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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耗能行业是指《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报告》指出的六大高耗能行业,分别为: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
认真落实国家产业政策,规范“两高一剩”企业发展。一方面,从严格控制市场准入和对“两高一剩”企业全面清理入手,对无生产许可证生产的企业坚决予以取缔;另一方面,从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出发,重新审核工业发展计划,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的内容进行修改完善,引导现有“两高一剩”企业全面整合、扩大生产规模,提高资源利用率。
积极引导民间投资,促进环保和农业产业发展。加大资金投向引导力度,引导闲置资金流向农产品加工企业和新农村建设,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引导闲置资金流向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环保效果好的项目和行业,促进县域工业结构调整;引导资金流向旅游、服务业,促进县域第三产业的发展壮大。
严格信贷管理,加强对贷款风险的防范和控制。金融机构严把贷款准入关,强化信贷管理,防范建设项目因环保要求发生变化带来信贷风险;发放贷款时,将企业环保守法情况作为贷款审批的必备条件;对因企业环境问题造成不良贷款等情况调查摸底,及时制定“两高一剩”行业贷款风险防范预案,尤其要利用企业生产经营效益好的时机适时压缩或收回贷款,或采取措施完善担保抵押手续,减少贷款风险。
强化窗口指导和金融监管,严格把握贷款投向。职能部门要加强督促金融机构审慎放贷,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产业政策,严格贷款审批。各级监管部门将银行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配合环保部门执法、控制污染企业信贷风险的有关情况,纳入监督检查范围,严禁信贷资金进入国家政策限制的产业和领域,严禁进入不符合环保要求和高耗能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