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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行政协调是使旅游行政机关各单位间、各职员间能够分工协作、协同一致、步调一致地完成共同使命的旅游行政执行行为。加强旅游行政协调,在当前旅游行政管理中具有重大意义。
许多旅游行政决策,特别是重大的旅游行政决策往往不是哪一个单位能够单独实现的,而是需要很多单位共同参与,这样就不能不进行协调。旅游行政协调的目的是试图在各个旅游行政部门之间及工作人员之间不断建立和谐、合理的工作关系,从而获得合力,达到旅游行政目的。
旅游行政执行中出现不协调的原因,是进行旅游行政协调的前提。旅游行政协调工作要“对症下药”。旅游行政执行中,产生不协调的因素和原因大致有以下几种。
1.计划的缺陷
计划,是对未来的行动预先设计的行动方案。在实际的运行中,可能有些情况事先在计划中没有预料到,当这种情况出现以后,就可能产生不协调。
2.条件的变化
在旅游行政执行过程中,客观条件突然发生变化,影响了计划的实现,当这类情况出现以后,也会产生不协调。
3.本位主义
有些单位从自己的利益出发,有利的事不该管的也管,对好处不多又费力的事,该做的也不做。这种本位主义在工作中造成了既有重复又有遗漏的现象发生。有利的事各单位都插手,而利小的事各单位都不主动管,这是旅游行政机关中最常见、最大量的情况。这类情况出现以后,如果领导者不及时进行协调,就会使人们忙于相互扯皮之中,影响执行活动的正常开展。
4.条块分割
在旅游行政机关中,常常出现业务系统与一级政府之间在工作重心的安排上、战略设计上的差异。这种现象容易使执行人员陷入“两难”的状况,这样就需要进行协调。[1]
旅游行政协调工作是大量的、经常的,主要是由旅游行政执行主管人员承担。当各种不协调因素出现时,主管人员必须及时进行协调,使各个方面尽可能地协调一致,保证目标的实现。做好旅游行政协调工作,主要应把握以下几点。
1.重申目标和任务
重申目标和任务,并对一些细节加以必要的解释,做到人人心中有数。
2.调整组织结构
强调各负其责,使各级主管人员在自己的权责范围内行动,以消除冲突和摩擦。
3.修复和改善人际关系
人员之间出现矛盾是常有的现象,如果人际关系协调不好,必然要影响工作的进行。因此,要充分注意人际关系的协调。人际关系协调是一件十分复杂的事情,它需要领导者运用高超的领导艺术去处理,分清矛盾的性质和原因,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的统一。对于直接影响任务目标完成的因素,领导者要坚持原则,绝不能“和稀泥”。
根据旅游行政协调采用的手段,旅游行政协调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会议协调
会议协调是最常见的一种协调方法。会议的形式多种多样,有上级组织召开的协调工作会,有有关各方联合召开的联席会议,另外还有讨论会、座谈会、交流会等。采用会议协调应注意提高会议质量,控制会议的次数与时间。
2.组织协调
通过在各机关之间成立组织,由各有关单位派代表组成小组或委员会,并成立联合的办公机构,以加强联系和协调工作步骤。
3.信息协调
通过传递资料和信息、传阅通报等方式,促使有关各方及人员了解情况、互相支持,团体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