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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银行学派是英国货币论战中的一大派别。与通货学派和银行学派相对立的英国资产阶级货币金融学派和理论。自由银行学派的代表人物有劳埃德、斯克罗普、帕内尔等。
自由银行学派的核心内容有:
(一)自由银行学派拥护的原理是在通货发行可兑换硬币条件下的自由贸易。这个学派成员赞成类似于苏格兰银行制度的制度。在那里,银行在所有业务上 (包括纸币发行) 都进行竞争,没有中央银行对纸币发行的垄断。
(二)自由银行学派认为,在这样的制度中,银行没有无限地发行纸币,而实际上是提供一个稳定的货币数量。虽然印刷和发行成本是最低的。但是,保证流通中的纸币要求发行纸币要有节制。竞争银行的利润最大化方针,必须通过维持即时兑换来维护公众对它们纸币发行的信任,这就需要限制它们的发行数量。
(三)劳埃德对通货的自由贸易论点的回答是,与一般贸易不同,被寻求的东西不是最便宜的价格下的最大数量,而是受控制的通货数量。自由银行学派否认自由银行将贬低通货的作用,而认为银行与纸币发行的分离是不实际的。
19世纪20年代,在国家银行业问题和纸币发行与伦敦的英格兰银行直接竞争问题上,自由银行学派支持合股银行。
1833年的法案放松了合股银行进入65英里范围内的条件,但否定了它们发行的权力,使英格兰银行纸币成为国家银行纸币兑换的法定货币,实际上保证了英格兰银行的垄断。
1844年《银行特许法案》宣布了自由银行学派努力的最终厄运。
回顾货币史,中央银行垄断货币发行权,主要是银行券分散发行存在一些矛盾,而自由银行业的倡导者并没能解决这些矛盾。
(一)首先,货币产品不同于普通商品,发行者要承担赎回的责任,银行业也不同于一般的产业。银行业的资产业务是以负债业务为依托的,所以它是一个高负债的产业,金融业也被称之为“信心”产业。因此,一旦某一家银行无法实现其及时足额赎回其发行银行券的承诺,就很可能动摇公众对银行业的信心,导致挤提行为(要求发行银行赎回银行券)。一旦公众对银行券的信心丧失,为了自己利益的最大化,公众还会要求兑现银行券,那么这种制度设计就会失去作用。故货币多头发行存在着某一家银行破产会产生整个金融体系遭受连锁打击的隐患。
其次,众多银行各自独立发行的银行券由于其发行实力、资信状况、经营状况和分支机构设立状况的不同,其被接受的程度和范围也不同。一些中小银行发行的银行券只能在当地和较近地区流通,这与社会化大生产很不适应,而且多种货币同时流通与货币作为一般等价物的本质也相矛盾。虽然自由银行学派学者们提出通过建立清算所可以解决多种银行券的兑换问题,而且金融电子化的发展也的确降低了兑换的成本,但是成本再小毕竟也是增加了额外的交易成本。因此,在技术标准同样成熟并同样有效率的情况下,私人发行电子货币的交易成本要高于中央银行垄断发行电子货币的交易成本。由此可以看出,既然自由银行制度无法解决这两大问题,那么当私人货币发行规模很大,产生的问题也很严重时,中央银行垄断电子货币的发行就成为必然。
(二)自由银行业理论的假设前提——完全对称的信息和理性经济人是难以满足的。只有满足了信息充分和理性经济人的假设,自由银行制度才是稳定的银行制度。因为,只有银行券的持有人为保护自身利益选择信誉好的银行券,发行银行为追求利润自动约束其银行券的发行量并加强自我规制,才能形成一个高效率的金融体系。然而,现实社会中信息充分的假定是很难实现的。在美国内战前的自由银行时期,“野猫银行”的存在就是一个证明。
同时,自由银行制度也要求公众有自我约束能力,能合理地安排其一生的收支。可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英国因为金融机构过分积极地行销贷款合同而使太多人过深地陷入了债务之中。可以设想,如果中央银行对金融市场不加任何管制,任何机构都可以自由发行银行券,那么可能造成信用链条破裂和金融秩序混乱。
(三)自由银行制度并不具有内在效率和稳定性。由于一系列的承诺与反承诺,信用结构具有内在不稳定性,银行信用也同样具有不稳定性。而且在信用与实际积累之间不存在自然的和谐,是商业信用在购买与销售中存在着的一个客观基础。同时,银行信用的扩张往往以商业信用的扩张为基础,因此不存在实际积累对银行信用的精确控制,银行券也就不可能得到实际购买力的完全支持。
(四)自由银行体系具有内在的通货膨胀的倾向。经济学家认为,竞争通常有利于促进有效率的市场结构的形成,但这一论断并不适用于货币。通常,完全竞争会使产品的价格等于边际成本,从而达到帕累托最优。但足,生产货币的成本是很低的,如果货币发行也实行完全竞争的话,那将导致货币价值的下降,而货币的价值是物价指数的倒数,所以货币的自由发行将引发通货膨胀。特别是没有政府对存款及银行券进行担保的自由银行制度,更易导致银行券的过度发行,银行券的过度发行及其相应的赎回的拖延将使银行破产,进而导致周期性的金融危机。
(五)自然演进的或自然的货币秩序未必就是自由银行制度。人们之所以愿意持有货币是因为货币是人们普遍接受的交易媒介,这一契约是建立在私人或公众对未来货币价值的信赖基础上的。公众越是对货币的价值深信不疑,信赖货币的公众越多,货币被接受的范围就越大,货币的经济贡献也就越大。
虽然人们在追求私人利益过程中的市场协调可能会实现整个社会福利最大化,但是由私人部门发行货币这种公共产品,它的社会经济成本可能会更大。因为要保证货币价值的稳定,就要求发行货币的私人部门在追求其自身利益时能使社会福利达到最大化,即要有能达到激励相容的激励机制。可是,私人部门对货币发行带来的铸币税收入的寻租行为、垄断时限、能授予垄断权的政府执政时限等问题,导致由中央银行与私人部门分享货币发行的垄断权和分享铸币税更为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