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诈骗
电信诈骗(telecommunication fraud)
电信诈骗是指犯罪分子通过电话、网络和短信方式,发布虚假信息,设置骗局,对受害人实施远程、非接触式诈骗,诱使受害人给犯罪分子打款或转账进行非法侵占他人财物的犯罪行为。
从2000年以来,随着中国金融、通信业的快速发展,虚假信息诈骗犯罪迅速在中国发展蔓延,借助于手机、固定电话、网络等通信工具和现代的网银技术实施的非接触式的诈骗犯罪可以说是迅速地发展蔓延,给人民群众造成了很大的损失。
电信诈骗起初是中国台湾不法分子跑到大陆针对台湾群众进行诈骗。随着犯罪手法的不断传播,内地越来越多的不法分子也仿效其手段进行犯罪。除了福建以外,湖南、湖北、广东、海南、河北个别市县的一些不法分子也加入了诈骗队伍。
仅2008年北京、上海、广东、福建这四个省市因电信诈骗犯罪市民损失近6亿元。电信诈骗的范围从沿海逐渐向内地发展,不法分子已经的成为一种社会公害。
- 利用任意显号软件诈骗。犯罪分子使用任意显号软件,冒充电信局、公安局等单位工作人员随意拨打手机、固定电话,显示国家机关的热线号码、总机号码,以受害人电话欠费、被他人盗用身份涉嫌犯罪,以没收受害人银行存款进行威胁恫吓,骗取受害人汇转资金到指定帐户。
- 捡钱、捡贵重物品已邮寄回家,需要分红给同行的人诈骗。
- 诱使回电“骗取”话费。诱使您回电,“赚”取高额话费,一回拨即收费几百元。
- 虚构二手商品转让交易信息诈骗。犯罪分子通过互联网、手机短信发布极具诱惑力的二手车、二手电脑等转让信息,一旦事主遇其联系,即以“缴纳定金”、“交易税手续费”等方式骗取钱财。
- 虚构个股走势以提供信息炒股分红为由实施诈骗。犯罪分子以某某证券公司名义通过互联网、电话、短信等方式散发虚假个股内幕信息及走势,甚至制作虚假网页,以提供资金炒股分红名义,骗取股民将资金转入其账户实施诈骗。
- 虚假中奖诈骗。方通过手机短信发送或者通过互联网发送。受害人一旦与犯罪分子联系兑奖,即以“需先汇个人所得税”、“公证费”、“转账手续费”等各种理由要求受害人汇钱,达到诈骗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