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施工管理费核算是指为组织和管理建筑安装施工所发生的各项经营管理费用。
施工管理费包括:工作人员工资,生产工人辅助工资,工资附加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劳动保护费,检验试验费(减检验试验收入),职工教育经费,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上级管理费,外单位管理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材料整理及零星运费。材料盘亏及毁损(减盘盈)以及其他费用。
施工企业向建设单位收取的建筑安装工程价款中,包括按规定计取的施工管理费。各种建筑安装工程、市政工程,还有某些分项工程(如,构件制作、运输及安装、桩基础、装修、独立土石方工程、房屋修缮工程)均可按定额规定计收施工管理费。施工企业及其内部独立核算的施工单位收取的施工管理费,在“工程结算”帐户核算,实际发生的施工管理费,在“管理费用”帐户核算归集。
施工管理费,中国在20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称之为“行政管理费”,70年代至现在称为“施工管理费”。在施工企业会计中,1979年1月1日起,由“施工管理费”科目改为“管理费用”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