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灰色清关是指出口商为了避开复杂的通关手续,将各项与通关有关的事宜交由专门的清关公司处理的一种通关方式。一些所谓“清关公司”,帮助进口商品以低于法定水平的关税进入某国市场,主要方式为“包机包税” 和“包车包税”。清关公司负责履行通关手续、收取税款,但一般不向出口商提供报关单据。这是原于上个世纪90年代,也是因为当时的经济以及物资各方面所造成的。由于其独特的国情、政策,导致了“灰色清关”一词的出现。
灰色清关的特点是货物通关简便及时,但通关程序不透明,所缴关税和进口环节税总额明显少于法定纳税额,实际进口商拿不到有效的通关凭证。在这个过程中,进口商或进口代理商要向海关正式承诺所报货物货值、重量和品名是真实的,海关则可以货物批量大、种类繁杂和海关不具备验货条件为由接受进口商或进口代理商的承诺,并据以计算税额。
“灰色清关”降低了华商进口货物的成本,也为不懂俄文和不熟悉当地复杂报关程序的华商提供了方便。同时,它加速廉价货物通关,丰富了市场。但是,“灰色清关”贸易中,进口商表面上节约了成本,但由于拿不到正规报关单据,商品权属不得不陷入法律保护的“真空状态”。在俄罗斯这样一个市场机制不完善而又政出多门的国家里,许多政府部门都有执法权,没有任何报关手续的中国商品动辄就会成为某个“强力”部门行使职权的“牺牲品”,一旦遭遇查处,很可能钱货两空。
“灰色清关”是指俄罗斯本国一些官商勾结的“通关公司”,帮助进口商品以低于法定水平的税率进入俄罗斯市场。即货主跟清关公司签一份运输协议,由清关公司负责把货物运到货主在俄的仓库,货主的报关费已经包含在所付的租借费中,清关公司跟俄海关方面办理手续。通常情况下清关公司通过飞机或卡车运货,即“包机包税”和“包车包税”。
上世纪90年代初苏联解体后,俄各地市场商品供应极为紧张,俄政府从国外大量进口商品,大批中国货物涌入俄市场。为鼓励进口、简化海关手续,俄海关委员会允许所谓的“清关”公司为货主代办进口业务,提供运输和清关捆绑在一起的“一站式”服务。这种方式手续简单、货量不限、税率比正式通关要低。可以说,在同俄交易中,货主走一些清关“捷径”,离不开当时俄政府的支持。数十年来,俄在同土耳其、韩国、西班牙、意大利和德国等许多国家的贸易实践中也都广泛使用“灰色清关”。
仅从通关后的文件看,进口报关人和海关的做法并不违法。如在进口商或进口代理商低报货值、少报重量和瞒报品名时,海关仍可对其施用国家法定进口税率计税,所以通关凭证是"清洁"的。
问题的关键在于计税基数被明显减少了。如实际进口货物50吨,货值50万美元,而进口商或进口代理商向海关的报关货值20万美元,即使海关对其进口货物施用国家法定税率,进口商和进口代理商仍可以逃掉60%的关税。假设进口商品法定税率为20%,那么,仅关税一项就逃税6万美元(50万×20%-20万×20%=6)。如以增值税20%计,则偷逃税额会高达13.2万美元(计算公式为:应缴税额-实缴税额,以数字表示就是〔50万×20%+(50万+50万×20%)×20%〕-〔20万×20%+(20万+20万×20%)×20%〕=22万-8.8万=13.2万)。这样,进口商或进口代理商(往往同时又是承运人)从实际进口商那里预收的22.5万美元("包机包税"费率以每公斤4.5美元计)"包机包税"款中,除了实际用于支付约7万美元运费和8.8万美元"关税"外,余6.7万美元为进口商或进口代理商的收入。这部分收入中有一部分用来买通海关,剩下的就是进口商或进口代理商从进口报关环节获得的纯利。
在实际运作中,进口商或进口代理商还会与海关进行这样的"合作",即报关重量为20吨,货值20万美元,而海关抽查后核定重量为21吨,货值21万美元。通过这种老鼠与猫的快乐游戏,进口商或进口代理商与海关各得其所。只是前者对后者的回报方式和数量是秘而不宣的。
在"包机包税"方式下(广义上讲也包括陆运和海运方式),实际进口商向进口代理商预付的"包机包税"款除了用于支付与国际运输相关的费用和全部实缴进口税外,也包括了直接从事"灰色清关"的进口代理商的赢利收入和用于买通海关的贿赂款,或称通关成本。"包机包税"方式费率的计算原则是:(1)实际进口商向进口代理商支付的"包机包税"总费用大于国际运输成本+在进口国实缴进口税税额;(2)在进口国实缴进口税税额小于法定进口税税额。在前一差额中隐含着"包机包税"贸易方式对实际进口商的吸引力,也隐含着此贸易方式较之其他正规贸易方式的竞争力。在后一差额中,则隐含着进口国巨额关税损失。
与"灰色清关"相伴的"包机包税"方式之所以对实际进口商有吸引力,除了通过"包机包税"方式能明显减少实际进口商(往往同时又是出口商)的货物进口成本,还因为这种方式可使货物迅速运抵目的地,并及时顺利通关。另外,经"灰色清关"方式进口的大部分中国日用轻工品还可借此绕过俄罗斯相应进口产品的技术和卫生标准这一非关税壁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