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费(Spending on Administration and 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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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费是指国家财政用于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审判机关、国家检察机关以及外事机构、重要党派团体行使职能所需的经费支出。
国家预算用于行政机关、党派、团体、外交事务方面的费用。包括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各级政府、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政协、人民团体及驻外机构的经费和补助费、出国费、招待费、国际组织会费和向外国的捐赠、救灾、馈赠等费用。是党和国家组织国民经济,进行外交事务活动必要的财力保证,属于非生产性支出。按费用要素分类,行政管理费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公安、司法、检察、安全支出是用于维持社会秩序的。社会经济活动日趋复杂,社会交往的规模日趋增大,“城市化”的浪潮不可遏止,可能导致犯罪和违法事件以及经济和社会纠纷增多。为了保证社会在法制的轨道上有序地运行,用于维持秩序的机关的增大以及相应的经费的增长也是不可避免的。国际交往也会随经济发展和外事活动的频繁而增多起来,于是,驻外机构的费用也将呈不断增加的趋势。
行政管理费支出是财政用于国家各级权力机关、行政管理机关和外事机构行使其职能所需的费用支出。行政管理费支出的内容主要有行政管理费支出的主要有行政管理费、司法和公安管理费、外交管理费等。具体内容如下:
1)行政支出是用于国家党政机关、民主党派和社会团体的经费。主要包括行政机关经费、行政业务费、干部培训费和其他行政经费。
2)公检法支出是指国家用于公安、安全、检察、法院的支出。主要包括公检法机关经费、公检法业务费、警校和司法学校以及干校经费、其他公检法经费。
3)外交支出是指国家用于外交和外事活动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