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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通所有制结构是从生产关系角度来考察的商品流通结构,它是指商品流通领域中各种不同的所有制形式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其结合形式。商品流通所有制结构作为构成商品流通主体的财产占有形式,是商品流通社会性质的具体表现。
我国流通所有制结构,经历了一个逐步发展和不断完善的历史过程,从发展过程上看,大致可分为三大阶段:
这一阶段国有商品流通业从无到有,逐步确立了在市场上的领导地位;集体商品流通业发展迅速,成为国有商品流通业的有力助手;资本主义商品流通业逐步萎缩,出现了一批国家资本主义商品流通业;此外,还存在着为数众多的小商小贩。
这一阶段盲目追求“一大二公”,对资本主义商品流通业实行公私合营,对集体商业、个体商业采取砍、并、赶的办法加以限制,形成了基本上由国有商品流通业一统天下的格局。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从沉痛的教训中认识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形成和建立多种流通所有制结构的客观必然性,恢复了多种流通所有制结构,形成了以公有制为主体、以国有商品流通业为主导、多种经济形式并存的商品流通所有制结构。
这一阶段是多种流通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时期。十四大以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在流通领域积极推行现代企业制度,大力发展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商品流通所有制结构。为搞活国有商品流通业,在理顺产权关系,完善法人制度并转换经营机制方面进行了大胆探索。对一般小型商品流通企业,通过承包经营、租赁经营、改组、出售等途径进行改革。对大中型商品流通企业有条件地改组为控股公司。这一时期重点改革和解决了国有商品流通业的多种实现形式问题,既可以国有国营,也可以国有民营、国有租赁经营、承包经营,还可以实行多种形式的参股、控股、合资、合营。十六届三中全会以后,作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的股份制流通业又得到了迅速发展。
多种流通所有制并存,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是由中国的国情所决定的。发展多种流通所有制结构的依据是:
我国的流通所有制,从结构上来看,主要有公有制商品流通业、非公公制商品流通业、混合所有制商品流通业三部分所组成。
公有制商品流通业是指生产资料归国家和集体所有的一种流通所有制形式,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主要有国有商品流通业和集体商品流通业所组成。
非公有制商品流通业是指生产资料归私人所有的一种流通所有制类型。非公有制商品流通业主要由个体商品流通业、私营商品流通业、外资商品流通业等组成。
混合所有制流通业是指由国有流通资本、集体流通资本和非公有制流通资本共同参股投资所形成的一种流通所有制类型。
近几年来,国有流通资本、集体流通资本、个体流通资本、私营流通资本间的相互参股、融合日益普遍,混合所有制流通业经济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并显示出很强的生命力。顺应市场化发展的要求,继续大力发展国有流通资本、集体流通资本和非公有流通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流通业,将会有力地推动我国流通现代化的发展,开拓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商品流通的崭新局面。
目前,我国商品流通所有制关系和所有制结构正处于改革和调整的过程中,现有的各种所有制形式和他们之间的相互关系,还处于不稳定的变化中。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和改革可能引起的变化,今后商品流通所有制结构的变化趋势是:
首先,就总体而言,多种流通所有制将长期并存,公有制商品流通业比重将会有所下降,非公有制流通业的比重将有所上升,混合所有制流通业将会得到迅速发展。
其次,就结构而言,预计国有商品流通业、集体商品流通业的数量比重将有所减少,但国有商品流通业会在平等竞争的外部环境中,不断提高自己的素质和优势,在团结、引导、带动非公有制商品流通企业共同发展方面,将会发挥重要的作用;以公有制为核心的联营流通业、股份制商品流通业等,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将会有长足的进展;个体和私营商品流通业等也会进一步发展,其比重会相对稳定或稳中有升;外资商品流通业在国内市场上的发展速度将会进一步加快,多种所有制流通业之间的竞争将会日趋激烈。
再次,就经营领域而言,根据各种所有制形式的特点和优势,国有商品流通业继续在重点商品的批发、零售领域占重要地位,同时在咨询、情报、代理、配送等方面发挥其优势。而在一般商品零售业、饮食业和服务业中,则继续鼓励非公有制商品流通业的发展,甚至在其中某些领域允许非公有制商品流通业占主体地位,一些过去对外资流通业禁入的经营领域,也将逐步放开,允许外资流通业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