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管理人在破产程序里是需要的,这个破产管理人怎么确定,方式无外乎两种。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破产管理人的报酬是怎样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知识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破产管理人的报酬是怎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采用的是按标的额计酬法,实行分段累进递减制,其第2条规定:人民法院应根据债务人最终清偿的财产价值总额,在以下比例限制范围内分段确定管理人报酬:
(1)不超过100万元(含本数,下同)的,在12%以下确定;
(2)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在10%以下确定;
(3)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在8%以下确定;
(4)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在6%以下确定;
(5)5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在3%以下确定;
(6)1亿元至5亿元的部分,在1%以下确定;
(7)超过5亿元的部分,在0.5%以下确定。
担保权人优先受偿的担保物价值,不计入上述规定的财产价值总额。高级人民法院可以在30%的浮动范围内制定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管理人报酬比例限制范围。
二、管理人报酬的支付
(1)为防止重复计酬,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通过聘用本专业的其他社会中介机构或者人员协助履行管理人职责的,所需费用从其报酬中支付;破产清算事务所通过聘用其他社会中介机构或者人员协助履行管理人职责的,所需费用从其报酬中支付。
(2)对清算组中参与工作的有关政府部门派出的工作人员,不支付报酬。
(3)对于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或者对债权人没有财产可供清偿分配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考虑根据管理人工作的时间等情况确定其相应报酬。
三、破产管理人报酬是怎样的
1、管理人报酬的支付机构
管理人的报酬由人民法院确定。债权人会议对管理人的报酬有异议并且无法与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由人民法院决定是否调整,债权人会议无权直接调整管理人的报酬。
2、管理人报酬的性质
管理人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为破产费用。管理人获得的报酬是纯报酬,不包括其执行职务的费用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以上就是法律知识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破产管理人的报酬是怎样”的相关内容,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破产管理人报酬是有的,但一般没有很高。若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法律知识网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