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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主要包括:
1.人员经费支出,是指为了开展专业活动的需要,用于个人方面的开支。如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
2.公用经费支出,是指为了完成事业活动,用于公共服务方面的开支。包括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和其他费用。
(一)按支出的层次分类
根据支出的层次划分,行政事业单位的支出分为本单位的支出和对其他单位的支出。
本单位支出,是指为了完成本单位的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而发生的各种支出。包括事业支出、经营支出、基本建设支出、上缴上级支出等。
对其他单位的支出,是指由所属单位向下级转拨款项和将本单位集中的资金分配给所属单位使用所发生的支出,包括拨出经费、对附属单位的补助等。
(二)按支出的用途分类
根据支出的用途划分,即按照政府预算收支科目的“目”级科目的规定分类,以2000年财政预算收支科目的规定为例,其内容包括:
1.基本工资
它反映国家统一规定的基本工资,包括行政机关人员的基础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龄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技术等级)工资与国家规定比例的奖金、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固定工资与国家规定比例的津贴,各类学校毕业生见习期间的临时待遇。
2.补助工资
它反映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包括各项岗位津贴、价格补贴、地区性补贴、冬季取暖补贴、职工上下班交通费补贴。
3.行政事业单位津贴
它包括政府特殊津贴、教龄津贴、班主任津贴、特教津贴、护龄津贴、运动员津贴、艺术工种补贴、福利院岗位津贴、接济站津贴、手语费、环卫津贴、老干部工作人员津贴、财会人员岗位补贴等。
4.社会保障费
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5.职工福利费
它反映拨缴的工会经费,按标准提取的工作人员的福利费、独生子女补贴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职工的医疗费、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不含符合离休条件的在职人员工资),职工探亲差旅费,由原单位支付的退职金,退职人员及其随行家属路费,职工死亡火葬费用,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等。
6.助学金
它反映各类学校学习助学金、奖学金、学生贷款、出国留学(实习)人员生活费、青少年业余体校学员伙食补助费和生活费补贴,按照协议由我方负担或享受我方奖学金的来华留学金、进修生生活费等。
7.商品和服务支出
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等。
8.设备购置费
它反映行政事业单位不够基本建设投资额度,按固定资产管理的办公用一般设备、车船等购置费,车辆购置附加费,教学、科研医疗单位的专业设置购置费,专业图书馆、文化馆、文化站的图书购置费,以及一般行政事业单位的图书购置费,档案设备购置费等。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投资的划分标准,按照国家计委规定办理。其中按规定由事业费列支的各种设备,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列入本目,不够固定资产的列入有关目。
9.维修(护)费
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具体包括设备维修费、房屋维修费、提取修购基金、其他维修费。
10.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具体包括宣传费、行政赔偿费、行政诉讼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提取住房基金、燃气费。
11.医疗费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12.其他费用
反映不能划分到上述经济科目的其他支出,主要包括预备费、预留或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未划分的项目支出、其他支出。
(1)查询预算、计划和规定的资金用途和开支范围,有哪些行业的特殊规定。
(2)检查支出的内部控制制度。了解费用支出的报销制度、经手人、验收证明及签收审批程序。
(3)检查各期内的各种支出凭证、账簿、报表和其他资料。检齐每笔支出的原始凭证及验收、复核、审批手续。
(4)审查会汁账簿的设置、科目的运用是否符合会计制度,账款、账物、账证、账账、账表是否相符。
(5)对可疑支出作追踪审查。
(6)各种费川支出是否按批准和规定的池围、标准执行,是否建立健全各项支山管理制度、严格的审批手续。有无以领代报、以拨代支、虚报冒领和将主管部门的开支挤入所属单位的支出。
(7)根据专款专用的原则。审查行政事业单位一定的支出是否掌握住相应的资会茫围之内。有无将预算外支出挤入预算内报销,有无将国有资产转化为集体、个人所有,有无将应由基本建设资金开支的挤入正常行政费、业务费和事业费,有无其他混淆规定的范围列支。
(8)有无违反国家规定或自行规定,向干部、职丁发放奖金、津贴、补贴和其他福利待遇。有无提高发放标准、扩大发放范围。
(9)审查是否按资金的性质分别开设银行账产,有无出借、山租银行账户行为。审查现金的管理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有无弄虚作假、套取现金及其他违纪问题。
(10)对预算外支出的审计,首先审查是否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先提后用,先收后支;应上缴的收入是否及时足额上缴,应交的各种税、费是否及时上缴;是否按规定的用途使用,开支标准是否符合现行的财政、财务制度;用预算资金从事基建活动。是否列入自筹基建计划并履行了规定的报批手续;有无为逃避监督管理,在几家银行分别设立账户现象;有无弄虚作假、转移资金、私设“小金库”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