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已经普及过关于输液港的文章,相信大家对输液港不再陌生。可是在临床中使用输液港时,大家是否有过这样的困惑,都说输液港可以抽血,可为何你从来没有用过呢?
话题
化疗病人埋置输液港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外周静脉、为了输液方便、为了减少穿刺时的痛苦、为了美观、为了打针时的舒适......有些病人行双侧乳腺癌改良根治术后,为了保护双上肢,不能打针,不能抽血,不能测血压,不能做有创治疗,入院抽血时只能选择下肢抽,有的血管不好的要连扎好几针,对留置输液港的病人为何就没考虑过从港座里抽呢?
讨论
可不可以从港座里抽血?我们来看看规范里是如何说的。
人民军医出版社,第3版《静脉输液治疗护理学》,文中指出,输液港可以进行输血或采集血标本。
笔者查阅2016版《输液治疗实践标准》,经过中心静脉导管采血以进行化验,应基于评估其利益和风险。
静脉穿刺风险:包括焦虑,疼痛,皮肤和附近的神经损伤,接受抗凝血剂或出血性疾病的患者发生血肿。
中心静脉导管风险:增加血管通路装置接口的操作和可能发生管腔内污染。
笔者理解为任何操作都存在一定的风险,不管是从静脉穿刺、还是从中心静脉导管抽血,但是在临床中为了治疗而不得不抽血时,就得考虑利弊关系。通过以上查阅可以从输液港内抽取血液标本。
输液港内抽血标本的注意事项
标准中指出,应避免使用中心血管通路装置获得血液样品进行培养,因为这样样品更容易产生假阳性结果。而对于多腔中心血管通路装置,使用最大的腔者采样,对于含交错管腔出口位的中心血管通路装置,应选择出口位距离心脏最远的管腔来采血。
从港座内抽血需不需要回注
从静脉导管内抽出的血液,前端有的是含肝素的,如果不预抽容易影响检查结果。当血标本留好后要不要回注需要我们关注和思考,因为有些病人见丢了她的血会非常心疼。
而规范中指出:不要使用再输注法(即在获得样品后将丢弃的样品传输血管通路装置),因为存在污染和血凝块形成的风险。
从港座内抽取的血的丢弃量
《输液治疗实践标准》中指出:虽然没有对植入式输液港设定丢弃量,但对非隧道式导管丢弃6毫升,对隧道式含鞘导管丢弃9毫升足以移除注射的葡萄糖。也就是输液港在采集血标本前应丢弃9毫升的血量。
而《静脉输液治疗护理学》中又指出,用10ml注射器抽出3-5ml血液丢弃。
而笔者在临床中一般抽5ml的血液丢弃,你们是抽多少毫升的血液丢弃呢,欢迎大家在下方留言讨论。
抽血后的导管如何进行维护?
用10ml空注射器抽出5ml血液丢弃后,接20ml的注射器,抽取适量的血标本,分别注入试管,及时送检。最后用20mlNS脉冲方式冲管、正压封管。
知识拓展
外周静脉留置针可以抽血标本吗?
同样规范中指出:对儿科患者、静脉采血困难的成年患者、存在出血性疾病的成年患者和需要系列试验的成年患者,考虑通过留置的外周静脉留置针获得血液样品。在获得样品前应对输注溶液至少终止2分钟,在获得样品前浪费1-2毫升血液。
而对中线导管,没有证据支持其可用于获取血液样品。
综上所述,留置输液港后可以从港座内抽取血液标本。但在实际临床当中,为何你从来没有从港座内抽过血呢?是我们不知道可以从输液港座内抽取血标本还是有其它的一些因素?
部分护士不清楚可以从输液港座内抽取血标本。
部分护士不会使用输液港,不知道如何从港座内抽取血标本。
有些护士嫌麻烦,像化疗病人在首次入院后需抽血化验很多的项目。护士采集血标本的时间一般在早晨5-6点,正是护士忙的时侯,如果病房恰好有好几个留置输液港的加上抽血的病人又很多,此时在输液港处抽血增加工作量。扎一个输液港从备无菌物品--消毒--穿刺--封管--固定一套流程下来至少在5-10min,不如直接在外周抽方便。
病人嫌贵,一次输液港冲洗维护的费用大概是在200块左右,如果病人只是来抽血复查的,从输液港处抽血所需要的耗材病人难以承受。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应加强对护理人员培训,正确掌握输液港的操作流程与使用途径。另外,需要我们思考的是:哪些患者从输液港中抽取血标本比较合适呢?笔者总结如下,欢迎大家留言探讨补充。
一次输液港冲洗维护的费用大概是在200块左右,在不增加病人经济负担、又可减少病人从外周抽血疼痛的情况最为合适。
如:化疗前常规需要抽血复查血象、肝功能等。一个疗程的化疗间隔时间一般是3周,输液港座每4周冲洗维护一次,这时可以考虑从港座内抽血。蝶翼针插上后可以留置7天,后续治疗不需要再重新插针。这样即达到了冲洗导管的目的,又为病人节约了费用还减少了一次从外周穿刺时的痛苦。
而对治疗结束后仅返院复查又不到冲管时间的病人,我们应尊重病人的选择,在充分告知的提前下,由病人自己选择从外周抽还是从导管内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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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米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