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消费贷款(Automobile Consumption Loa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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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消费贷款是指贷款人向申请购买汽车自用或租赁经营的借款人发放的人民币贷款,实行”部分自筹、有效担保、专款专用、按期偿还”的原则:借贷双方应根据此原则依法签订借款合同。
凡在各地有固定住所、具有当地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身份包括蓝印户口,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和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单位。
各地注册汽车消费贷款只能用于购买由贷款人确认的经销商销售的指定品牌国产汽车。目前主要品牌是桑塔纳、捷达、红旗、富康、夏利、奥迪等。
2.有当地常住户口或有效居民身份,有固定的住所;
3.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持有与贷款人指定经销商签订的指定品牌汽车的购买协议或合同;
5.提供贷款人认可的财产抵押、质押或第三方保证,保证人应为贷款人认可的具有代偿能力的个人或单位,并承担连带责任;
6.购车人为夫妻双方或家庭共有成员。必须共同到场申请,一方因故不能到场,应填写委托授权书.并签字盖章;
7.在贷款人指定的银行存有不低于首期付款金额的购车款;
8.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1.在当地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出租汽车公司或汽车租赁公司应具有营运许可证;
2.在工商银行开立户,并存有一定比例的首期购车款;
3.信用良好,收入来源稳定,能够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4.提供贷款人认可的财产抵押、质押或第三方保证;
5.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我国汽车信贷消费的模式主要有三种,即以银行为主体的直客模式,以经销商为主体的间客模式和以非银行金融机构为主体的间客模式。
1.直客模式
直客模式是银行对客户信用进行评定后,与客户签订信贷协议,客户以贷款额度选购自己满意的汽车,银行直接面对客户。
直客模式采用银行、保险、专业资信调查公司、汽车经销商甚至律师紧密合作的方式,银行起中心作用,负责指定律师机构出具客户资信报告,要求客户在指定保险公司购买保证保险,在指定经销商处购买车辆。其优势在于“一站式服务”,客户获得车贷额度,选定车型之后,到银行交清首付款,签署贷款合同之后便可提车。客户还可以享受银行车贷中心提供的如汽车维修、汽车救援、维修期间提供代用车及汽车租赁等一系列增值服务。 该模式采取的是个人信用、第三者信用担保和有价证券质押担保,风险由银行与保险公司承担。
2.以经销商为主体的间客模式
以经销商为主体的间客模式是由汽车经销商或保险公司向贷款购车人提供全程担保,以经销商自身资产为客户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并负责对贷款购车人进行资信调查,帮助购车人向银行申请贷款,代银行收缴车款本息,购车者可享受到经销商提供的“一站式”购车服务。
在这一模式中,经销商是主体,与银行和保险公司达成协议,负责与消费信贷有关的一切事务,直接面对客户,风险由经销商与保险公司共同承担③,银行只是提供资金,不承担风险。
而由于激烈的竞争,这种模式的新发展是客户无须购买保证保险,经销商独自承担全部风险。
3.以非银行金融机构为主体的间客模式
非银行金融机构是指汽车金融服务公司和直属国内汽车厂家的财务公司。与银行从贷款中获利不同,其提供服务的目的是加速所属厂家汽车的销售,提供增值服务,从而使整个集团获利。
这种模式由非银行金融机构组织对购买者的资信调查、担保、审批工作,向购买者提供分期付款。
汽车消费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购车款的80%,具体按以下情况区别掌握。
1.贷款额度
以贷款人认可的质押方式申请贷款的,或银行、保险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借款人应白筹不低于购车款20%的首期付款,贷款最高额不得超过购车款的80%:以所购车辆或其他财产抵押申请贷款的,借款人应自筹不低于购车款30%的首期付款,贷款最高额不得超过购车款的70%:以第三方保证方式申请贷款的(银行、保险公司除外).借款人应白筹不低于购车款40%的首期付款,贷款最高额不得超过购车款的60%。
2.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含5年),并根据借款人性质分别掌握。对出租汽车公司或汽车租赁公司,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含3年):对其他企业、事业单位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含2年):对个人贷款期限一般为3年。
3.贷款利率
汽车消费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执行。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的,按合同利率计息,遇法定利率调整,利率不分段: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下年初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水平。
1.借款人需要提供的资料
(1)对自然人需要提供的资料包括《汽车消费贷款申请书》(自然人);个人及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原件;贷款人认可的部门出具的借款人职业和经济收入的证明;与贷款人指定的经销商签订的购车协议或合同;不低于首期付款的银行存款凭证;以财产抵押或质押的,应提供抵押物或质押物清单、权属证明及有权处分人(包括财产共有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有权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由第三方提供保证的,应出具保证人同意担保的书面文件,有关资信证明材料及一定比例的保证金;以所购买车辆作抵押物的,应提供在合法抵押登记和有关保险手续办妥之前贷款人指定经销商出具的书面贷款推荐担保函。
(2)对法人需要提供的资料包括《汽车消费贷款申请书》(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身份证复印件、《贷款证》;经审计的上一年度及上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或财务状况变动表;经办行会计部门开出的购车首期款存款证明;与银行特约经销商签订的《购车合同》;如果抵押或质押方式,需提供抵押物、质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文件,抵押物还需提交所有权或使用证权书、估价、保险文件;质物还提供权利凭证。
2.贷款程序
(1)借款人与银行指定特约经销商草签《购车合同》,凭此《购车合同》到银行指定经办行填写《汽车消费贷款申请书》,同时提交有关资料。
(2)银行经办行按内部审批程序审批,同意发放的,借款人应按经办行要求办理借款手续,经办行向经销商出具《汽车消费贷款通知书》。
(3)特约经销商在收到《汽车消费贷款通知书》后,借款人即可在经销商处办理缴税费及领取牌照等手续,并在《汽车消费贷款通知书》所规定的时限内,将所有购车发票、各种税费原件及行驶证复印件等凭证直接交予经办行。第四步:经办行在收到购车发票等凭证后,通知借款人办理支用手续。贷款连同首期款一起转到经销商账户上。
例如通过中国工商银行进行汽车消费贷款,流程图如下:
借款人应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日期、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如借款人提前偿还全部贷款,应提前15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征得同意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贷款本息按月(季)偿还,每次偿还本息额为:
贷款本金/还本付息次数+(贷款本金-已归还本金累计数)×月(季)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