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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哲学是广泛传播于西方各国,并贯穿与20世纪的哲学流派.一种试图用生命的发生和发展来解释宇宙,甚至解释知识,或经验基础的唯心主义学说或思潮。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流行于德、法等国。它是在A.叔本华的生存意志论和F.W.尼采?的权力意志论、C.R.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和H.斯宾塞?的生命进化学说,以及法国M.J.居约(1854~1888)的生命道德学说的影响下形成的。
生命哲学是对19世纪中期的黑格尔主义(见德国古典哲学)和自然主义或唯物主义的一种反抗。生命哲学家不满意G.W.F.黑格尔?所主张的严酷的理性,不满意自然主义或唯物主义所依据的因果决定论,认为这些思想是对个性、人格和自由的否定。他们要从“生命”出发去讲宇宙人生,用意志、情感和所谓“实践”或“活动”充实理性的作用。他们声明自己并不反对自然科学和理性,只说这些经验或知识不完全,必须提高意志、情感的地位,才能穷尽“生命”的本质。但他们夸大生命现象的意义,把生命解释为某种神秘的心理体验,从而使这种观点带有浓厚的主观唯心主义特色。
生命哲学对现象学的创始人、德国的E.胡塞尔?和主张“信仰意志”的美国哲学家W.詹姆斯?等人均有过重要影响,尤其是存在主义者如德国的K.雅斯贝尔斯?、M.海德格尔?和法国的J.-P.萨特?等人都继承和发展了生命哲学的观点,他们抛弃了“意志”而改用“存在”表示生命的概念。
唯物主义的生命哲学是从十九世纪达尔文《物种起源》所提出的“进化论”开始的,是对生命发生和发展的一系列自然规律的提炼与升华,是理性而客观的哲学。
生命哲学的核心思想是“竞争”,即进化论描述的“自然选择”和“优胜劣汰”。竞争是生命的发生和发展动力。从一个的精子挑战亿万个情敌,拼死夺得与卵子结合的机会而诞生生命,到物种建立自己的势力和家族而繁衍后代的现象;从一个种群以其优势存活,到遍布世界,到因其劣势而灭亡的发展过程——这些生命科学现象,是生命哲学依赖的科学基础。
生命哲学的“竞争论”归纳为:生命以其竞争优势得以存在,生命的发生和发展是一个竞争过程。其在人文水平上升华为:人类社会在生产力优势作用下得到演进,其发展过程是一个斗争和变革的过程——这与历史唯物主义观不谋而合。其在天文学水平上可表述为:宇宙体系有始有终,星体和星系的存在与发展是一个交流和争夺宇宙物质的过程。
唯物主义的生命哲学是一门讲述生命和生命体系(如人类社会、宇宙星系)发生发展过程的哲学,生命以其优势在竞争中存在和繁衍,提醒人们通过不断提升自身和集体的优势在竞争中取得成功,改造生活改造世界。
同时,生命哲学解释了大自然对人类的“讨伐”:人类在自己造就的环境中失去了生存优势,变的不适应,而在“优胜劣汰”中存在灭绝的危机。显然,人类也是生物,人类要在生物适宜的环境中才有生存优势。保护地球生态环境,也是保护我们自己。
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从基因水平更得以看透生命的本质,补充生命哲学观。生命竞争优势源于基因,基因的表达和遗传造就了生命个体的竞争本性。对于生命而言,竞争终归是不可避免的。缺少竞争优势的个体将被其他个体所挤压排斥,缺少竞争优势的种群也将被优势种群吞灭。竞争性在对于人类种群来说存在两个极端:个体欲望与集体道德,两者源于基因,在自然环境下均不可排除。欲望与道德的竞争是人类社会永恒的话题。
生命哲学,其核心思想是“竞争”,它总结的是生命发生和发展的一般规律,其教导人们认识环境的“残酷”而通过改进自身去适应和改造世界,是理性而客观的唯物主义哲学。
科学与生命,是一个关于科学的生命哲学的问题。对这个问题的深入思考和探讨,不仅有助于我们从新的视角来理解科学及其意义和价值,而且也有助于我们从新的视角来理解科学哲学及其存在的问题,从而为科学哲学的发展开辟新的方向和途径。
人们常常将艺术与生命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将艺术的生命等同于艺术家的生命,这个思想无疑是非常深刻的。如果切断艺术与生命之间的关联,那么,我们便很难理解那种称得上属于艺术之魂的东西。然而,人们对科学却很少作类似的探讨。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现代西方人本主义者往往对艺术与生命和科学与生命二者作截然相反的理解。例如,叔本华认为,“艺术可以称为人生的花朵”,相反,科学给人带来的却是痛苦,并且理智愈发达,痛苦就愈深重。导致科学与生命相对立的观点的根源,显然同实证主义和功利主义的科学观密切相关。实证主义者将科学实证地简化为与人无关的纯粹事实,并且拒绝一切形而上的思考和探讨,势必导致科学与生命的分离。功利主义者将科学简单地归结为工具理性和功利价值,则进一步切断了科学与生命的关联。
事实上,无论对艺术还是对科学都可以从两个层面来思考和把握:一个是形而上层面,另一个是形而下层面。一般说来,艺术与生命的契合在形而上层面,并非在形而下层面。在形而下层面,艺术所遇到的同样是诸如操作、练习、实验、技法、技艺乃至是否有实用和功利价值等方面的问题。换句话说,其实艺术也存在着实证的和功利的这一层面,但如果我们从实证主义或功利主义的角度来理解艺术,就很难看到艺术与生命的契合。同样,科学也包括形而上和形而下两个层面。人们之所以看不到科学与生命的契合,关键就在于他们对科学与生命的理解只是形而下的,而不是形而上的,因而触及不到科学的生命和科学家的生命,当然更无法看到科学与生命之间的关联。尽管现代西方人本主义者反对实证主义和功利主义,但他们对科学的理解依然是实证主义和功利主义的,于是,在很大程度上造成对科学与生命问题的曲解。
其实,不仅科学是如此,包括艺术、道德在内的所有文化均是如此。一旦忽视或拒绝对它们作形而上层面的思考,那么,就会导致后现代主义者所说的对大写的“真”、“善”和“美”的解构。尽管人们难以对这种大写的“真”、“善”和“美”作形而下的实证的研究,但是,它们恰恰就是科学、艺术和道德等人类文化与人的生命息息相通的灵魂。而对任何一种文化之灵魂的解构,都将切断这种文化与生命之间的关联,甚至可能走向生命的对立面。
一旦我们从形而上层面来审视科学与生命,上升到科学与生命的最高境界,我们就会发现,科学与生命、科学的生命与科学家的生命之间的完美的契合、交融与合一。科学与艺术一样,也是“生命的最高使命和生命本来的形而上活动”。对于无数伟大的艺术家来说,他们就是为艺术而生的,艺术就是他们的生命;同样,对于无数伟大的科学家来说,他们就是为科学而生的,科学就是他们的生命。正是艺术与生命的完美的契合、交融与合一,才有伟大的艺术;也正是科学与生命的完美的契合、交融与合一,才有伟大的科学。
科学对于生命的意义在于,将科学融入生命,从根本上改变生命的原生态,让生命从量的时间变成质的时间,从而大大提高生命的意义和价值。科学给生命带来无限的乐趣;科学给生命带来别样的体验,这是一种智力探险和挑战者的体验,它激励人们去攀登一个又一个科学高峰;科学给生命赋予神圣的使命,它使生命超越自我,同人类的前途和命运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科学给生命以崇高的境界,这个境界就是不断地追求真善美,并在不断追求真善美的过程中获得自由和解放。
生命对于科学的意义在于,给科学注入生命,使科学不仅是一项为人类创造物质和精神财富的伟大事业,而且是“生命的最高使命和生命本来的形而上活动”。生命给科学带来无穷的动力和魅力,从而使科学具有一种最高尚、最纯洁的生命力;生命赋予科学以崇高的理想和精神,这就是科学的理想和精神,也是科学的生命;生命使科学肩负起神圣的职责和使命,那就是为人类服务和造福于人类;生命永远激励科学向着真善美的崇高境界迈进。总之,正是无数科学家的生命赋予科学理想化的人格,为科学塑造了一种形而上的东西,那就是科学的灵魂。
因此,对科学的哲学研究不仅应当涉及科学的形而下层面,而且还应当触及科学的形而上层面。正如对人的哲学研究,不仅应当涉及人的形而下层面,而且还应当触及人的形而上层面即精神和灵魂一样。没有“生命”的科学哲学往往本身是没有生命的。它将对科学的哲学研究主要定位在可程序化或逻辑化的知识论、方法论和认识论的层面,并且从根本上切断了科学与生命之间的内在关联。这样的科学哲学显然触及不到一系列关于科学的根本性的问题,例如,什么是科学最深刻的内在动力,什么是科学的生命,人为什么要从事科学,科学对生命的意义是什么,生命对科学的意义又是什么等等。要回答这一系列根本性的问题,科学哲学就有必要重新找回生命之根,找回科学的形而上基础——生命本体论,走与生命哲学相结合的道路。
科学哲学与生命哲学的结合,将开辟一种全新的科学哲学。这种科学哲学将充分体现西方思想和东方智慧、科学哲学与人文哲学、形而下研究与形而上探索的结合,真正将自然的发现与人的发现二者有机地统一起来,变成一种以生命为本体的科学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