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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商品流通业是以生产资料全民所有制为基础的一种商品流通所有制形式。
它代表着先进的流通生产力,是与高度发达的商品流通相适应的必然的所有制形式。因为商品流通越发达,它所涉及的流通规模越大、流通范围越广,越需要更广泛地筹集、占用和支配商品流通资金,而全民所有制商品流通业的性质则适应和体现了这种要求。
它能够在更广泛的范围内招募人才、筹集资金,有条件拥有和使用大型的、先进的流通物质技术设施,有条件组建与流通规模相适应的大中型企业和企业集团。
它能够超越狭隘的经营范围,从全民的角度、从社会效益的角度统筹规划商品流通活动。
(1)国家所有,国家经营。即国有商品流通企业中有特定的供应对象,掌握有关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吞吐的大型批发、大型零售商品流通企业,由国家直接经营。
(2)国家所有,集体经营。即一些国有商品流通企业所有制不变,生产资料仍归国家所有,但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按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方式不定期地经营和管理。国有商品流通企业中的部分中小型批发与零售商品流通企业属于这一类。
(3)国家所有,租赁经营。即国有商品流通业中的一些中小型零售商品流通企业以招标的方式租赁给集体或个人经营。
国有商品流通业在多种流通所有制结构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主要表现为:
第一,通过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商品的经营,发挥调节供求、平抑物价的关键作用;
第二,通过自己的购销活动,传递商品信息,发挥指导生产、引导生产的先导作用;
第三,通过供应商品,安排市场,保证群众基本生活需要,发挥保证消费、引导消费的核心作用;
第四,通过文明经商、遵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为各种经济形式树立示范和表率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