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累托最优(Pareto Optima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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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累托最优也称为帕累托效率(Pareto Efficiency)、帕雷托最佳配置,是博弈论中的重要概念,并且在经济学, 工程学和社会科学中有着广泛的应用。
简单的讲就是如何让大家进口之后两国利益都得到最高的效益。帕累托效率是一种有效性衡量标准,在这种情况下,某个人(或专家)在不加剧其他人的情况下,不可能得到改善。
帕累托最优是指资源分配的一种理想状态,假定固有的一群人和可分配的资源,从一种分配状态到另一种状态的变化中,在没有使任何人境况变坏的前提下,使得至少一个人变得更好,这就是帕累托改进或帕累托最优化。帕累托最优的状态就是不可能再有更多的帕累托改进的余地;换句话说,帕累托改进是达到帕累托最优的路径和方法。帕累托最优是公平与效率的“理想王国”。
帕累托最优回答的是效率问题。从社会福利角度出发,用效率来评价总体经济运行有其合理性,因为如果资源配置未达到帕累托最优,那么,总有一些人能改善境况而没有人会受损,也就是说,社会福利总量肯定能上升,那么通过一种恰当的分配或补偿措施,能使所有人的境况都有所改善。[1]
注意的是:我们可以判断一种状态是不是帕累托最优,但我们却不能将两种帕累托最优进行比较。换言之,如果两个都是最优,那么,哪一个更优?经济学没有办法判定。也就是说,如果要判定哪一个更优,需要加入经济学之外的东西——价值观。[2]
一般来说,达到帕累托最优时,会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
帕累托最优是以提出这个概念的意大利经济学家维尔弗雷多·帕累托的名字命名的, 维尔弗雷多·帕累托在他关于经济效率和收入分配的研究中使用了这个概念。
如果一个经济体不是帕累托最优,则存在一些人可以在不使其他人的境况变坏的情况下使自己的境况变好的情形。普遍认为这样低效的产出的情况是需要避免的,因此帕累托最优是评价一个经济体和政治方针的非常重要的标准。
另外,著名的帕累托法则(或80/20法则),则是由约瑟夫·朱兰(Joseph M. Juran)根据维尔弗雷多·帕累托本人当年对意大利20%的人口拥有80%的财产的观察而得推论出来的。
解释一:
如果对于某种既定的资源配置状态,所有的帕累托改进均不存在,即在该状态上,任何改变都不可能使至少一个人的状况变好而又不使任何人的状况变坏,则称这种资源配置状态为帕累托最优状态。
解释二:
帕累托最优状态是由意大利经济学家帕累托提出来的一种经济状态,是指具有以下性质的资源配置状态,即任何形式的资源重新配置,都不可能使至少有一人受益而又不使其他任何人受到损害。人们通常也把能使至少一人的境况变好而没有人的境况变坏的资源重新配置称为帕累托改进,所以帕累托最优状态也就是已不再存在帕累托改进的资源配置状态。
帕累托最优要求产品在消费者之间的分配达到最优。
按照帕累托最优标准,消费意义上的帕累托最优应该是两个消费者所拥有的任意两种商品之间的边际替代率相等。当这个条件满足时,消费者已经不可能通过改变产品的分配使一部分人的效用增加,同时又不使其他人的效用减少,这正是帕累托最优的判断标准。
帕累托最优要求生产要素在不同产品部门的投入达到最优。
对于两种产品而言,生产两种产品的两种要素的边际技术替代率相等。当满足这个条件时,生产要素在生产者之间的分配就达到了帕累托最优状态,也就是说,不可能通过生产要素的重新配置,使某些生产者的产量增加,同时又不使其他生产者的产量减少。
一般的帕累托最优的条件是:任何一位消费者心目中的两种产品的边际替代率等于生产这两种产品的边际产品转换率。
当完全竞争市场达到长期均衡时,帕累托最优的三个条件都自动满足,这一结论便是福利经济学第一基本定律,即竞争性的均衡是帕累托有效的。
福利经济学的第二定律:每一种帕累托最优的资源配置方式都可以通过适当在消费者之间分配禀赋后的完全竞争的一般均衡来达到,即任何帕累托有效配置都能得到市场机制的支持。福利经济学第二定律的意义在于它指出了分配与效率问题可分开考虑。 影响:帕累托公平是一种价值判断。它从社会福利的角度来界定公平,并站在效率的角度来衡量资源配置的结果, 因此是效率意义上的公平。诚然, 现实的经济活动中难以实现绝对的帕累托公平, 但是通过效率的提高可以最大限度地接近帕累托公平, 正是基于此, 帕累托公平对重新认识现行的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