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陕西榆林伪基站判刑标准是什么?
陕西榆林伪基站判刑标准是构成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或者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干扰无线电通讯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无线电设备符合国家技术标准;
(2)操作人员熟悉无线电管理的有关规定,并具有相应的业务技能和操作资格;
(3)必要的无线电网络设计符合经济合理的原则,工作环境安全可靠;
(4)设台(站)单位或者个人有相应的管理措施。
设置、使用下列无线电台(站),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报请相应的无线电管理机构审批:
(1)通信范围或者服务区域涉及两个以上的省或者涉及境外的无线电台(站),中央国家机关(含其在京直属单位)设置、使用的无线电台(站),其他因特殊需要设置、使用的无线电台(站),由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审批;
(2)在省、自治区范围跨地区通信或者服务的无线电台(站),省、自治区机关(含其在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直属单位)设置使用的无线电台(站),由省、自治区无线电管理机构批。在直辖市范围内通信或者服务的无线电台(站),由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审批。
(3)在设区的市范围内通信或者服务的无线电台(站),由设区的市无线电理机构审批。
陕西榆林存在伪基站的违法行为,也是需要基于《刑法》中有关规定的标准来进行判决处理的,具体情况下所认定的违法事实后果也是需要由司法机关来进行调查取证后,根据实际的涉案情节和犯罪事实后果来进行判决处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