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外币现汇是指其实体在货币发行国本土银行的存款账户中的自由外汇。主要由国外汇入,或由境外携入、寄入的外币票据,经银行托收,收妥后存入。外币现汇就是从国外汇入的、没有取出就直接存入银行的外币,它包括从境外银行直接汇入的外币、居民委托银行代其将外国政府公债、国库券、公司债券、金融债券、外国银行存款凭证、商业汇票、银行汇票、外币私人支票等托收和贴现后所收到的外币。
2007年2月起个人外汇账户将不再有外币现钞和外币现汇之分,个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可直接在银行开立外汇储蓄账户,外汇局今后统一对现汇和现钞在存取、汇出入等方面的监管标准。
央行的《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个人外汇收支活动按交易主体区分境内个人和境外个人、按交易性质区分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进行管理。对个人经常项下外汇收支贯彻可兑换原则,对资本项下外汇收支进行必要的管理。
《办法》还有三项重要调整,分别是:
(1)是在对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的基础上,实行个人结汇年度总额管理。年度总额内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直接在银行办理;超过年度总额的,经常项下的银行还要审核相关证明材料,资本项下的需经必要的核准。
(2)是对个人经常项下外汇收支区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外汇进行管理,对个人贸易项下经营性外汇收支给予充分便利,对贸易以外的其他经常项下非经营性外汇收支进行相关审核。
(3)是不再区分现钞和现汇账户,对个人非经营性外汇收付统一通过外汇储蓄账户进行管理。
(4)是启用个人结售汇管理信息系统,为实行年度总额管理提供技术保障。要求银行必须通过该信息系统办理个人结售汇业务。
分析人士指出,近年来随着我国涉外经济的迅猛发展,个人外汇收支规模不断扩大。长期以来,我国对个人的外汇业务管理主要侧重于经常项下非经营性的外汇收支活动。现在个人不但有非经营性交易还有经营性交易,不但有经常项目交易还有资本项目交易。
央行的新规定是为充分便利个人贸易外汇收支活动并明确个人资本项目交易,促进国际收支平衡,也是为高额外汇储备开闸放水。
个人办理对外贸易进行外汇资金收付时,应开立外汇结算账户。在商务部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权登记备案后,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从事货物进出口时的外汇资金收付按机构办理;进行工商登记或者办理其他执业手续后,个人可凭有关单证委托具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代理进出口项下及旅游购物、边境小额贸易等项下的外汇资金收付、划转及结汇。只要符合有关规定,个人真实贸易项下的外汇不论结汇还是购汇,都没有总额限制,按实际需要办理。
根据新《办法》,境内个人在履行必要的核准、登记手续后,可进行符合国家规定的境外投资;境内个人可通过银行、基金公司等具有相应业务资格的境内金融机构,进行境外股票、债券等金融产品的买卖。境外个人可按规定在境内进行直接投资;境外个人在遵守实需自用的原则下可购买境内商品房;境外个人按照我国有关规定,可购买B股,或者通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参与国内人民币股票买卖。此外,个人境内合法财产可按规定对外转移或对外捐赠。
央行发言人还强调,境外个人在境内的大额外汇存款纳入存款金融机构短期外债余额管理。个人资本项下的结售汇也适用个人年度总额管理的规定:总额以内的,可持有效身份证明直接在银行办理;总额以上的,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经外汇局核准。他表示,今后随着资本项目可兑换的进程,对个人资本项目外汇交易也将逐步有序地放宽。
开立外币储蓄存款现汇户,应先在储蓄存款凭条上填写开户日期、户名、存期、币种、金额等内容,连同汇款凭证一同交给储蓄网点经办人员。现汇户定期储蓄存款的计息同现钞户定期储蓄存款的计息方法。
在商业银行的实际运作中,外币现钞、外币现汇仍然是分账户管理,买卖价格和汇出费用都有区别。以外币为投资货币的产品中,对外币现钞、外币现汇也有不同的规定。
最近,徐先生刚刚结束了国外的留学生活,在上海一家跨国公司里找到了一份工作。回国时,徐先生手头上还有一笔美元现钞,现在人民币连续升值,他觉得还是尽快到银行办理结汇业务比较好。“之前看到新闻,从2月份开始现钞、现汇账户统一为外币储蓄账户。”按照徐先生的理解,现在现钞、外币现汇就不存在区别了。可是,徐先生却在银行的营业网点里看到,在银行的外币牌价表上,对于外币现钞、外币现汇的结汇仍然实行的是不同的买入价格,不仅如此,银行对于外币现钞、外币现汇仍然采用的是分账户的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