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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功能是指保险制度可以发挥的作用和功效,它直接决定了保险制度存在与发展的必要性,也决定了保险业在一国的金融体系、甚至是社会经济制度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
保障功能是保险业的立业之基,最能体现保险业的特色和核心竞争力。保险保障功能具体表现为财产保险的补偿功能和人身保险的给付功能。
保险是在特定灾害事故发生时,在保险的有效期和保险合同约定的责任范围以及保险金额内,按其实际损失金额给予补偿。通过补偿使得已经存在的社会财富因灾害事故所致的实际损失在价值上得到了补偿,在使用价值上得以恢复,从而使社会再生产过程得以连续进行。保险的这种补偿既包括对被保险人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补偿,也包括对被保险人依法应对第三者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的经济补偿,还包括对商业信用中违约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补偿。
人身保险是与财产保险完全不同性质的两种保险。人的生命价值很难用货币来计价,所以,人身保险的保险金额是由投保人根据被保险人对人身保险的需要程度和投保人的缴费能力,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与条件下,与保险人双方协商约定后确定的。因此,在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或者约定的年龄到达或者约定的期限届满时,保险人按照约定进行保险金的给付。
资金融通功能是指将保险资金中闲置的部分重新投入到社会再生产过程中所发挥的金融中介作用。保险人为了使保险经营稳定,必须保证保险资金的保值与增值,这也要求保险人对保险资金进行运用。保险资金的运用不仅有其必要性,而且也是可能的。一方面,由于保险保费收入与赔付支出之间存在在有时间滞差,为保险人进行保险资金的融通提供了可能;另一方面,保硷事故的发生也不都是同时的,保险人收取的保险费不可能一次性全部赔偿出去,也就是保险人收取的保险费与赔付支出之间有时也存在着数量滞差,这为保险人进行保险资金的融通提供了可能。但是,保险资金的融通应以保正保险的赔偿或给付为前提,同时也要坚持合法性、流动性、安全性和效益性的原则。
随着我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的进一步拓宽,资金融通功能对我国金融市场的影响力越来越大。2008年底,我国保险资金运用余额约为3.01万亿元,投资收益率为1.91%。相关的投资比例是银行存款为26.47%、债券为7.88%、权益类投资为13.33%。作为主要的机构投资者,保险公司在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发展方面发挥的作用日益突出;保险公司通过持有银行次级债,为银行提高资本充足率,推动商业银行改革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保险公司投资入股商业银行,对改善银行股权结构,优化银行公司治理发挥了积极的阼用。
一般来讲,社会管理是指对整个社会及其各个环节进行调节和控制的过程,目的在于正常发挥各系统、各部门、各环节的功能,从而实现社会关系和谐,整个社会良性运行和有效管理。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不同于国家对社会的直接管理,而是通过保险内在的特性,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以及社会各领域的正常运转和有序发展。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是在保险业逐步发展成熟并在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不断提高和增强之后衍生出来的一项功能。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社会保障被誉为社会的“减震器”,是保持社会稳定的重要条件。商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一方面,商业保险可以为城镇职工、个体工商户、农民和机关事业单位等没有参与社会基本保险制度的劳动者提供保险保障,有利于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另一方面,商业保险具有产品灵活多样、选择范围广等特点,可以为社会提供多层次的保障服务,提高社会保障的水平,减轻政府在社会保障方面的压力。2008年,我国保险从业人员达322.81万人,为缓解社会就业压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了积极贡献。
风险无处不在,防范控制风险和减少风险损失是全社会的共同任务。保险公司从开发产品、制定费率到承保、理赔的各个环节,都直接与灾害事故打交道,不仅具有识别、衡量和分析风险的专业知识,而且积累了大量风险损失资料,为全社会风险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持。同时,保险公司能够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灾防损,并通过采取差别费率等措施,鼓励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主动做好各项预防工作,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实现对风险的控制和管理。
通过保险应对灾害损失,不仅可以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对损失进行合理补偿,而且可以提高事故处理的效率,减少当事人可能出现的各种纠纷。由于保险介入灾害处理的全过程,参与到社会关系的管理之中,逐步改变了社会主体的行为模式,为维护政府、企业和个人之间正常、有序的社会关系创造了有利条件,减少了社会摩擦,起到了社会“润滑器”的作用,大大提高了社会运行的效率。
完善的社会信用制度是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要条件,也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最大诚信原则是保险经营的基本原则,保险公司经营的产品实际上是一种以信用为基础、以法律为保障的承诺,在培养和增强社会的诚信意识方面具有潜移默化的作用。同时,保险在经营过程中可以收集企业和个人的履约行为记录,为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和管理提供重要的信息资料来源,实现社会信用资源的共享。
保险的三项功能是一个有机联系、相互作用的整体。经济补偿是保险最基本的功能,是保险区别于其他行业的最根本的特征。资金融通功能是在经济补偿功能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是保险金融属性的具体体现,也是实现社会管理功能的重要手段。正是由于具有资金融通功能,才使保险业成为国际资本市场的重要资产管理者,特别是通过管理养老基金,使保险成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力量。现代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是保险业发展到一定程度并深入到社会生活的诸多层面之后产生的一项重要功能。社会管理功能的发挥,在许多方面都离不开经济补偿和资金融通功能的实现。同时,随着保险社会管理功能逐步得到发挥,将为经济补偿和资金融通功能的发挥提供更加广阔的空间。因此,保险的三大功能之间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形成了一个统一、开放的现代保险功能体系。
保险的功能可以分为基本功能和派生功能。
基本功能体现保险的机制,用收取保费的方法来分摊灾害事故造成的损失,以实现经济补偿的目的,分为分摊损失和经济补偿两项功能。
①分摊损失功能:保险是分摊损失的方法,是建立在灾害事故的偶然性与必然性的对立统一基础之上的,保险机制能够运转的原因是被保险人愿意以交付小额确定的保险费来换取对大额不确定的损失的补偿。保险组织向大量的投保人收取保险费来分摊其中少数成员不幸遭受的大额损失。
②经济补偿功能:保险用分摊损失的方法来实现其经济补偿的目的,按照保险合同对遭受灾害事故而受损的单位、个人进行经济补偿,保险的产生和发展都是为了满足补偿灾害损失的需要。
①投融资功能:一方面它是对保险人而言,因为保险费的收取与保险金的给付或赔偿之间存在着一定的时间差,保险人此时可以对保险基金进行投资经营,使得保险基金能够保值增值;另一方面它是对投保人而言,投保人可以选择某些保险产品以获取预期的保险金的给付,从而将保险作为一种投资。
②防灾防损功能:一般说来,保险人可以通过提供损失管理服务来实现防灾防损功能,即帮助被保险人对潜在的损失风险进行预测、分析与评估,提出合理的事前预防方案和损失管理措施。
保险的原始功能,一是分摊风险,即将参加保险的少数成员因自然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分摊给多数成员来承担;二是补偿损失,就是将参加保险的全体成员建立起来的保险基金用于少数成员遭遇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受损失的经济补偿。分摊风险和补偿损失是保险的两个基本职能。保险制度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和社会的进步,在基本职能的基础上又产生出若干派生职能,诸如防灾防损职能、分配职能、融资职能等。从根本上说,现代保险主要有经济补偿、资金融通、社会管理三大功能。
保险发挥经济补偿功能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依靠大数法则和概率论技术,以此保证经营的科学性;
二是体现“互济性”,即“人人为我,我为人人”;
三是特别强调最大诚信原则,这是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客观存在容易引起投保人的逆选择和道德风险,进而腐蚀保险机制,因此保险合同往往设计有“如实告知”、“除外责任”和共命运条款等。
作为金融产业链中的一环,保险同时承载和发挥了资金融通的功能。资金融通至少包含了两个层面的含义:一是金融资产在不同的产权主体之间得以转移;二是金融资产的转移促进了市场经济的效率。现代金融最基本的功能是对储蓄资源进行时间和空间的配置,实现储蓄向投资的转化。
保险的资金融通功能与传统的银行业相比,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融资对象特定,限于投保人,银行则面向所有储户;
二是融资期限受保险合同给付条款的制约,必须注意资产负债的匹配,银行融资的期限更为灵活;
三是融资额度与保险事故的发生与否联系紧密,巨灾风险往往导致高额赔付,融资额度相应会萎缩。可见,保险通过资金运用可以为经济活动和长期增长提供有力支持。
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主要是指在国民经济的运行中,保险业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通过发挥经济补偿和资金融通功能促进社会资源的合理分配,起着“稳定器”和“助推器”的双重作用,为国民经济健康运行提供可靠的制度支持。保险的社会管理职能本质上体现了服务的性质,类似政府的公共职能,如对企业、家庭、个人权益的保护,对市场经济秩序的维护等,这与现代社会中政府转型的方向也是一致的。保险促进规范、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就是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最典型的服务。因为,从经济学角度讲,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对各类市场主体而言,属于一种典型的共用品或公共产品(public goods),因此,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内生于保险机制之中,是现代保险最本质的内涵之一。
现代保险具有的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三项功能是一个有机的整体。经济补偿是保险最基本的功能,是保险区别于其他行业的最根本的特征。资金融通功能是在经济补偿功能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是保险金融属性的具体体现,也是实现社会管理功能的重要手段。正是由于具有资金融通功能,才使保险成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力量。现代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是保险业发展到一定程度并深人到社会生活的诸多层面之后产生的一项重要功能。社会管理功能的发挥,在许多方面都离不开经济补偿和资金融通功能的实现。同时,随着保险社会管理功能逐步得到发挥,将为经济补偿和资金融通功能的发挥提供更加广阔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