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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集合理财是商业银行凭借其信用能力、融资渠道和专业知识优势,将设定投资对象、投资目标的金融工具出售给投资者,利用所筹集的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从而取得相对稳定且高于储蓄存款的投资收益的过程,同时商业银行根据合同约定将投资收益分配给投资者。而为人民币集合理财所设定的金融工具就是人民币集合理财产品。
人民币集合理财源于储蓄,又不同于储蓄,其主要区别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流动性低于储蓄。活期储蓄可以随时支取,定期储蓄在损失相应利息的情况下也可以提前支取,而人民币集合理财产品作为一种有固定期限的理财产品,投资者根据协议一般不能提前支取,只能到期取得收益并按规定赎回本金,以方便银行或发行机构更好地制定和实施投资策略。二是风险性高于储蓄。一般而言,在我国对银行实施严格监管的背景下,储蓄存款基本是没有风险的,但人民币集合理财产品理论上来说存在投资风险。也正因为如此,我国监管部门已要求商业银行在发售人民币集合理财产品时不能承诺收益,风险由投资者自负。
人民币集合理财作为一种专业的理财工具,与一般的证券投资相比,其主要区别表现在:一是所投产品相对期限较短,主要集中在货币市场,涉及长期的资本市场较少;二是相对于股票等资本市场工具而言,其风险性较低。尽管当前的人民币理财产品经常不能承诺保本,但是所投产品的特性决定了其风险相对较低。
人民币集合理财产品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信誉相对较高
由于人民币集合理财产品是商业银行推出的,而商业银行在中国所有金融机构中是信誉度最高的,因此人民币理财产品具有极高的信誉保障。
2.收益相对较高
人民币集合理财产品可以利用商业银行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的绝对优势得到一些特殊的债券品种,从而为客户获得较高的投资收益。
3.优惠较多
商业银行可以利用其特有的优势为人民币集合理财产品推出一些独有的优惠条款。
4.风险较低
购买人民币集合理财产品的客户一般是金融知识相对薄弱的普通储户,风险承受能力也极低,而商业银行人民币集合理财产品信誉很高,基本没有风险,因此适合普通储户把一部分维持生活必需的“养命钱”用于这项投资。
人民币集合理财产品有以下两种不同的分类。
(一)按投资期限不同,可以分为普通人民币理财产品和超短期人民币理财产品
普通人民币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一般在3个月、6个月、1年和2年之间。以中国建设银行“利得盈”人民币理财产品为例,即包括了3个月和1年两个品种,承诺提供同期整存整取存款实际收益1.68倍的投资回报,且不需要搭载任何定期存款。
超短期人民币理财产品与活期存款无异,最典型的是7天理财产品。以北京银行“心喜”7天理财产品为例,该产品的最低资金限额为5万元,自存入起,每7天按个人7天通知存款的利率自动结息,同时将上一结息日的本息和自动转入下一理财周期复利计息,并可随时支取,收益高于活期储蓄存款的2.25倍;提前支取时,支取日与上一个理财周期之间的天数按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利息损失不超过7天。
(二)按产品结构不同,可以分为结构型人民币理财产品和资产连结型人民币理财产品
结构型人民币理财产品主要为适应投资者的需要,给不同类型的理财产品设计了相应的结构,如区间累积结构、目标偿还结构、提前赎回/售回结构、看涨/看跌结构等,后两者带有类似于期权的选择权性质,又被认为是嵌入了衍生品,所以又称嵌入型理财产品。
资产连结型人民币理财产品在发行时即公告投资者理财产品的本息收益将与某个或某些基础资产价格的表现相连结。常见的资产连结型人民币理财产品有利率连结、股票连结、商品连结、汇率连结、信用连结、保险连结与混合连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