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保险业务国际化是指国内保险业务向国外延伸,从传统地区性业务发展为国际化的创新业务,实现经营理念、险种开发、费率水平、资金运用、会计处理以及法律监管等的全面与国际接轨。[1]
导致保险业务国际化的主要原因是保险市场全球化,20世纪80年代以来,发达国家保险公司在完成本国保险市场份额的瓜分之后,进行保险资本的继续扩张并掀起兼并、收购和战略联盟的浪潮,纷纷开展跨国保险业务。
保险与再保险业务的国际性特点决定了保险业务必须国际化。现代保险业起源于海上保险,海上危险的发生往往跨越国界,因此海上保险从本质上看是最具国际性的业务。从再保险业务来看,直接保险公司把自留额以外的危险分保给国内外其他保险公司或再保险公司承担,往往一笔保险业务由几个不同国别的保险公司或再保险公司承保。再保险经纪人或再保险公司为了招揽不同国家的业务,经常穿梭于世界各地,他们把保险业联结成一个国际性大市场。
跨国公司的保险需求推动保险业务朝国际化发展。随着经济全球化和贸易全球化的发展,世界经济日益成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与经济相伴随的风险没有国界的限制。世界各国生产者由于风险的无国界化,迫切要求为之服务的保险业在全球范围内为其提供服务,尤其是跨国公司,对保险市场国际化的需求更为迫切。对于跨国公司而言,母公司为了保障其外国分公司或子公司的财产、责任、员工生命的安全,往往愿意购买母公司所在国保险公司的保险商品。在这种形势下,高效的保险市场和金融市场的重要性更为突出,为了满足跨国保险需求,国际保险公司开始扩展全球业务。
巨额保险标的出现推动了保险业务国际化的发展。随着单位风险的增加,一个国家保险市场对承保巨额风险越来越感到吃力,出于分散风险、稳定经营的需要,它不得不将其承保的风险通过共保或再保向其他国家保险市场转移。共保或再保成为一条条纽带,把世界保险市场连为一个整体,这也极大地推动了保险业的国际化进程。近年来出现的全球保单就是保险国际化的一个例证。
保险自由化为保险业务国际化提供了机遇。20世纪90年代初,拉美和中东欧以及亚洲的许多国家开始实行保险监管体制的重大改革,这些改革推动了保险市场国际化的发展。这些保险改革包括两个不同的阶段,不同的国家采取的顺序不同。自由化的第一步是打破保险和再保险的垄断,实现再保险业务自由化,特别要取消分给国营再保险公司的法定业务并允许跨国经营再保险业务。第二步是要逐步取消对外资保险公司资本的限制,给予外国保险公司的子公司国民待遇。
随着世界贸易组织的发展,保险国际化的速度也将大大加快,各国保险产业发展政策对本国保险市场的形成与发展发挥作用的力量受到限制,本国保险业发展目标受到全球保险市场发展的制约。但同时国内保险市场也可以从深入参与国际市场中受益。主要是通过提高国内承保能力或提供有效供给,从而推进竞争,给消费者提供更高的价值和更多的选择。国际经营活动中的知识分享可以带来产品、生产、承保技巧以及理赔实务的创新,由于保险竞争和创新的增加,投保的国内企业提高了国际竞争力。
随着保险市场全球化的发展,许多纯粹的国内损失风险规模扩大,集中程度加强,这就需要汇集国际保险力量。世界上没有哪一个国家的保险市场可以提供足够的承保能力,自己为炼油厂、油轮、海上钻井平台、卫星、飞机、环境损害等造成的损失风险提供所需的保障。如果对这些风险进行保险,国际间的分散必不可少。此外,由于一些保险公司为达到进一步增长的目的进行的国际扩张。外国保险公司提供保险服务可以通过跨境保险业务方式进行。
跨境保险业务是指一国保险公司向位于另一个国家的保险人或再保险人提供投保服务。跨境保险业务的种类:
(一)直接由外国保险人承保并签订相应的合同,产生纯粹的跨境保险业务。展业可以通过直销方式(如电话、邮件,报纸、互联网)或通过经纪人。许多再保险公司采用这种销售方式。
(二)投保人跨境寻找保险人购买保险。如股份公司经常在国外进行保险,以求得到比国内更优惠的条款、条件和价格。一般没有个人投保人这样进行保险。
(三)被保险人在国外短期居住或旅行而在当地保险公司投保时,出现国外消费跨境保险。仅仅希望在停留期间提供短期保险与意在提供更长期间的保险是有差别的。
(四)跨国企业购买无差异条件保险或差异限制额保险,作为其全球风险管理计划的一部分。这种保险产品通常在跨国公司母国投保,可能涉及外国或其他当地保险人的共保。保险公司可能承保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许多风险。子公司往往在当地投保基本险,然后由母公司的主保险合同提供超额保险或者附加保险。
寿险方面的跨境业务量非常少,而跨境非寿险业务也不多,相比之下,跨境再保险业务的比重就大得多。美国是再保险的净进口国,跨境再保险业务占了美国再保险市场的40%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