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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不轨行为是指员工在各种情况下对组织成员、组织生存及组织规则有着明显危害的主观行为,是一种为个别利益侵犯共同利益的行为,既包括撒谎、偷懒和揩油等轻微行为,也包括盗窃、浮夸、欺诈、破坏和贪污等严重行为。
员工的有些不轨行为是与管理层串通的,而有些不轨行为则会受到管理层严厉地处罚。某些情况下,不轨行为由个人单独策划并完成;在另外一些情况下,不轨行为需要群体合作。有的雇主把员工不轨行为看做是对组织形象的破坏和对组织利益的损害,而不管其直接受害者是顾客还是雇主;而有的雇主则把不轨行为视为对员工的激励,相当于员工工资福利的一部分,从而默认甚至鼓励员工的不轨行为,当然其基本前提是不轨行为的受害者是顾客而非雇主本身。大部分不轨行为的出发点毫无疑问是谋私利,但也有部分不轨行为是出于愤怒或不满,把它作为打击报复领导、同事、组织、制度甚至政府、社会的手段,比如有的员工故意损坏单位的机器设备,故意毁坏单位厂房,故意浪费大量的水、电等资源或原材料,故意破坏国家的公路、电缆等各种设施,这些不轨行为于己无利,其动机大多是出于愤怒和报复。总的来说,员工不轨行为的发生,有以下多种因素:
1.员工不轨行为的根源是利益驱动。人都有满足自身利益特别是物质利益最大化的欲望与本能。失去逐利的本性,人类就难以生存与发展。在规则的范围以内合理合法地获得与满足自身利益,这是我们允许并支持的;但逾越规则的限制,以违反法律、破坏秩序、践踏道德的手段来满足自身的利益,则是法律禁止,秩序不许,道德难容的。
2.利用职权或特权谋私利。如果员工拥有某些职权、特权或其他某些稀有资源,而他人又要使用该权力或该稀有资源,那么该员工就有条件与机会利用自身拥有的特权优势或资源优势为自己谋利。我国的政府机关及企事业单位都普遍存在这种现象。如在政府招标或采购过程中,投标方或客户往往会给有决定权的个人或单位行贿,从而顺利中标或订立采购合同,这就构成不公平竞争,对其他投标方及客户不利。
3.利用管理和监督漏洞谋私利。如果组织的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对权力运用监督不力,容易出现这种现象。如引起全社会广泛关注的上海社保基金案,导致该案发生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我们的监督力量薄弱,甚至形同虚设。再如曾引起广泛关注的四川地震救灾款物的规范使用问题,虽然全社会非常重视,政府也成立了专门的监督审计机构全程监控,但部分地方、部分官员仍违规使用救灾款物。监管如此之严,公众如此关注,结果尚且如此,如果监管不严,其结果就可想而知或者不可想象了。
4.利用专业技能或特长谋私利。如汽车、手机、电脑等机器设备的维修行业,维修人员利用顾客缺乏专门知识的漏洞,经常以次充好、以旧代新、漫天要价等,欺骗、欺诈顾客。2008年影响非常恶劣的“艳照门”事件,就是因当事人个人电脑里的资料被维修人员窃取,这是员工侵犯顾客利益的一种体现。2008年1月,法国第二大银行——兴业银行爆出该行历史上最大违规操作丑闻,引起世界关注:三十多岁的交易员、“计算机天才”——杰洛米·科维尔通过了银行“5道安全关”,获得使用巨额资金的权限,最终给银行造成49亿欧元(约合71.4亿美元)的损失,令世界哗然。这是员工的不轨行为危害雇主利益的一种表现。另外,在医院里,不恪守职业道德的医生也可能会利用患者及其家庭缺乏医疗知识及对医生和医院充分信任的特点,做出不利于患者而对医生本人及医院十分有利的事情,如让患者做一些不必要的检查、不必要的手术,让患者服用不必要而又很昂贵的药等,无病说成有病,轻病说成重病,小病说成大病。这也是员工侵犯顾客利益的体现。
5.利用双方信息的不对称来谋私利。若双方的交易关系只产生一次,骗卖交易就容易发生。如旅游景点、机场、车站附近的宾馆、饭店、超市等,双方的买卖关系一般只有一次,“过了这村没这店”,或者消费者“有去无回”,交易时店主掌握着某种商品或服务的全部信息,而消费者则部分掌握或完全不知道,这时店主很容易以次充好、以旧换新、以假代真,来欺骗消费者。即使消费者最后发现自己被骗,也很难回头找店主理论,挽回自己的损失,因为这时消费者或者已经在离去的列车上,或者挽回损失的成本太高,或者店主早已远走高飞,最后只能埋怨自己心太粗,店主心太黑,政府心太累(无暇整顿管理)。
6.串通行为。雇主、员工及顾客这种三角关系是服务业的一个典型特征,这种三角关系为三者中任何两者相互串通,构成暂时利益共同体,来骗取第三者利益提供了可能与机会。如雇主与员工串通可骗取顾客利益,员工与顾客串通可骗取雇主利益。这种现象在服务员、出纳员以至整个零售业中都十分普遍。尤其是雇主与员工串通,来欺骗消费者,这种现象最为常见,因为雇主和员工是一个天然的利益共同体。如雇主与员工共同合作,提高产品或服务的价格,以次充好、以劣替优,隐瞒产品的缺陷,夸大其优点,等等。
7.侥幸心理下谋私利。在侥幸心理作用下,有些员工可能会铤而走险,做出对顾客或雇主不利的事。仔细分析就可以发现,员工的不轨行为一般都受侥幸心理的影响,如上文提到过的杰洛米·科维尔案件、车站附近的骗卖现象、以权谋私等,都有侥幸心理的影子。
8.组织对员工不轨行为处罚不力甚至默认或鼓励。组织对员工的不轨行为视而不见或处罚不力甚至给予默认或鼓励,这无疑会助长员工不轨行为的发生。实际上,对员工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不予处罚,就是变相的鼓励。
9.员工不轨行为所得利益远大于其不轨行为的成本。员工要为自己的不轨行为付出代价,也就是说,不轨行为是有成本的,如果不轨行为的成本大大低于不轨行为的收益,那么权衡之下,员工很可能就会铤而走险,并且成本与收益的差距越大,不轨行为发生的频率也会越来越高,其危害程度也会越来越大。以上归因分析的标准与依据并不是绝对的、统一的,而是从不同的视角、不同的重点进行的分类,所以有些分类可能是交叉的或重复的。并且,现实中员工的不轨行为往往是以上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不能把造成员工不轨行为的因素简单地完全归入某单一因素。
1.未雨绸缪,防患未然。防病永远比治病成本更低,组织管理也是如此,预防机制永远都比处罚机制更重要。员工不轨行为的发生,往往意味着组织管理方面漏洞的存在,因此,未雨绸缪,发现组织结构、管理、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漏洞,设法修改、完善之,堵死员工越轨的路径,防患于未然,这是任何组织必须首先要做到的。
2.引蛇出洞,敲山震虎。并不是组织存在漏洞,员工不轨行为就一定会发生。有些员工可能是在观望,在试探,在等待,到机会成熟时,不轨行为的发生就自然而然了。这种情况下,员工处于主动、主导位置,他们在明处,不轨行为何时、何地、如何发生,员工最清楚,而组织对此则一无所知,组织处于被动地位,在暗处,只能观察、等待。这显然不利于组织工作的正常开展。因此,单位可以变被动为主动,“创造”“良好”的越轨条件,让员工以为时机已成熟,从而引蛇出洞,单位就可以“守株待兔”,人赃俱获,然后以此为契机,严惩不贷,杀一做百,起到敲山震虎的作用。这种做法有利用权术的色彩,不太光明正大,但员工不轨行为本身也不是光明正大的。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只要把握好合理的度,不滥用,不为了防止越轨而自己先越轨,也是行得通的。
3.亡羊补牢,以绝后患。组织结构再合理、制度再完善、管理再科学,员工不轨行为的发生仍然不能完全避免。如果员工不轨行为已经发生,成为事实,或者不轨行为已无法避免,组织就要想办法亡羊补牢,弥补过失、过错、漏洞和不足,以防止类似行为再次发生,所谓吃一堑长一智。客观地说,组织为防范、治理员工不轨行为所做出的各种努力,其实是组织成长过程中必须要交纳的“学费”,是组织从小变大、从弱到强所必须付出的代价和成本。也就是说,就组织内部而言,组织是在与内部员工的斗智、斗勇、斗法中不断完善自己、发展自己、壮大自己的,内部员工的不轨行为也是组织健康成长不可缺少的催化剂,是组织发展的动力之一。所谓生于忧患死于安逸,所谓水至清则无鱼,也是这个道理。
4.严规峻法,违者重罚。员工的自利行为、不轨行为,会严重损害雇主和客户的原有利益,甚至会损害政府和社会公众的利益,因此,组织必须有严格的处罚规章条例,对员工的不轨行为,必须予以严厉处罚,如降职、减薪、扣薪、开除,甚至起诉等,以提高员工不轨行为的成本和代价。因为从成本一收益分析来说,员工的不轨行为,是典型的自利行为,对员工而言,获得了收益,而不轨行为的时间、工具、心血、担惊受怕、劳动、可能面临的惩罚等,都是不轨行为的成本和代价,如果不轨行为的收益远远大于不轨行为的成本,有利可图,那么不轨行为的发生就是不可避免的,如果不轨行为的收益小于其成本,或者收支相抵,无利可图,那么不轨行为发生的概率就会大大降低,甚至可以杜绝。因此,降低甚至杜绝不轨行为的一个重要措施,就是制定严密、严格、严厉的惩罚规章制度,尽可能地提高不轨行为的成本和代价,使员工在私欲、私利面前,三思而后行,最好是鸣锣收兵,打道回营。
5.正确引导,合理宣泄。员工大部分不轨行为的出发点毫无疑问是谋私利,但也有部分不轨行为是出于愤怒或不满,把它作为打击报复老板、公司、制度甚至政府、社会的手段,比如有的员工故意损坏单位的机器设备,故意毁坏单位厂房,故意浪费大量的水、电等资源或原材料,故意破坏国家的公路、电缆等各种设施。这些不轨行为于己元利,其动机大多是出于愤怒和报复,是为了宣泄不满。当今社会,几乎每个人的压力都很大:工作的、家庭的、社会的。有压力,就要间歇性的逐渐释放和排解;否则压力囤积,最后爆发式的喷放,对个人、单位、社会来说,都将是非常不利的。宣泄是释放压力和挫折感的重要方式,但是宣泄必须合理。不分时间、地点、场合、对象,采取违反单位规章、道德和法制的直接宣泄,常常导致不良后果。因此,不违法、不违反道德、不伤害自己和他人,适时、适地、适度的合理宣泄非常重要。员工由于心中不满导致的压力和挫折感如能得到合理宣泄,可以大大减少不轨行为的发生。
6.企业文化,礼义廉耻。一个企业的企业文i化从深层次内在和全局地影响着企业员工的思维和行为模式,健康向上的企业文化将引导员工积极向上,视企业为家并与企业一同成长,相反则导致人心涣散、员工越轨动机增强、不轨行为发生。现阶段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完善,企业文化的扭曲也是员工越轨行为发生的直接诱因。我国诸多企业弄虚作假已是公开的秘密,许多企业三本账簿已是不争的事实:一本做盈、做得好看的是给银行和上级领导部门要求贷款融资和邀功请赏的;一本做得难看一点,甚至不惜做亏是给税务部门以做偷税、漏税的;还有最后一本才是真实的,以备企业内部参考的。
很多企业高层领导并不为此而感到不安,反而认为这样能够使企业左右逢源且生财有道,却不知在这样一种欺骗的企业环境下,企业的共同价值观已遭到扭曲,所形成的企业文化必然是一种不健康的企业文化,长此以往企业员工受该企业文化的影响,他们将对欺骗习以为常。许多企业对排污、损害弱势团体利益等危害公众的不道德行为听之任之。还有些企业会做出在员工受伤或一些意外情况下不愿负责,甚至将员工扫地出门的短视、不道德行为。在这些企业中,其道德标准不仅不能规范员工的行为,反而成为员工不轨行为发生的催化剂。因此,塑造真正的、健康的、规范的企业文化,从而实现国家法律法规、社会道德、企业规章、企业文化的四位一体,从上至下、从外到里,合理、规范、正确、有效地约束和引导企业和员工的行为,树立“以企为家、企兴我荣”的观念,自觉维护企业的整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