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税基(Economic Tax B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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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税基是指与个人、企业经济行为有关的征税对象,如对商品、财产、收入以及市场交易(购买或者销售商品和要素)等进行征税。不同税种的税基不同,常见的经济税基一般包括收入、消费和财富,它们的价值则取决于个人所做的决策。如个人可以控制其收入在储蓄与消费之间的分配,由于大多数个人必须通过储蓄来积累财富,因而他们对于消费的决策也会影响他们的财富。
经济税基可以是一般税基(包括全部经济活动带来的价值,对经济性税基的全部组成部分征收,不存在豁免和扣除),也可以是选择性税基(只对税基的特定部分征税,或允许从一般税基中进行税收豁免和扣除)。
显然,对房地产的课税也是一种对特定形式的财富征收的特种税的一个事例;对利润的课税则是一种特定的所得税,因为它只对特定形式的收入征税。对经济税基征税,势必会影响人们的经济活动和经济决策,改变人们在可以替代的经济行为之间的选择,即发生替代效应。例如,对商品征税,会影响人们对商品种类的选择,尤其是对弹性较大的商品的影响就更大。对利息收入课税,会影响人们的储蓄决策,改变人们在现在消费与将来消费之间的选择。对劳动所得课税,就会影响人们勤奋工作的积极性,改变人们在劳动与闲暇之间的选择。总之,对经济税基课税,一般会导致人们调整经济行为以尽量减少纳税,所以,在税率既定的情况下,政府以经济税基为基础的课税,其税收收入会随着税基规模的变动而变动。
经济税基是按课税标准计算的课税对象的全部数量;法定税基是经济税基减去税法规定的税前减免或扣除项目后的剩余数量,是据以直接计算应纳税额的基数。可见,如果没有法定税前减免或扣除项目,经济税基与法定税基在数量上是相同的。
经济税基对非经济税基征税只有收入效应,没有替代效应,它仅仅减少纳税人的可支配收入,不会引起纳税人经济行为的改变,不会影响人们的既定的经济选择。对经济税基征税不仅会产生收入效应,而且会产生替代效应,会影响人们的经济活动和经济决策,改变人们在可替代的经济行为之间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