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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指令方法是指行政主体依靠行政组织的权威,运用行政手段,包括行政命令、指示、制度、规定、条例及规章制度等措施,按照行政组织的系统和层次进行行政管理活动的方法。它是在实际的行政管理过程中运用的、最普遍的行政管理方法,当然也是一种非常有效的行政管理方法。实质是通过行政组织中的职位和职务来进行管理。
行政指令方法的基本特点:是依靠权力和权威,采用强制手段直接指挥下级,要求下级执行上级指示,以实现行政组织的目标。
(1) 强制性
强制性体现于行政组织体系在思想上、纪律上要服从集中统一的意志,这即是说行政主体所发出的命令、规定、条例等都是必须执行的,更有甚者是要求无条件地绝对服从。当然,这同法律方法所具有的普遍约束力的强制性不尽相同,它所服从的是一种具体环境下的具体指令,并允许在特别情况下灵活机动。
(2) 权威性
行政指令方法离不开行政指令,而行政指令实质上所依靠的是强制性权威,行政职位越高,其权威就越强,所带来的服从度也就越广。因此提高一定职位和职务的权威性,是有效运用行政指令方法的基础和前提。
(3) 层次性
行政指令方法是根据行政组织的纵向结构自上而下、由大到小一层层进行管理的,行政指令都是直线传递,层层下达。
(4) 具体性
行政指令的内容和发布的对象都是具体的。不仅如此,一定行政指令只对特定时间和特定对象有效,这种时效性也是具体性的表现,即因事、因时、因地、因人而异。
(5) 无偿性
上级行政组织对下级行政组织的人、财、物、技术等的调动和使用不采取等价交换的原则和方式,而是根据工作的需要。行政指令方法的运用,不考虑上下级之间利益的平衡及等价交换,对于服从者的行动不考虑价值补偿,甚至为执行上级的指令,牺牲下级的具体、局部利益也在所不惜,从而显示这种方法的无偿性。因为上级考虑问题往往是从全局的或整体的利益出发的,行政授权的性质本身就决定了授权者必须按统治阶级的意志行事,争取社会和政府的整体利益和根本利益。因而,对上级行政指令的无条件服从,就意味着无条件放弃局部利益而维护全局利益,这就是行政指令方法或行政指令方法的无偿性根源所在。
行政指令方法的运用是由社会活动、经济活动的发展和行政管理活动本身的性质决定的。行政指令方法不论是现在和将来都是十分重要的。
(1) 行政指令方法是社会、经济活动发展的需要
必要的行政指令,对于维护人民的利益,发展经济,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有重要意义。
在社会化大生产中,要求社会经济系统中的各个组成部分和各个环节的活动,不论在时间上还是空间上都必须保持严格的协调一致。各级社会和经济组织必须对社会经济活动等实行严格的集中统一指挥和控制,这就离不开以命令和服从为特征的行政指令方法。可见,社会化大生产也离不开行政指令方法,它能促进社会与经济的发展。
(2)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运用行政指令方法
从市场经济的利弊看,市场经济并不是万能的。虽然市场经济能合理地配置资源,激励公平竞争,但其消极作用也不能忽视,如过度竞争和不正当竞争,不利于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为了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的良好秩序,保证公平竞争的实现,政府就要运用财政、金融、税收等政策和法律手段来调控,必要时和在特殊情况下进行适度的行政干预,防止“市场失灵”。
(3) 运用行政指令方法是行政管理本身的要求
从目标看,行政管理就是要带领众人去完成一个统一的目标,缺少一定的权威和服从,管理目标就难以实现。从政府机构的特点看,政府机构复杂、任务繁重、相对独立、各司其责,这些特点决定了政府机构必须实行有权威的指挥。否则,工作难以统一,工作效率更无从谈起。所以,要用行政指令方法来安排、协调各部门工作,使其发挥整体效应。
优点:
运用行政指令方法实施行政管理,能够使国家的政策、法律和上级的意图快速地向下贯彻,有利于行政管理系统的集中统一。行政管理面广事杂,与之相适应,行政管理系统必然是多层次、多环节的。如果没有集中统一的意志、统一的指挥和统一的行动,一盘散沙,各自为政,根本不能完成国家任务,实现行政目标。而行政指令方法的运用,有效地解决了这个问题。它使行政系统内层层直接控制,各个环节都围绕行政目标统一思想,统一行动,保证政策、法令、决策指令得到迅速贯彻实施。另外,运用行政指令方法,上级可以针对下级的工作情况,及时地、灵活地发出各种指令,使行政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得到及时处理,尤其是对一些突发事件的处理,更显示出这种方法的灵活快捷的优点。
弊端:
但是,行政指令方法以强制性的指令、命令支配下级的行为,下级处在被动服从的状态,长此以往,会压抑下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造成下级对上级的过分依赖。另外,过分依赖这种方法,容易造成领导者个人专断,助长家长制、一言堂的不良作风,不利于参与式的民主管理。同时,行政指令是以垂直方向传达的,在指示、命令的下行传达过程中容易忽略横向的协调,有可能造成条块之间的矛盾,反过来制约了行政系统的高度统一。
行政指令方法既有其优点,也有其不足。因此,运用行政指令方法应抑弊扬利。为此,有必要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1)调查研究在先的原则
上级机关在发指示、下命令之前,要先行对下面的情况作一番调查研究,对下级的思想动态、工作动态,对下面工作环境、工作条件的变化等都要尽量掌握,做到心中有数,然后再根据所掌握的情况,有针对性地下命令、发指示,力图使指令更切合下面的具体实际,避免主观主义的瞎指挥。
(2) 坚持具体指导的原则
运用行政指令方法,上级领导不能发指示、下命令之后就了事。要根据指示、命令的内容和精神多给下级以具体指导,启发和鼓励下级开动脑筋,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学会把原则的坚定性与处事的灵活性结合起来,灵活地、创造性地贯彻落实上级指示,执行上级的命令。
(3) 思想政治工作领先的原则
运用行政指令方法,特别要强调以思想政治工作相配合。通过有效的思想政治工作,使下级更好地了解上级的意图,了解上级所发指示和所下命令的依据或理由,更自觉、更有效地加以执行和贯彻,减少指令下行的阻力。同时,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还能使上下关系融洽,左右关系协调,使行政渠道纵横畅通,从而为上级指令的传达贯彻提供良好的组织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