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券(Bank N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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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券,指银行发行的、用以代替商业票据的银行票据,是一种银行发行的信用货币。
银行券最早出现于17 世纪,它是由银行发行的用来代替商业票据的银行票据。银行券是为了解决商业票据流通的局限性和银行现金不能满足商业票据持有人贴现需求的矛盾而产生的,它主要是通过银行贴现商品票据而发行到流通中去的。典型的银行券,持票人可以随时持券向发行银行兑取黄金,所以它可以代替金属货币在流通中发挥作用。
20世纪30年代世界性经济危机之后,资本主义各国相继放弃金本位制,银行券停止兑换黄金,从而出现了银行券纸币化现象。在当代社会经济中,由于各国银行券已经不再兑现金属货币,同时各国的货币已经完全通过银行的信贷程序发行出去,因此银行券和纸币已基本成为同一概念,成为现代货币。
信用货币是货币面值高于其币材价值,且不能兑换的货币。信用货币是以信用作为保证,通过信用程序发行的货币。信用货币不但本身价值低于其货币价值,而且也不代表任何贵金属,基本是以国家或银行的信誉为保证的。信用货币又具体地分为辅币、纸币和支票存款三种主要形态。
代用货币是代表实质货币来在市场上流通的货币,其货币面值与币材价值不等,但可以兑换的货币。它通常为纸币,确切地说是可兑换的纸币,由政府或银行发行,代表金属货币。所谓代用货币就是说只是一种代表,比如说古代的银票,你用他就可以换回实实在在的银子,他是有实物对应的。而信用货币就是建立在一种信用关系上的,比如说人民币,他是以国家信用为基础的,你不可能把人民币兑换成金或银。所以银行券是属于代用货币。
银行券和纸币本身都没有价值,这一点两者是相同的。
银行券和纸币的区别在于:
(1)纸币是从货币的作为流通媒介的职能中产生的;而银行券则产生于信用关系,是在货币作为支付手段职能的基础上产生的。
(2)纸币是由政府发行、依靠国家权力强制流通的;而银行券则是由银行通过短期商业票据贴现方式发行的。
(3)纸币不能兑现,而银行券可以兑现;
(4)纸币如超量发行就会贬值,而银行券不会贬值。
但是银行券不贬值需要一定的条件:一是银行券的发行量要以银行贴现的商业票据为依据;二是银行券必须能随时兑换贵金属货币,即银行券要有信用和黄金双重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