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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债券市场是指以一年以内短期债券为交易对象的市场。它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政府票据,可转让定期存单,银行承兑票据市场,债券回扣市场,商业票据市场。短期债券市场不同于同业拆借市场,即除去同业的银行及金融机构可以参加外,一般的企业法人也可以参加,甚至个人也可以参加可转让存单的市场。
短期债券市场融资工具,顾名思义是短期债券,短期指期限为一年以下的债券,主要有短期金融债券和企业短债券。
短期金融债券是由国家专业银行、综合性银行及其他构发行的债券之一,如我国20世纪80年代后期发行的期年的金融债券。发行这种金融债券的主要目的是吸收一部资金,以特种贷款的方式贷给那些由于不符合银行发放流贷款条件,但产品有销路,自有流动资金缺乏的企业。债率一般比同期储蓄存款利率高一二个百分点,贷出利率略动资金贷款利率。
企业短期融资债券是企业为了缓和由于银行抽紧银根流动资金供求矛盾而向社会筹集资金而发行的。债券期多月、6个月和9个月。发行对象为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业、事业单位和团体用自有资金自愿认购,发行后可以转息低于1年期的储蓄存款,所筹资金必须用于短期流动出,不能用于固定资产投资或满足长期流动资金需要。20世纪80年代末期曾发行过企业短期融资债券。
短期债券市场的主体主要是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企位和个人,其中金融机构是作为短期金融债券的发行者(间接需求者)和企业间接融资的中间人(资金的间接供给与市场交易的,参与短期债券交易的目的在于为企业提供资服务,同时通过这种服务为其自身创造相应的经济收益参与短期债券交易有两种情况:一是作为短期融资债券的参与交易,其目的主要是为了融资,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金的不足问题;另一种是作为短期融资债券的购买者参与交易,目的在于充分发挥剩余资金的经济效益,取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事业单位、团体和个人是以购买者身份参与短期债券交易的,其参与目的完全是为了获得投资收益。
短期债券市场的组织虽然要比其他证券市场简单得多,但相应的程序是必需的。各金融机构如果要发行短期金融债券要具备相应的发行资格,发行债券时要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体做法是:先由人民银行总行根据国家综合信贷计划统一确定发行总额,申请发行的金融机构根据各自的情况和特种贷款的实际需求量,制定本系统发行金融债券、发放特种贷款的计划和办法,上报人民银行总行,经审批后,在人民银行总行批准的额度内发行。企业短期债券的发行由人民银行总行年初一次性下达发行额度,各地区人民银行在总行批准的额度内,根据国家的产业政策和调整经济结构的要求掌握发行,按余额控制,周转使用。企业要发行短期融资债券也应具备相应的发行资格,同时要向人民银行提交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