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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生产结构亦称农业部门结构,是指一个国家、一个地区或一个农业企业的农业生产各部门和各部门内部的组成及其相互之间的比例关系。如农业各生产部门中的种植业、林业、牧业、副业、渔业等的组成情况和比重。农业生产结构是农业生产力合理组织(或生产力要素合理配置)和开发利用方面的一个基本问题。它的合理与否对农业生产能否顺利发展起着十分重大的作用。
图: 农业生产结构
(1)农业生产结构的相关性
(2)农业生产结构的多层次
(3)农业生产结构的动态性
农业生产结构是一个多类型因为根据不同的标准,农业生产结构还可以划分为许多不同的类型。例如,根据农业各部门结合的特点,各地区的农业生产结构可分为农牧结合型结构、农林结合型结构、农渔结合型结构、农林牧结合型结构等;根据分工情况。可分为“小而全”型结构、专业化结构、一体化型结构等。
农业生产结构,通常以农业总产值构成、农业用地构成、播种面积构成、劳动力及资金占用构成等经济指标来反映,一般以农业总产值构成的相对数来表示。农业生产结构的形成和发展,受多种因素的制约和影响。与一个国家和地区的自然环境条件,农业自然资源条件和生产力发展水平,人口和消费构成,经济制度和经济政策等有密切关系,具有一定的地域性和相对稳定性,但随农村产业的发展,其内涵加深,外延不断扩展。
农业生产结构合理与否,主要看能否:
①满足一定阶段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
②充分利用自然条件和各种农业自然资源,发挥当地优势,各生产部门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④促进农业生态平衡的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