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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这不仅意味着我国分配制度发生了重大变革,也是对劳动价值论的深化,对于进一步廓清劳动力产权,更好地维护劳动者的权益有着深刻的意义。
劳动力包含体力、知识与技能。谁拥有劳动力,谁就拥有了劳动力产权即人力资本产权。产权不是简单地以劳动时间做计量手段来索取报酬,而是谋求根据实际生产中所产生的效益来进行分配。
劳动力产权指的是劳动者作为其劳动力的所有者时的行为权,也就是劳动者在生产总过程中受益或受损的行为权。劳动力产权的界定既要考虑劳动力的特性,又要考虑这样的界定应有利于提高人力资源的配置效率。劳动力产权贯穿于生产过程和分配过程的总过程。随着劳动者在生产总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劳动力产权相对于物质财产权的地位在不断提高,劳动者的相对权益也会随之增加。
劳动力产权,可以从两个层面上来考虑:首先,劳动者作为劳动力这一生产要素的所有者与承载者所享有的天然权利;其次,劳动者使用他所拥有的劳动力产权时享有的经济权利。因此,劳动力产权至少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2)维护劳动力再生产的权利;
(3)劳动力自主支配权;
(4)一部分剩余索取权。
作为一种特殊的产权形式,劳动力产权除了具有一般产权所具有排他性、可分解性、可转让性,劳动力产权还具有较强的人身依附性以及由此决定的产权的内在可控性、产权难以计量性、分解和交易的不完全性以及较强的发展性等特征。
1、劳动力产权的内在可控性
由于劳动力依附于其载体,因而无论劳动力产权归谁所有,劳动力产权发挥作用总是要受到劳动力载体的主观约束和控制或者受到劳动力载体的客观状况(如特定时间和环境下劳动力载体的身体健康状况、疲劳程度等)的影响。
2、劳动力产权难以计量性
产权是一组行为权利,这种权利的内容和行使首先依赖于占有的要素的数量,但由于劳动力依附于人从而使其受到诸多客观和主观因素的影响,即劳动力是一个流动的、不断变化的量,由此也造成了劳动力产权的难以计量性,特别是在衡量劳动力的质和量以及决定其收益量时非常困难。这种状况在一定程度上也限制了劳动力产权的交易。在劳动力产权的实际交易过程中,人们主要通过劳动力产权主体交易前的“信号显示”(如劳动力载体的年龄、性别、身高、体重、文化、学历、职称、过去的经历和业绩等)和交易后的“信息甄别”(劳动力发挥作用过程中的表现以及最终取得的结果等)来确定其质和量并进而确定其报酬和收益的。
3、劳动力产权分解和交易和不完全性
所谓劳动力产权分解和交易的不完全性是指在劳动力产权的分解和交易过程中,尽管劳动力产权可以分解和转让、劳动力产权主体可以转移和更换,但由于劳动力产权的人身依附性特点,劳动力产权的部分和终极所有权仍然归属于劳动力的载体——劳动者,由此决定了劳动力产权分解和交易过程中转让的仅仅是一部分或者是形式上的所有权及由所有权派生的各种行为权利,无论形式和名义上劳动力产权归谁,劳动力产权事实上仍受到劳动力载体的牵制和制约。
4、劳动力产权的发展性
由于劳动力产权在某种程度上依附于人身,因而使劳动力产权具有较强的发展性。这是因为:一方面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劳动力的含义和内容在不断变化,不同的时代劳动力具有不同的特点,如原始和农耕社会中劳动力的主要形式和特点是体力和简单劳动力;另一方面劳动力产权体现的是一种社会经济关系,在社会的不同发展阶段和不同的社会制度下劳动力产权就表现出一定的差异。
从根本上说,企业改革就是要合理调整企业与劳动者的利益关系并使两方利益得到最大程度的实现。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原有的利益格局已不适应向市场经济过渡的需要,企业内部矛盾出现明显化的态势。在经济转轨过程中,企业与职工的利益矛盾日益尖税。
1、劳动者的利益与企业利益、国家利益的矛盾
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实行高度集中的劳动工资管理体制,企业职工的利益由国家来代表,形成职工吃企业大锅饭,企业吃国家大锅饭的局面。同时,生产要素(包括劳动力)的配置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分配上的极端平均主义,掩盖了多元利益矛盾。在这种体制下,不可能形成国家、企业同劳动者间的产权利益机制。
国有资产追求效益的最大化,企业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劳动者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这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必然现象。随着大锅饭分配体制的打破,劳动力配置的市场化,劳动者会自发地流向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岗位。由于多种因素的制约,目前劳动力的流动有很大的自发性,而且劳动力技术水平愈高,人才的流动性愈大,且出现高科技人才向一般管理岗位和劳动密集型企业流动的现象。这样,难免产生劳动者的利益同企业利益、国家利益的矛盾。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对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有许多积极作用,但必须同时研究和解决劳动者主体在利益驱使下的流动造成的对企业和国家利益的某些负面影响。提出解决劳动力产权问题,就是要解决劳动者利益同企业利益、国家利益如何长期地、合理地统一起来,逐步形成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共同体。
确立劳动力产权,把企业利润收入的一部分转移到企业职工的劳动力产权收益上,能有效地把职工的利益与企业的利益直接联系在一起,能有力地推动企业的经济效益的提高。因此,劳动力产权本质上不是简单地把国有资产量化到个人,更不是实行私有化。实际上通过实行劳动力产权,正确处理劳动者与企业的利益矛盾,有助于扩大和稳定国有资产的产权收益,使国家作为所有者的利益得到长期有效的保证。
2、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的矛盾
现实的经济生活表明,企业的短期行为与劳动者(尤其是经营管理者)过分追求自身短期利益直接相关,企业常常会对职工以临时的工资刺激造成企业的短期行为。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起步阶段,劳动者注重短期利益最大化是不可避免的,但过度追求眼前利益却会损害企业及劳动者自身的长远利益。
劳动力产权通过职工股份的形式使职工股份与企业的公共积累同步增长,能比较好地解决个人收益与企业公共积累之间的矛盾。由于股份分红把职工与企业利益联成一体,职工对企业的关切度高,强化了参与管理与决策的意识,职工与企业形成了命运共同体,从而能较好地解决长期利益与短期利益的冲突。
3、货币资本投入与劳动力资本投入在利益分配上的矛盾
长期以来,我们对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片面地理解为货币资本的投入,而忽视了劳动力资本的重要作用。货币资本与劳动力资本在投资回报上存在着相当大的差距,而悬殊的差距容易导致劳动者利用各种机会和手段追求短期的货币投资收入。特别是在向市场经济过渡的初期,这种现象带有一定的普遍性。资本产权是通过投入物力资本以得到较大回报,劳动力产权主要是通过投入人力资本,在人力资本与物力资本的有机结合中实现对各种资源要素的组织和创新,进而提高劳动生产率并取得相应的回报。随着现代社会化生产的不断发展,人力资本的作用日益突出。
当前,企业管理层的素质和负责精神已成为影响企业效益的一个重要因素,特别是在企业的产权制度确立以后,管理者的作用会越来越重要。目前中国国有企业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相当多,很多问题都同管理不善直接相关。而企业管理层的现状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有相当大的差距。要使企业管理者有效地发挥作用,既需要改革企业经营管理体制,更有必要解决企业管理者利益分配不合理的问题。重视企业人力资本的作用,重要的是重视和发挥企业管理者在企业发展中的特殊作用。提出和解决劳动力产权问题,要把企业管理层的劳动力产权问题解决得更好一些,这对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是十分重要的。
1.劳动力产权是劳动者实现个性独立和自由的必要条件
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劳动力资源的配置,是以劳动者的个性独立和自由为条件的。一个劳动者只有确立了劳动力产权,也就是说只有当劳动者个人拥有一定量的资产作为保险和风险基金之后,他们面对就业、转业、自愿失业、受教育或闲暇等机会进行选择时,才能不屈从于他人的意志,而保持独立和尊严。也只有这样,个人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才能达到真正的统一。可见,要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确立和培育劳动力产权。
2.劳动力产权是支撑产权体系乃至整个国民经济运行的基石
劳动力产权是现代产权制度建立的基础,具有原生性和广泛性等一些其他产权形式不具备的特性。从资产形成的角度看,劳动力产权往往表现为个人产权,其他产权形式的资产都是直接或间接由个人产权演变、发展而来的,可以说个人产权是其他产权形式的母体,社会中的一切经济基础活动都是在个人产权主体的参与下进行的。可以说,如果没有个人产权这个基石的支撑,产权体系乃至整个国民经济基础将无法运转。
3.劳动力产权主体为追求个人收入最大化而作出的努力,是推动市场经济发展的原动力
劳动者成为个人劳动力产权主体后,便由一般生理上的人转变成了具有理性的“经济人”。其行为目的是追求个人收入的最大化和成本最小化。人对物质利益的追求,起源于个人,又超出了个人需要。人的需要的有限性与自然经济相联系,人的需要的无限性则与商品经济相伴随。然而,相对于人们财富的无限性而言,社会资源是有限的。资源的有限性和人们占有财富的无限性的矛盾,必然要求以平等交换的方式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随着人对财富占有需求的增大,经济交换就越来越普遍,市场的空间便越来越大。市场经济正是适应人的这种从有限物质的需要到无限财富的需要的转变而产生和发展的。因此,一个社会如果取消了劳动力产权,那么也就失去了通过市场选择合理配置资源促进经济发展的积极性,国民经济也就丧失了发展的原动力。
1.劳动力产权坚持了人类劳动是价值的源泉的观点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创立,揭示了剩余价值的真正来源和合理归宿。劳动二重性原理是科学的劳动价值论的核心,也是剩余价值产生的基础。劳动力产权的价值实现既是产权交易的过程,又是劳动资源的配置、使用及其价值补偿过程。
2.劳动力产权实现了劳动过程和价值增值过程的统一
劳动力产权实现具有两方面:一方面,劳动力产权使用权的价值实现,其主要形式为工资,这是实现劳动力产权的根本制度保障;另一方面,劳动力所有权的价值实现,即劳动力资产价值增值,其主要价值形式为剩余索取权。劳动力产权的确立,使马克思主义的劳动价值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得到真正的贯彻。劳动力产权的实质是认为,国有资产存量的形成,除了在整个生产过程中由于物化劳动消耗而转移的价值量外,还有一部分是因为劳动者的活劳动消耗所创造的新价值。国有资产存量形成的因素决定了劳动者除了从初次分配中取得维持劳动力生产和再生产的基本费用之外,还有权参与剩余劳动的分配,即以劳动力产权收益形成得到一部分收入。
3.劳动力产权体现了人力资本运作的客观要求
人类进入20世纪以来,科学技术飞速发展,人力尤其是知识智力等要素在生产中的地位已超过了物力,因此,对人力资本的研究是一个不容回避的课题。人力资本所有权是指劳动者运用自己的人力资产进行自主劳动而获取对剩余劳动的索取权等一组权利。知识和技能的人力资本,不再与物力资本和货币资本相交换,而是与物力资本相融合,劳动者个人拥有的人力资本的排它性,决定着获取个人消费资料的能力,也决定着其经济地位;与物力资本或货币资本的所有者形成平等的合作关系。同时,由于人力资本是蕴含在劳动者身上的,而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通过运用人力资本使物力资本和货币资本得到保值增值,而且物力资本作为一种“积累起来的劳动”,正是劳动者在人力资本中协作劳动运用的结果,因此,社会主义劳动者应该享有剩余索取权,成为财产权的拥有者。
劳动力产权中的资本性、投资性决定了劳动力实质上体现为两种生产要素,即劳动要素和资本要素,所以它就应获得两种收入。劳动力产权的价值实现可分为两大部分:工资———补偿劳动力的价值、劳力所有权、按劳分配;剩余索取权———劳动力价值增值、人力资本所有权、按生产要素分配。它们形成了三者的统一:劳动力价值补偿和增值的统一,劳力所有权和人力资本所有权的统一,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的统一,这既是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运用和发展,也是劳动力产权实现的主要内容。
自从有了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资本与劳动的对立和结合,就成为人类经济生活的核心和主题,一切经济关系都建立在资本与劳动关系的基础之上。劳动力产权也就是使劳动力资本化,其核心内容是,把企业职工的劳动力资本所有权转化为对企业的经营和管理,从而为企业的法人财产权利奠定坚实的合议制基础,企业也就成为劳动力资本与金融资本的联合体结构,真正成为以资本权力为原则、劳动者的劳动联合与劳动者的资本联合相统一的公有制经济组织。
考察中国社会主义制度建立的历史过程,可以得出结论,中国劳动者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从无产者转变为有产者,参与对企业剩余价值的分配,由此可以彻底改变劳动者作为劳动力出卖者,即无产者的经济地位。社会主义革命的无产者,要改变自己的经济地位,从无产者转化为有产者,实现共同富裕,惟一可能的途径,就是把自己的劳动力资本化为自己的财产,并通过劳动力资本要素收入的积累,进而成为“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所有者,这是劳动者自己解放自己的道路,也是真正革命化的道路。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市场化改革过程中,中国劳动者已经找到了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公有财产实现形式———以劳动者股份制为特征的现代公有制,劳动者的劳动力财产也可以通过股份制的形式实现资本化。
劳动者对自己劳动力资本所有权的直接经济结果就是,劳动者成为有产者,生产资料成为社会使用即公共的生产资料,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的结合方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革。劳动力资本化逻辑,把劳动者个人合乎规律地转化为有产者,这不仅是劳动者个人自主、自由劳动的需要,也是经济体制、社会体制变革和发展的需要。中国过渡经济最后的市场化定型,需要劳动者个人财产权主体地位的最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