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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配送指在经济合理区域范围内,根据各连锁超市要求,对商品进行分拣、加工、包装、分割、组配等作业,并按时送达指定地点的物流活动。
按超市与供应商的关系划分,配送可分直配、协配、授权自采和日常配送四种方式。
就是直接配送,指超市配送中心向供应商订货,供应商将货物送到配送中心库房,超市人员向超市提出补货申请,经超市审批通过后,配送中心向超市配货,由超市统一办理结算。
就是协力配送,超市配送中心向供货商订货,楼面向超市提出补货申请,经超市审批通过后,供货商将货物送到超市,超市统一办理结算。
自采超市确定进货渠道后,授权超市管理价格,超市备案,并且自行补货,以备用金支付货款,定期到超市结算。
按配送商品的种类和数量划分,配送可分为少品种大批量配送、多品种少批量配送两种。
这种配送适用于需要数量较大的商品,单独一种或少数品种就可以达到较大运输量,可实行整车运输。
按要求,将所需的各种商品(每种商品需要量不大)配备齐全,凑成整车后由配送中心送达。日用商品的配送多采用这种方式。
按配送商品时间及数量划分,配送可分为定时配送、定量配送、定时定量配送和即时配送四种。
按规定的时间间隔进行配送,配送品种和数量可根据要求有所不同。
按规定的批量进行配送,但不严格确定时间,只是规定在一个指定的时间范围内配送。
按规定的准确时间和固定的配送数量进行配送。*即时配送不预先确定配送数量,也不预先确定配送时间及配送路线,而是按要求的时间、数量进行配送。
按配送的组织形式划分,配送可分为集中配送、共同配送、分散配送和加工配送四种。
就是由专门从事配送业务的配送中心对多个超市开展配送业务,集中配送的品种多,数量大,一次可对同一线路中几家连锁超市同时进行配送,其配送的经济效益明显,是配送的主要形式。
几个配送中心联合起来,共同制定计划,共同对某一地区超市进行配送,具体执行时共同使用配送车辆,称共同配送。
是由商业零售网点对小批量、零星商品或临时需要的商品进行的配送业务。这种配送适于近距离、多品种、少批量的商品的配送。
在配送中心进行必要的加工,这种将流通加工和配送两者一体化的方式,使加工更有计划性,配送服务更趋完善。
按配送的职能形式划分,配送可分为自营配送、供应配送、第三方配送和共同配送四种。
自营配送方式是指超市通过独立组建配送中心,实现对内部各超市的物品供应,作为一种物流组织,配送中心是超市企业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服务于超市公司的各个超市门店,通常不对外服务。由于自营配送模式在满足超市商品供应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因此目前已成为连锁超市普遍采用的一种配送方式。
超市自营配送方式的工作流程见图所示。
是大型企业集团或连锁超市中心为自己的超市所开展的配送业务。通过自己的配送中心或与消费品配送中心联合进行配送,从而减少了许多手续,缓和了许多业务矛盾,各超市在订货、退货、增加经营品种上也得到更多的便利。超市供应商配送方式的工作流程如图所示。
现在超市普遍要求小批量、多批次或高频度的配送,而这往往导致车辆满载率低、运输成本高的问题,最好的解决方法就是利用第三方物流公司,实现配送共同化。他们的参与有助于小批量的补充存货变得更经济,因为这能产生简单供应关系下所不具有的一种经济规模。
由上图可以看出,第三方配送方式具体运作起来有两种形式:
一是物流配送公司直接向超市的各个超市门店配货,或者直接向超市总部配货,再由总部向各个超市门店配货,这种情况适用于同城市连锁超市;
二是由配送公司的各地分公司直接向当地超市各分店配货,这种情况适用于跨城市连锁经营的超市,并且物流配送公司具有较强实力,在各个城市设有分支机构。
共同配送方式是为了提高物流效率,对许多超市一起进行配送。按照日本工业标准(JIS)的解释,其运作形式有两种:
第一种是在送货环节上将许多家超市的待运送货物混载于同一车辆上,然后按照超市的要求将货物运送到各个接货点,或运到多家超市联合设立的配送货物接收点上,这种运作模式需要各家超市签署联合协议,目的是共同节约配送成本。
第二种是若干配送企业开展协作,在核心企业的统一安排调度下改革配送企业分工协作、联合行动,共同对某一地区的超市进行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