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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富裕是指相对某一部分人,或者是特定的一个指标富裕,而不是绝对的富裕。
全国地区相对富裕程度监测评价旨在为各地区的“强国富民”工作提供坐标,为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建立统筹区域发展机制、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共同富裕提供系统的、量化的帮助。
富裕程度可以有许多种表达方式,各有优劣:
1、用人均地区经济总量,如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人均财政收入等,综合性概念比较强;
2、人类综合发展指数。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发布的人类发展指数报告中的人类发展指数(HDI)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富裕程度的参考指数,其计算主要参考三个指标,一个是预期寿命,二是教育方面的指标,包括毛入学率和识字率,三是人均GDP值;
3、人均居民收入,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等;
4、居民储蓄和消费,如人均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人均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等;
5、用恩格尔系数,它等于居民用于食物消费的支出与总支出之比,一般来说,居民收入水平越高,其恩格尔系数越小,但在中国,恩格尔系数有失真现象;
6、人均实物,如人均用电量、百人拥有汽车数等,数量简单,但可比性比较差;
7、发展水平也可以用一些社会指标,如公共教育、公共医疗卫生、社会基本保障覆盖率等等。社会公共服务受财政投入的影响比较大,发展水平可以用人均财政支出、人均科教文卫事业费支出等指标来表达。
在实践中,中郡经济研究所采用的是“地区相对富裕程度”这一全新的表达方式,主要是以全国平均水平为参照坐标,考察居民收入、基本公共服务、经济发展和财政调控能力等,构建起全国地区相对富裕程度的监测体系,体现了以人为本、强国富民、统筹发展的科学发展观。这种评价方法以区域经济发展为基础,以市场化、货币化的指标为主,而没有考察地区矿产资源等指标,因为矿产资源所有权属于国家,国家可以统筹分配所有权。一些定性指标,如精神文明、生态文明、人民满意度、幸福感等指标动态性、随意性比较大,尽管是今后需要加强的重要内容,但暂不宜收入。
全国地区相对富裕程度具有“三相对”特质。
1、相对核心内涵的富裕程度。地区相对富裕程度体现了地区的富裕程度的核心部分,反映了地区发展的基本水平。
2、相对全国平均水平的富裕程度。地区相对富裕程度以全国平均数为基准,反映了地区与全国平均水平的比较情况。
3、相对历史发展进程的富裕程度。地区相对富裕程度与社会主义现代化时序相关联,反映了历史进程中共同富裕水平。因此,相对富裕程度是一个动态的、相对的、基本的发展概念,是考察地区发展水平和文明程度核心性尺度。相对富裕程度监测工作是进行区域统筹的基础性工作。相对富裕程度监测评价工作存在一个完善过程,结合其他单项评价指标能更好地为统筹工作提供有益的指向。
在实践中,我们是用“地区相对富裕程度”反映某一地区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较的居民收入水平、公共服务水平、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支出水平的综合富裕程度。以地区相对富裕程度为尺度的区域发展差异性的监测分析体系建设是统筹区域发展机制建立的基础性、前提性工作。根据区域发展的差异性,不同区域建立对应的政策,进行统筹发展。全国地市州盟相对富裕程度监测评价采用人口、居民收入、公共服务、地区发展和财政统筹等五类22个公开客观数据,将指标分为居民富裕集合(居民收支类、公共服务类)和统筹发展集合(地区发展类、财政统筹类)二个集合,使用综合指数分析和分类坐标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地区相对富裕程度分A+、A、A-、B四个等级和I、II、III、IV四个类型。监测评价是一个比较客观实用、以人均收入水平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核心、以区域经济发展为基础、以政府公共财政为主要调控手段的监测分析体系。根据地区相对富裕程度的等级和类型,可以非常直观地考察出地区相对富裕程度的差异性,并为区域统筹发展、实现共同富裕提供导向。国家提供公共服务时要根据公共服务水平的全国差异性分成不同等级和标准,确定基本的保障性等级标准并进行保障性财政转移支付,消除绝对落后现象。依此测定,全国地市州盟318个(地区17个、市268个、州30个、盟3个),相对发达地区(富强指数A+级I类)有38个,占总数的11.9%,主要分布在东部沿海地带、东部25个、西部7个、中部4个、东北部2个。
全国相对发达地区可以概括为东部沿海率先发展型、区位优势综合发展型和资源优势综合开发型等三种类型,在东部沿海地带呈网络分布,在其他地区呈点状分布。相对落后地区(富强指数B级)有132个,占总数的41.51%,主要分布在西中部,西部87个、中部37个、东部4个、东北部4个。这一监测结果中值得特别一提的,是全国地区相对富裕程度呈现“洋葱头”形状,不是“橄榄形”,相对发达地区数量少,相对落后地区的比例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