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征收拆迁大家最关心的问题就是如何补偿,以及如何选择补偿方式,到目前位置,征收补偿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货币补偿,另外一种是产权置换,有些时候会有两种补偿方式相结合的情况。正常的流程是先补偿后拆迁,但是在实践中,有些拆迁方没有按照规定的流程操作,导致拆迁完之后还没有给被拆迁人补偿,那么,拆迁完一直不给房怎么维权?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房屋拆迁的规定流程是先补偿后拆迁,因此,还没有给补偿就进行拆迁的行为是属于违法的,被拆迁人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具体如何操作呢?按照以下几个方法进行。
1、协商
拆迁完一直不给补偿,当事人就补偿安置协议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通过与拆迁方协商、讲道理的方式,达到和解以解决纠纷的目的,这种方式简单快速。前提是拆迁房与被拆迁方能达成一致,按照协议规定的期限给予被拆迁人补偿。
2、向行政机关、监察部门和人大申诉救济
首先当事人向政府机关的行政监察部门申诉救济,但是这种行为有一定限制,被拆迁人不一定能获得自己的合法权益,其次是向人大代表申诉救济,但是也有一个缺点,对具体行为的监督较少。通常情况下,被拆迁人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得到征收补偿,可以申请救济或复议救济,对当事人的物质损失或精神损失获得补救,复议救济是一个不错的救济手段。
3、司法途径
被拆迁人的权益受到侵犯,采取司法救济的方式更加适合社会发展趋势,当事人的权益也更加容易得到保障,并且权利能保护得更加彻底。当事人可以多了解这方面相关的知识,能够很清楚的知晓自己的权利,并哪些权利受到了侵害,我们可以通过哪些方式去维护权益,这都是每一个被拆迁人需要知道的信息,当了解这些之后,与有关部门谈判的时候也能清楚自己的伸缩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