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并购(Direct M&A/Direct Merger and Acquis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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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并购就是由收购方直接向目标公司提出所有权要求,双方通过一定的程序进行磋商,共同商定完成收购的各项条件,在协议的条件下达到并购的目标。
直接并购又可分为前向(Forward)与反向(Reverse)两类,区别在于前者的存续公司是买方,后者卖方仍然存续。
向前并购是指目标公司被买方并购后,买方为存续公司,目标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不复存,目标公司的资产和负债均由买方公司承担;
反向并购是指目标公司为存续公司,买方的法人地位消失,买方公司的所有资产和负债都由目标公司承担。并购双方究竟谁存续,谁消失,主要从会计处理、公司商誉、税负水平等方面来决定。
直接并购模式,包括:
2、外资通过换股的方式直接并购上市公司。
4、上市公司向外资定向增发B股实现并购。
5、国际招标转让资本。
6、资产置换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