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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就是将传统型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为现代型农业发展方式,其根本内容就是通过农业科技进步和制度变迁,提高农业生产率和农业劳动者收入水平,促进农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实现农业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1]
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过程,实质上就是对传统、落后的农业生产方式进行改造、转变的过程。美国经济学家西奥多·舒尔茨的改造传统农业理论表明,现代农业与传统农业相比较,首先是由于现代农业科技的采用,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不同的生产技术对相应的生产部门产生拉动效应,使该部门生产出现新的增长点;其次由于生产技术进步的差异,人们为了追求最大的收益,必然要改变传统的生产投资结构,由过去低效率的投资结构转向高效率的投资结构;第三,在高效率投资结构的推动下,农业生产结构发生相应的变化,传统的生产结构和生产方式被打破,导致农业生产方式、组织形式、经营形式发生了变化,这一过程就是现代农业的发展过程,即用现代科技装备农业,形成新的农业产业体系,以现代的组织形式和经营理念推进农业。在这一过程中,由于生产结构的改变、新的产业体系和相应的经营管理体系的形成,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均得以提高,这势必改变农民的收入结构,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
(一)建立农业投入稳定增长的机制。资金供给短缺是制约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的主要因素之一。应从切实保障农业投入出发,建立“政府财政投入启动、信贷投入助推、农户投人为主、社会广泛参与”的多元化农业投资体系。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加大财政投入和金融信贷向“三农”的倾斜力度,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进一步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增加农业信贷投入,减少农村资金的非农化流失。较大幅度地增加农业生产环节的补贴,充分调动广大农户和集体经济组织增加投入的积极性。此外,要优化农业发展环境,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二)实施科教兴农战略。在我国农业面临日益严峻的资源约束条件下,科技是实现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因为无论是提高农业的产量、质量和效益,还是增强农业的国际竞争力、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都依赖于农业科技的进步和创新。目前,我国农业科技贡献率只有48%,科研成果转化率只有30%,分别比发达国家约低30个和40个百分点左右,且农业人才严重流失。因此,必须实施科教兴农战略。
1.大力加强农业技术的研究和开发。要以生物技术和信息技术为重点,组织科技攻关和技术引进,实现农业科技的跨越式发展。要加强农产品深加工技术研究,延长农业生产链,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围绕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的方向,在农作物育种技术及新品种选育、优质特色畜禽、水产品种培育及农药、动植物无特定疫生产技术方面有所突破。同时,应集中突破一批节能、节水、节地、节肥、节药和循环利用的关键技术,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2.促进农业技术的推广与普及。加大先进实用农业技术推广普及力度,重点抓好优良品种、节水灌溉、配方施肥、病虫害综合防治、作物栽培与管理等的推广。建立新型多元化农技推广体系,强化农技推广服务的公益性职能,全面推进农业科技入户工程,扶植农业科技示范户,提高他们的辐射带动能力。加强农业科技服务平台建设,健全农业科技交易市场网络,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
3.加强对农民的培训。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发展现代农业,必须着力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使其实现从经验型向知识型、从单干型向组织型、从身份型向职业型、从被动型向主动型转变。现在农村文盲人数虽然减少,但真正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并不多。因此,必须对农民开展农业生产技能、经营管理和政策法规培训。首先,要在切实保障农村义务教育的基础上,通过发展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各种短期培训,提高农民的专业技能。其次,要组织科技人员深入农村传授科技知识,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教育和科技普及活动。再次,要加大对大专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农林专业学生的助学力度,鼓励他们毕业后到农村,为发展现代农业建功立业。
(三)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推进农业产业化,通过龙头企业一头连农户、一头连市场,实行合同化管理的途径,解决一家一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矛盾,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农业的比较利益。实现农业产业化应注意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调整和优化农业经济结构。一要培育壮大主导产业,精心组织粮、棉、油、禽、菜等骨干农产品的生产。二要以资源为基础、市场为导向、科技为先导,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发展优势农产品产业带,促进农业的多元化经营、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培育特色品牌,形成规模优势,提高农业经济效益。
2.引导农民进行标准化生产。现代农业,要求从田头到餐桌各个环节的标准化,标准的内容延伸到农产品生产、加工、包装、储运等各个环节。因此,必须严格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控,积极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快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建立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加快农产品生产环境和产品质量的检验检测,保证上市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3.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农户小规模、集成大群体式的专业化、区域化的农业生产基地,并培育龙头企业、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产业园区等市场主体,使它们成为连接农户和市场的桥梁和纽带。通过强化合同管理,使他们与农户形成利益均沾、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以降低农业生产风险,提高农产品的竞争力,增加农民收人。同时,适应农业市场体系和国际化要求,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要在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加强对农户的农机、水利、信息、技术等服务,形成农村社会化服务的良好环境,为农产品创造增值的机会。
(四)深化农村改革,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供体制、机制保证。由于城乡二元结构和发展阶段的影响,我国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变还面临体制性约束,主要表现在:对农业的长期过度索取;对农民、农村和农民的歧视性待遇;政府对农业的干预过多等。因此,必须深化农村改革,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供体制、机制保证。
1.在稳定和完善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创新农业经营方式。长期以来,人们把家庭承包经营制度,视为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最大的制度障碍。其实,家庭经营制度是天然适应农业特点的经营形式,也是保护农民基本权益的有效形式。纵观世界各国,凡已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国家,无不实行家庭经营。因此,农业家庭经营与农业现代化并不矛盾,关键在于工业化要向家庭经营注入现代生产要素,城镇化要为扩大家庭经营规模转移农村人口,市场化要为扩大家庭经营提供完善的社会化经济技术服务。在当前和未来很长的时间内,这种生产经营机制适应我国农业状况,是我国农业基本的生产经营制度。因此,必须在坚持这一基本经营制度的前提下,有条件的地方可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同时,要探索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如,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支持农业产业经营和龙头企业发展,从而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优化现代农业组织体系。
2.转变政府职能。政府要做好角色定位,不宜过多干预农户或农民组织的具体决策和管理,要成为“裁判员”而非“运动员”,将更多的精力转向加强社会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要建立精干高效的农村行政管理体制,在减轻农民负担的前提下,为农村经济发展、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创造条件。
3.完善农村经济发展的环境。从长远看,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必然会导致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大量增加,如果这部分剩余劳动力不能有效转移出去,则会影响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变。因此,必须实行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逐步消除户籍、教育、就业、身份等方面的制度性障碍,全面落实国家关于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各项政策。同时,要加快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进程,扩大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覆盖面,普遍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救助制度,探索农村养老保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