外交往活动的自由,通过赋予拥有公权力的单位或个人在一定范围之内对其公务活动开支决定的自由权而对其加以保护。这些决定主要包括公款接待、公差补助、公款送礼等等。公务接待消费权的法律规范首先应服务于良法的价值准则,使公务接待消费权的法律规定体现法治的权力本质。
但现阶段,由于下级讨好上级或人们对生活品质的追求不断升高等因素,公务接待的“等级”日益攀升。大吃大喝、铺张浪费、财政超支等现象在公务接待中屡见不鲜。由于接待无章可循,规定标准不明,监督管理疲软,没有强硬措施,制度的执行不到位。公款接待操办者随意吃喝,吃名贵菜肴、喝名贵酒,使得接待费用不断攀升,造成财政不堪重负。
(一)深化公务接待消费权的法理研究。从理论上明确公务接待消费权的权利属性。
公务接待消费权作为一种在党政机关各个部门的一项普遍存在的权利,不仅在公法、私法和社会法领域以不同规范形式表现出来,而且在公民民主生活社会生活领域中以道德规范或要求的形式不断显现。要深刻揭示公务接待消费权的权利本质、法律特征,特别是要将公务接待消费权与其他权利发生冲突时的价值选择进行理论探讨,尤其是从法理学的高度将法律关切人的尊严与公共利益的保护二者协调起来,为公务接待消费权的司法实践提供理论支撑。
(二)学习西方国家先进的管理经验,加强我国政府管理国际化进程的需要。
(三)树立廉洁政府的需要。国家对公务招待费纳入预算管理,让人民有充分的监督权、知情权,这可以有效的减少我国现在的腐败现象,树立人民群众对政府的信任感。
(四)解决地方财政压力的重要途径。巨额的接待费不仅给人民群众造成很坏的影响,对基层特别是县乡政府的财务状况也产生重要压力。在。国家改革接待费管理制度,大幅度的减少接待费,可以有效地减少基层政府的财政压力,抽出更多的资金用于公共事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