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枪打死人质都是错误的负刑事责任。不管因为什么原因、失职的,涉嫌故意杀人罪。任何人的生命都是无价的,人质不是正当防卫的对象,开枪打死人质,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用狙击步枪射击歹徒的行为是职务行为,如果没有打中歹徒,反而把人质打死了,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存在明显过错,则不应当追究的法律责任。当然,可能学技不精,需要更加刻苦训练。
1、不负责任,这是误伤。
2、因为是执法过程,难免的误伤,应该免责。
3、警官免责,但是国家给予经济赔偿的。没责,只是说两句,在潜江在没危险怡情态下把人打死。一样没事,狙击手有狙击手的操守,打死人质肯定要有责任不知道以上回答能不能对你起到帮助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