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计划(Credit P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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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计划又称综合信贷计划,是指根据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规划计划期内信贷资金的来源和数量、信贷资金的运用和数量;规划流通中现金的增加或减少,现金的投放或回笼数量,是国家动员和分配信贷资金的计划。
信贷计划包括信贷收支计划和现金收支计划。它既是国民经济计划的组成部分,又是实现宏观经济目标的重要保证和手段,一般由信贷计划表和信贷计划编制说明两个部分组成。
信贷计划资金来源项目包括银行自有资金、当年结余、金融债券、各项存款、货币发行和其他来源六个部分。信贷计划资金运用项目,包括各项贷款、金银外汇占款上交财政税利、财政透支借款等四个部分。
信贷计划是一定时期信贷资金来源与运用的数量匡算与结构摆布,是国民经济计划的一个组成部分我国信贷计划的发展。
1979年开始实行信贷差额包干的办法。
1984年以后实行“统一计划划分资金、实贷实存、相互融通”的信贷资金管理办法,将央行与专业银行的资金分开。
1995年以后央行制定了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方法,逐步完善信贷计划体制,最后完全过渡到比例管理。长期以来,信贷计划以贷款限额方式进行管理,这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控制货币供应量,保持物价稳定,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但由于贷款资源不按市场经济规律配置,不利于从根本上提高信贷资产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