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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经销商是指东道国从事国际产品进口和独家(或优先)批发(分销)的中间商,是一条常用的直接出口渠道。
出口经销商是以自己的名义在本国市场上购买商品,然后再以自己的名义组织出口,将产品卖给国外买主的贸易企业。它自己决定买卖商品的花色品种和价格,自己筹集经营的资金,自己备有仓库,从而自己承担经营的风险[1]。
出口经销商经营出口业务有两种形式。
1、“先买后卖”,即先在国内市场采购商品,然后再转售给国外买主。
2、出口形式是“先卖后买”,即先接受外国买主的订货,然后再根据订货向国内企业购买。
常见的出口经销商主要有三种类型。
1、出口行(Export House)。有的国家称之为“国际贸易公司” (International Trading Company) ,有的国家称之为“综合商社” (如日本、韩国),我国则一般称之为“对外贸易公司”或“进出口公司”。
出口行实质是在国外市场上从事经济活动的国内批发商。它们在国外有自己的销售人员、代理商,并往往设有分公司。由于出口行熟悉出口业务,与国外的客户联系广泛,拥有较多的国际市场信息,一般在国际市场上享有较高的声誉,而且拥有大批精通国际商务、外语和法律的专业人才,因此对一些初次进入国际市场的企业来说,使用出口行往往是比较理想的选择。对国外买主来说,由于出口行提供花色品种齐全的商品,他们也愿意与出口行打交道。
日本的综合商社是出口行的典型形式,是日本在世界各地经营进出口业务的主要企业,业务活动涉及面广,包括工业、商业、进出口贸易、进出口融资、技术服务、咨询服务等。
2、采购(订货)行(Buying/Indent House)。采购(订货)行主要依据从国外收到的订单向国内生产企业进行采购,或者向国外买主指定的生产企业进行订货。他们拥有货物的所有权,但并不大量、长期地持有存货,在收购数量达到订单数量时,就直接运交国外买主。因采购(订货)行是先找到买主,而后才向生产企业进行采购,而且也不大量储备货物,所以其风险较低,资金周转快,成本较低。
3、猪驮式出口(Piggy Back Exporting)。“猪驮式出口” (Piggy Back Exporting) ,它指的是这样一种出口情况:一个生产企业叫“负重者”,另一个生产企业叫“乘坐者”。“负重者”利用自己已经建立起来的海外分销渠道,将“乘坐者”和自己的产品一起进行销售。
在进行这种经营时,通常有两种做法:“负重者”将“乘坐者”的产品全部买下,然后再以较好的价格转卖出去,因此起到出口商的作用;“负重者”在佣金基础上为“乘坐者”销售产品而起到代理人的作用。
猪驮式出口对于那些没力量进行直接出口的小企业来说,是一种简单易行、风险小的出口经营方式。而对于“负重者”来说,由于增加了产品的范围,填补季节性短缺,从而增加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