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支出(Administrative Expendi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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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支出即行政管理支出,是财政提供的用于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外事机构在行使其特定职能时所需要的各项支出。行政支出是财政支出中重要的经常性支出项目,是各级政府履行社会管理职责的物质保障,是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服务活动的经济基础。[1]
行政管理费的规模由多种因素形成,而且具有历史延续性。一般来说,行政支出总量随着国民收入增长、财政收支的规模扩大和国家职能的加强逐年有所增长,但它占国民收入或财政支出的比重相对稳定。中国1952年行政管理支出为14.54亿元,1989年增加到261亿元,年平均递增8.1%,此项开支占国民收入的比重保持在1.5~2%。
虽然行政支出作为一种消费性支出,不会直接创造物质财富,但是它保证了政府机构的正常有效运转,保证了政府职能的实现,从而提高了资源配置的效率,促进了宏观经济的平稳运行,改善了收入分配状况。
而且,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对这方面的要求会越来越高,相应地,行政管理支出就会增加。因此,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维持行政管理支出的稳定增长是完全必要的,但行政管理支出的增长必须以经济的发展为基础,必须与政府的财力保持恰当的比例,而不能超越现实的经济能力。
行政支出按用途划分,可以分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个部分[1]。
人员经费是指用于保证行政人员正常行使其职责的费用支出,包括上述政府权利机构、行政机关和外事机构的工作人员的工资、津贴与离退休人员费用等;公用经费是指用于保证政府机构正常开展公务而花费的支出,包括公务费、修缮费、业务费和购置费等。
按支出用途的不同,行政支出可分为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公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业务费和其他费用等。
从性质上看,政府的社会管理活动是一种典型的纯公共产品;行政支出,一般表现以下几个特点:
1、公共性。
2、消耗性。行政支出不直接作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也不产生任何直接的经济效益。
3、稳定性。
具体来说,行政支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立法机构支出,这是指用于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经费支出。
2、政府行政支出,这是指用于各级政府机构的各项经费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和国家安全支出,这是指用于公共安全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的经费支出。
4、司法检查支出,这是指用于各级法院、检察院以及司法行政机关的经费支出。
5、外交支出,这是指用于政府外事机构进行外交活动的经费支出。
行政管理支出与国家政治、经济体制以及各个时期的方针、政策密切相关。在中国,影响行政管理支出的因素主要有:
1、机构、人员因素。行政管理支出中直接用于人员的开支约占50%,机构和人员的增减对行政管理支出增减起决定作用。
2、政策性补贴和物价因素。物价上涨使对职工的补贴增多,国家机关、党派、团体开展公务活动的支出也会相应增多。
3、管理因素。主要指财务管理水平的高低对行政管理支出效益的影响。
另外,国家财政收入水平对行政管理支出也有重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