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德蒙德·胡塞尔(Edmund Husserl,1859-1938):德国哲学家、20世纪现象学学派创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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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塞尔现象学思想的主要观点
1、现象学是一个试图如其所现的那样来描述事件和行动的一个哲学流派。它批评那种只把自然科学所描述的东西视为真实的倾向。现象学旨在就其所有的多样性、全面性以及所有的性质,来重构世界,反对那种以科学主义的哲学为基础的单向度的标准化。
2、胡塞尔派的术语生活世界:我们生活于其中的世界,连同它的日常物件和思想(现象、行动者和语言表达),如其对使用者所显现的那样。因此,和语言使用者一样,使用中的语言也构成了生活世界的一部分。
3、生活世界具有认识论上的优先性。科学不仅在历史上起源于生活世界,而且生活世界是使科学活动成为可能的认识论的前提条件。
4、现象学的任务不仅要描述出现在不同语境之中的现象(工具、意向、同伴等)。它的更深层次的目标是要发现在生活世界中使人类行动(包括科学活动)成为可能的条件。目标是要发现人类行动和合理性的构成意义的条件。
5、萨特在《存在与虚无》中认为自由具有一种构成性的意义。自由具有一种作为行动之必然条件的逻辑地位:说某人行动,就是说某人在这样或那样的意义上意向性地、有意识地行动。自由构成了行动,既正是因为自由,行动才成为可能。
胡塞尔现象学思想的发展
主要以胡塞尔的四部主要著作为路标,绍述了胡塞尔现象学思想的发展路程:从现象学的建立,到先验现象学的转变,交互主体性现象学的提出,生活世界理论的探讨,勾勒了胡塞尔现象学的心路历程。胡塞尔哲学思想的发展可分为 3个时期:前现象学时期(1900年以前)、现象学前期(1901~1913)和现象学后期(1913年以后)。
20世纪初众多的西方哲学家一样,胡塞尔(E·Husserl)也是从数学入手开始其学术生涯的。起初,胡塞尔在大学里学的是天文学和数学,热衷于对数学基础的探求,并在维也纳大学取得了数学博士学位,后来还成为了当时著名的数学家魏尔斯特拉斯(K·Weierstrass)的助手,在这里,魏尔斯特拉斯的人格和学问对胡塞尔有深刻的影响,同时,数学所要求的明晰性和精确性也始终影响着他。对数学基础的探求使他转向逻辑的基础的探求,这种对数学和逻辑的基础的探求使他一步步地进入到哲学的领域。在他的同乡,后来成了捷克斯洛伐克第一任总统的马萨里克(T·Masaryk)的引导下,胡塞尔重返维也纳大学,听了著名的心理学家和哲学家布伦塔诺(F·Brentano)的课,最终在布伦塔诺的影响下,胡塞尔完全地转向了哲学,开始了其一生的“哲学漫游”。他后来回忆说:“我是听了布伦塔诺的讲演之后才决心选择哲学作为自己的终身事业的,这是因为他的讲演使我树立了这样一种信念:哲学也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它也能以最严格的科学精神来对待,而且必须以这种精神来对待。”
正是基于这样一种信念,胡塞尔把建立一门作为严格科学的哲学,从而为其它一切科学奠定一个坚实的基础,作为其终其一生所追求的目标。胡塞尔的一生是典型的德国学院哲学家的一生,就象海德格尔曾经对亚里士多德所做的描述一样,“他生出来,他工作,他死了。”
不仅如此,胡塞尔还视哲学如同他的生命,对哲学有一种献身精神,是一个有着宗教般虔诚的哲学家,为此,胡塞尔为了建立他心目中的严格科学的哲学倾注了毕生的精力,而他自称是一个哲学的“永远的”探索者和漫游者。我们且不管事实上胡塞尔是否达到了他心目中所谓的“作为严格科学的哲学”,也不管别人怎样对胡塞尔的现象学哲学所作出的评价,至少在胡塞尔看来,他的现象学就是这样一门严格科学的哲学,他甚至不无自豪地宣称:“现象学可以说是一切近代哲学的隐秘的憧憬。”
就此而言,我们可以说胡塞尔的现象学仍属于近代西方哲学的传统,而胡塞尔则可能是现代西方哲学家中最后一位传统意义上的 “纯粹哲学家”,盖因在他之后的现代西方哲学家们,几乎没有人象他那样把哲学当成一门严格科学去追求,也没有哪个哲学家再去探寻一种绝对的、永恒不变的基础;相反,他们试图把哲学排除在科学之外,同时去消解作为一切科学的基础。也许,正因为这一点,胡塞尔及其现象学更显其在哲学史上的重要性。
胡塞尔的思想以《逻辑研究》为标志,可以粗略地划分为前现象学时期和现象学时期,笔者基于考察的需要,在这里主要对胡塞尔现象学时期的思想发展作一描述性的绍述。这一简单的绍述则是以胡塞尔的四部主要著作为其“路标”。
(一)《逻辑研究》与现象学的建立
胡塞尔《逻辑研究》第一卷发表于1900年,正是这部著作的发表标志着现象学的建立,“现象学第一次出现在公众面前”。由于这部著作是对心理主义的批判,胡塞尔在这一时期的思想又被称为批判心理主义(反心理主义),胡塞尔自己则称这个时期的思想为“描述心理学”的现象学。
众所周知,胡塞尔发表的第一部著作是《算术哲学》,在这部著作中,胡塞尔试图通过对数学基本概念的澄清来寻找数学的基础,但是,胡塞尔是在对心理行为的描述分析中来澄清数学的基本概念的,这就与当时流行的心理主义哲学思潮相一致。这是一种把数学逻辑规律奠基在心理规律之上的心理主义,它把逻辑把握成为一种思维的艺术,把逻辑规律最终归结经验的心理活动的规律,从而否定逻辑规律的普遍性、绝对性,进而不承认绝对真理的存在。
总之,在《算术哲学》这部著作中所流露的是这样一种观点:逻辑规律奠基于心理规律之中。因此,这部著作一经发表即招来了众多的指责,其中最为重要的批评来自当时著名的数理逻辑学家弗里德里希·路德维希·戈特洛布·弗雷格(Friedrich Ludwig Gottlob Frege),弗雷格在对《算术哲学》所写的书评中指责胡塞尔把数学逻辑规律心理学化。弗雷格的这种指责是完全符合事实的,而胡塞尔显然也意识到了这一点。胡塞尔后来回忆这个转折时说:“然而,思维的心理联系如何过渡到思维内容的逻辑统一(理论的统一)上去,在这个问题上我无法获得足够的连贯性和清晰性。此外,数学的客观性以及所有科学的客观性如何去俯就心理学对逻辑的论证,这种原则性的怀疑就更使我感到不安了。”
因此,一方面由于弗雷格的批评,一方面由于自己研究的深入而对心理主义产生的怀疑,胡塞尔逐渐放弃了他在《算术哲学》中所持的心理主义观点,并因此取消了《算术哲学》第二卷的写作计划。此后,胡塞尔主要研究兴趣就集中在“纯粹逻辑学”上。
这一研究的最终成果,就是标志着现象学“受洗”(即正式出现)的《逻辑研究》,并由此引发了欧陆哲学中蔚为壮观的“现象学运动”。在这部著作中,胡塞尔的矛头针对的是当时依然在哲学界占统治地位的心理主义哲学,这也正是胡塞尔早期自己的观点,因而对这种心理主义哲学的批判其实也就是对自己早期观点的反驳。为此,胡塞尔曾引用歌德的话来形容自己对心理主义哲学的批判:“没有什么能比对已犯过的错误的批评更严厉了。”
胡塞尔指出心理主义哲学的根本错误在于混淆了自然规律和逻辑规律,因为自然规律是关于事实之间的联系的规律;而逻辑规律是关于观念之间关系的规律;自然规律是经验的概括,只有偶然性;而逻辑规律则是先天的原理,具有必然性;因此把逻辑规律归结为心理规律显然是错误的。胡塞尔进一步认为心理主义哲学的这种错误是因为没有区别心理活动和心理活动所涉及的内容而产生的。并因此而断定心理主义哲学必然导致相对主义和怀疑论。可以说,胡塞尔对心理主义哲学的这种批判是极其有力的,“随着这一卷的发表,心理主义这种形式的怀疑论连同有关心理主义的讨论在哲学史上最终被归入了档案。”
通过第一卷对心理主义哲学的批判,胡塞尔指出了逻辑规律的客观性,自在性以及普遍有效性,因此被认为是“拯救了共相的客观实在性”,但也被认为是一种柏拉图式的实在论,这也是弗雷格的立场。但是胡塞尔不愿意采取这样的一种实在论,在随后发表的《逻辑研究》第二卷中,通过他的六项研究中对意识的现象学本质分析,揭示了逻辑对象的观念性,并认为“数”等概念是由意识构成,可以通过“本质直观”来把握。
(二)《纯粹现象学和现象学哲学的观念》和先验现象学的正式形成
随着《逻辑研究》这部著作的发表,胡塞尔确立了在德国哲学界的地位。在《逻辑研究》第二卷发表的那一年,胡塞尔来到了哥廷根大学,同时被教育部建议任命为该校的哲学教授,只是因为“同行相轻”的缘故遭到了哥廷根大学哲学教授们的抵制而被拒绝,但这似乎并没有影响胡塞尔的学术声誉,很快,在他周围就聚集了一批热爱现象学的青年学者,且逐渐形成了一种“现象学运动”。这个时期,胡塞尔经常与“慕尼黑现象学派”和“哥廷根现象学派”进行交流,年轻的现象学开始了它的第一个繁荣期。在这期间,产生了一批有名的现象学者,同时也有大批的现象学著作问世。这些著作大部分最后都汇集在胡塞尔主编的《哲学与现象学研究年鉴》第一卷上(1913年),胡塞尔本人也在上面发表了一步著作:《纯粹现象学和现象学哲学的观念》第一卷。这部著作的发表公开表明了胡塞尔的现象学思想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先验现象学时期。但是,胡塞尔思想的这种变化并没有得到这一阶段的“现象学运动”成员的赞同和理解。相反,在一开始就被他的同伴们指责为是向先验唯心主义的倒退,是在某种程度上的“回到康德去”。这种看法并不是没有道理的。了解哲学史的人都知道,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德国,新康德主义依然占据着德国哲学的统治地位,在这种氛围中的胡塞尔多少是受到了影响的,不过这还是其次;更为重要的是,在《纯粹现象学和现象学哲学的观念》第一卷中到处都可以看到康德的影子,事实上,胡塞尔的先验现象学与康德的先验唯心主义,尤其是其中的“先验想象力”部分存在一定的亲缘关系,关于这一点笔者在后面有详细的考察。
不过,对于胡塞尔本人的思想发展而言,从“本质现象学”(描述心理学)到“先验现象学”的过渡是有其内在的必然性的。胡塞尔在为《逻辑研究》第二版的发表所写的“前言”中有意识地强调了这种过渡的必然性:“《逻辑研究》是一部突破性的著作,因而不是一个结尾,而是一个开端。”
胡塞尔在1935年回忆由于《纯粹现象学和现象学哲学的观念》第一卷的发表而造成的“现象学运动”的分裂时也说:“《逻辑研究》只是一个小小的开端……它只是一条必经之路而已。”我们知道,《逻辑研究》主要是批判当时哲学界流行的心理主义思潮,但胡塞尔在《逻辑研究》中有大量的篇幅是分析意识活动的因素和结构,而且胡塞尔自己本人也称这一时期的现象学为“描述心理学”,同时在《逻辑研究》一书中还大量重复他在《算术哲学》中的研究,这样,给人的影响好象胡塞尔本人自己也没有脱离心理学,或者说现象学仍然是一门心理学,如果这种看法成立的话,那胡塞尔在《逻辑研究》中对心理主义哲学所作的批判就会陷于无效的境地,这显然不是胡塞尔要看到的结果,更不是胡塞尔“作为严格科学的哲学”的目标;另外,胡塞尔在这个时候认为他的现象学的研究对象不是人类的心理现象,而是纯粹的意识;人类的心理现象只不过是纯粹意识的一个实在的例子而已,为此,胡塞尔认为他的现象学应该是一门纯粹的意识论。基于这样的原因,胡塞尔在《纯粹现象学和现象学哲学的观念》第一卷的书名中就运用了“纯粹现象学”来区别他现在的现象学(先验现象学)与之前的“本质现象学”(描述心理学)。当然,这种区分并不只是术语使用上的差别,而在于两者的本质区别。在这部著作的“导论”中,胡塞尔指出:“纯粹现象学是一门本质上全新的科学”,它“不是心理学,而且既不是对其领域的偶然划定,也不是其术语系统,而是本质的基础才是其不能被纳入心理学。不论现象学必定认为对心理学方法具有多大意义,不论它为后者提供的‘基础’多么必不可缺,它本身(已经是一门观念科学)绝不是心理学,正如几何学不是自然科学一样。甚至前一区别比所类比的后一区别更为根本。”
在《逻辑研究》中,胡塞尔谈到了“意向性”,但只是把意向性当成本质直观观察到的结果:所有意识都是关于某物的意识,朝向对象是意识的最普遍的本质。也就是说在这里胡塞尔只是说明意向性是意识的本质结构。然而在《纯粹现象学和现象学哲学的观念》第一卷中,胡塞尔扩展了“纯粹意识”的功能(意向性的功能),它不仅意味着关于某物的意识,而且还构造出意向对象,这就表明意向性不仅具有“朝向性”,而且还具有“构造性”;意向性既是一种能力,也是一种结果。
这样,胡塞尔通过这个转变,就开辟现象学研究的一个新的领域,即“意向对象”领域。而这个转变也是胡塞尔一生思想的第二次转折。同时也由于各个成员对现象学理解不同,“现象学运动”的第一阶段也因此划上了句号。
(三)《笛卡儿的沉思》与交互主体性现象学
1916年,胡塞尔接替了新康德主义者李凯尔特(H·Rickert)的教席,从而开始了他在弗莱堡大学的教学生涯。象在哥廷根大学时期一样,在胡塞尔的身边很快就聚集了一批学生和助手,其中就有著名的存在哲学家海德格尔(M·Heidegger)。并由此开始了“现象学运动”的第二阶段,弗莱堡大学一下子就成了当时“现象学运动”的中心,也是欧洲哲学的中心。1928年,胡塞尔在弗莱堡大学结束了他一生的教学生涯,并把他的教椅留给了他自认为最能继其衣钵的弟子:海德格尔。
不过,胡塞尔并没有因退休而停止其哲学思考,反而其哲学活动更为频繁,其中在1929年2月到巴黎作了两次报告,报告后来经过胡塞尔的扩充并在 1931年以法文首次发表。这部著作就是《笛卡儿的沉思》。与胡塞尔在1927年为《不列颠大百科全书》撰写的“现象学”条目想呼应,他在这部著作里提出了一个重要的概念:交互主体性。从而使“交互主体性现象学”成了胡塞尔在这一阶段的主要特征。“交互主体性”概念的提出也是胡塞尔现象学思想内在发展的必然要求。我们知道,胡塞尔在《纯粹现象学与现象学哲学的观念》第一卷中主要是分析了纯粹意识及其相关物,但也仅仅只是单个的意识及其相关物,“是‘纯粹意识单子’和它构造的世界,因此,关于这个纯粹意识单子的先验现象学在这个意义上仅仅是一门‘先验的自我论’”
这样,胡塞尔似乎就陷入了别人所指责的先验主观唯心主义和极端的唯我论,他自己显然认识到了这一种状况,并委婉地指出这种先验自我论“只是最底层的先验现象学,而不是完整的先验现象学,一门完整的先验现象学显然还包含着由先验唯我论通向先验交互主体性的进一步途径”这样看来,不管是为了回应别人对他的指责,还是为了自己的先验现象学的完整性。“交互主体性”显然是一个必须得到解答的问题。
这个“交互主体性”的问题在胡塞尔那里可以表达为:在先验自我构造出先验的事物以及由这些事物所组成的自然视阈之后,怎样再构造出他人和由他人所组成的社会视阈呢?从现象学的意义来看,这里至少有两个方面值得去考察:一个方面就是, “交互主体性”意味着相对于自我的他我,相对于自我这个主体而言的另一个主体,这显然不再是传统认识论意义上的主体—客体关系,而是一种新型的关系:主体 —主体关系。换句话说,“这里的问题不在于传统的认识论问题:我作为一个主体是否以及为什么能够认识客体?而是一个新认识论问题:我作为主体是否以及为什么能够认识另一个主体?另一个主体如何对我成为有效的事实。”另一个方面,“交互主体性”问题还表现为“我”与“我们”的关系,即个体的“我”怎么与总体的“我们”具有共通性以及他们之间沟通的可能性?我们可以把这个问题进一步明白地表述为:为什么有些东西对于“我”以及“我们”都是有效的,这个时候我们称之为“客观性”,为什么有些东西只对于个别的“我”有效,而对总体的“我们”无效,这个时候我们称之为“主观性”。
总之,胡塞尔通过“交互主体性”问题的提出达到了两个目的。
其一:实现了先验现象学从“单个的主体”到“复数的主体”,从“先验自我论”到“交互主体性现象学”扩展的意图,从而在某种程度上摆脱了“唯我论”和“自我论”的指责。
其二:因为胡塞尔的“交互主体性”表明了各个主体之间存在着某种共通性,从而在某种程度上使客观的世界先验地成为可能。不过,胡塞尔还是认为,先验自我论是“第一哲学”,而交互主体性现象学是“第二哲学”;第一哲学可以依靠自身而成立,第二哲学的成立则须以第一哲学为依据;“第一哲学构成第二哲学的方法总体,它在其方法论证中只与其自身有关。”
(四)《欧洲科学的危机和先验现象学》与生活世界理论
《欧洲科学的危机和先验现象学》是胡塞尔生前出版的最后一部著作,象大多数其它后期的著作一样,这部著作起初也是以讲演的形式出现,后来经胡塞尔和其助手的加工而出版的,这是一部带有总结性的著作,也是胡塞尔著作中相对容易读懂的著作。
从《欧洲科学的危机和先验现象学》的书名就可以表明,胡塞尔开始公开地探讨关于人类历史、政治的“实践现象学”问题。这似乎有点在人们的意想之外,因为了解胡塞尔的思想及其生平的人都知道,在胡塞尔的心中,纯粹理论的问题即使不是全部,那也是占有不可替代的首要的位置。所以“人们完全可以将他称作是一个非政治性的人,他受的教育、他的爱好、他的职业以及他对科学严格性的偏好都决定了他的非政治性。”[17]也许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人们总是把胡塞尔对“欧洲危机”的思考归结为当时外在危机状况的压迫。这也许并不是没有关系的,但是这决不是促使胡塞尔在这方面运思的决定性因素。如果一定要把胡塞尔对“欧洲危机”的研究确定为是对当时外部危机状况的反映的话,那么我们就必须证明:胡塞尔是在欧洲危机状况发生之后,而不是之前就有了危机意识的产生。然而事实表明:“早在20世纪的的二十年代,胡塞尔便已经提出了‘科学危机’和‘哲学危机’的概念和问题。”
因此我们可以这样认为:与其说胡塞尔对“欧洲危机”的思考是出于外在危机状况的压迫,不如说是哲学家在面对理论危机时所产生的对现实危机的超前意识。或者我们可以,胡塞尔在欧洲现实危机出现之前,就已经预言了这种危机产生的必然性。从另一个方面来说:胡塞尔对人类历史,政治问题的关注“更多地是出于理论和方法的需要,而不是出于实践和现实的兴趣。”
于是,伴随着胡塞尔的危机意识,他提出了“生活世界”的概念。这个“生活世界”并不是我们现在的思想家所认为的那样是一个社会哲学概念,在胡塞尔那里它是一个科学批判的概念。就是说,它是胡塞尔开辟的通向先验现象学的另一条道路。之所以要开辟这样一条道路,胡塞尔是基于这样的一种考虑:在这之前的通向先验现象学的道路对于一般读者而言过于深奥和困难。相应于“生活世界”胡塞尔还在某种程度上指出了另外两个世界:科学的世界和纯粹意识的世界。在胡塞尔看来,客观的科学世界已经远离了活生生的主观的生活世界,从而必然陷入一种深深的危机;而摆脱这种危机的唯一出路就是对“生活世界”进行反思,通过观点转换达到纯粹意识的世界。很多著作都把生活世界理论简单地称之为“生活世界现象学”,其实这是不严格的。因为在胡塞尔看来,“生活世界”是在自然态度中的世界,因而是一个必须得到还原的世界,它只是先验现象学的一个“前史”,而从“生活世界”向“纯粹意识世界”的转变就是从自然态度到哲学态度的转变。当然 “生活世界”相对于另外两个世界而言,还是具有某种奠基性的地位,不管是客观的科学世界还是纯粹意识世界,它们都得以“生活世界”作为前提。
通过前面的绍述,我们知道胡塞尔“生活世界”理论的提出,其实质性的原因在于理论上的意向,而非现实的压迫;因此胡塞尔是想通过对“生活世界”概念的分析是为了在先验的态度中去发现纯粹意识及其相关物的本质结构。但是,由于前面所提到的曲解,胡塞尔这一方面的运思努力往往成了别人批判的对象。相反,他们继承的是胡塞尔的“生活世界”理论中被认为是出于实践目的的部分,这也许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解释“现象学运动”从来就是复杂而不可能定于一致的原因,可能也正是因为如此,现象学才能在其百年之后依然浩浩荡荡的往前推进,焕发出更大的理论魅力。
胡塞尔一生有许多巨著,其中重要的著作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