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永续利用(Sustained Yield of Forest)
目录 |
森林永续利用是指通过科学经营林业生产和合理调整,发挥森林的再生作用,使森林周而复始地得到均衡利用。也称“永续经营”、“永续作业”。
实现森林永续利用必须从现实森林的具体情况出发,确定合理经营和合理采伐措施,把它的结构秩序逐步调整到符合森林永续利用的要求上。实现森林永续利用的条件包括基层林业单位的内部条件和外部条件,内部条件主要指森林资源即林地和林木两个方面,林地条件指森林所占用土地的数量条件与质量条件,林木条件包括林木种类(树种),林分结构以及林木蓄积量和生长量情况等。外部条件是指基层单位以外影响实现永续利用的一些条件,这些外部条件大多是带有社会经济性质和国家(或大区)计划性质,可以归纳为两方面:一是经营水平,二是国家计划,主要表现在政策法规上是否反映出森林永续利用的要求。实现森林永续利用要求做到“越采越多,越采越好,青山常在,永续利用”在组织林业生产中不能忽视森林的多种效益,影响森林的生态平衡,以实现向多效用的永续利用发展。
1.从理论上认识保护森林,实现森林永续利用
森林永续利用是经营森林的最终目标,其实质第一,从经济意义上看,它必须在简单再生产基础上进行扩大再生产,以创造更多的经济价值,以满足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客观要求,这就要求林业也不断地向前发展,森林蓄积量不断增长。第二,在现在的科学技术和集约经营条件下,森林生长量和收获量可以逐步提高。第三,从保持森林生态环境及发挥森林多种效益上看,森林永续利用的概念不能单纯地停止在木材生产上,而且应该发挥森林多种效益的作用。
2.从森林的直接作用和多种效益看保护森林的重要性
森林的直接作用是它提供主副产品——木材和林副产品,以支援经济建设及人民生活的需要。如:1m3木材可制200kg纤维,等于0.5hm2棉田1年的棉花产量;森林可豢养许多动物,如:鹿、狍子、东北虎等等,森林下可生有许多名贵的药材,如:人参、刺五加等。
森林可以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当雨水落到茂密森林上时,能截留15%~40%的降雨量,由于森林的截留作用,减弱了地表径流,大大降低了雨水对土壤的侵蚀,保持了水土,我国已建成的“三北防护森体系”及“长江中下游防护林”就是这方面的一个有力例证。
森林还能调节气候,净化空气,防止大气污染,改善环境。每公顷阔叶森林在进行光合作用后,每日向空气中释放730kg氧气,足够973人的日需氧量,能吸收1t二氧化碳,以净化大气。
实践证明,森林给人类带来的好处是多种多样的,除以上几种作用外,还有它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中分布最广、最为发达、最丰富的生态系统,根据中科院的材料,森林每年所产生的有机物,约占陆地生态系统生产总量的7O%,所以,在整个生物圈中,在维护和改善自然界的生态平衡中,森林是个整体,是人类生产活动的重要保障,所以要保护森林,实现森林永续利用。
3.从历史的发展看保护森林的重要性
建国初期,我国旱涝灾害严重的黄河中游,东北西部和华北,西北风沙危害地区,过去都是林茂草丰的森林草原地区,人类活动反复破坏森林植被,到解放初期,荒山荒地和沙漠占全国土地面积的41%,严重的水土流失面积约有150多万km2,很多地区风沙、旱、涝自然灾害严重。为改变这种状况,解放初期,党和政府提出“封山育林,绿化祖国”,并在长白山林区的规划设计中提出了永续利用森林资源的原则。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要求发挥森林的各种有益功能,尤其是森林对环境的保护作用,已引起我国及世界其他各国的普遍重视,对迅速恢复已被破坏的森林资源,永续地发挥森林多种效益的呼声越来越高。
森林永续利用也称森林永续收获或森林永续作业等。森林永续利用是林业人认识事物的一种思想,它同其他思想的的形成过程一样,也随着历史的发展而发展。森林永续利用思想雏形出现的很早,但形成完整的木材永续利用体系在18世纪。19世纪到2O世纪中叶,永续利用完成了从木材永续利用到森林多种效益永续利用的过渡,越来越多的人们开始关注森林。森林永续利用思想的发展基本可分为3个阶段。
1.第一阶段是森林永续利用思想雏形阶段
在我国永续利用思想萌芽产生于2000多年前,《孟子》一书中写道:“斧斤以时入山林、林木不可胜用也。”意思是在适当的季节和适当的林木年龄时采伐,其收获是连续的,用不完的。公元6世纪的《齐民要术》中,对经营杨树提出:“岁种三十亩,三年九十亩,一年三十亩,周而复始,永世无穷。”这一论述较《孟子》书中单纯从采伐自然资源视角的论述有明显的进展,已包含有规划设计思想雏形了。从这一时期开始至以后很长一段时间内,森林永续利用思想处于萌芽阶段,在当时的条件下,没有也不可能产生真正的、具有实际意义的完整的森林永续利用思想。因这一时期人与自然环境的矛盾并未激化,自然资源承载能力在生产力水平不高的情况下,可以容易地养活其范围内的人口。这一阶段永续利用思想开始产生,并不断加强,但没有完整的思想和理论。
2.第二阶是木材永续利用阶段
工业革命及以后时期,欧洲的生产能力和人口急剧增长,对自然资源消耗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和数量进行着,作为重要能源森林资源首当其冲,很快就出现了供不应求局面。人们逐渐认识到必须改变原有的森林利用方式,用永续利用思想经营管理森林。到18世纪末19世纪初,木材永续利用的完整定义和相应的森林经营体系逐渐成熟。1795年哈尔蒂希发表了关于森林永续利用思想的论述:“森林经营管理应该有这样调节的森林采伐量,以至世世代代从森林得到好处,至少我们这样多。”并主张大力营造人工纯林。到19世纪德国许多阔叶林都变为人工纯林。1826年德国另一著名林学家洪德思哈根提出了法正林理论,这一针对同龄林经营的永续利用理论的出现完善,标志着在作业级水平上木材永续利用思想的成熟。与此同时哥塔等林学家认为;德国将健康和永续的阔叶林变为针叶林是目光短浅的,将会带来灾害,并失去森林应有的特征。这一看法反映了他们对森林经营应尊重原有森林类型的思想,这同时也是保持森林生态系统稳定思想的雏形。人工针叶纯林和皆伐作业代替了针阔混交林、阔叶林和择伐作业,虽然木材产量有一定提高,但伴随而来的是土壤灰化、地力下降、病虫害加剧。对此许多林学家提出了反对意见。德国林学家提出了异龄林经营的“恒续林”思想,之后又提出“接近自然的林业”理论;法国和瑞士林学家提出了异龄林经营的检查法。这些经营方法的基本思路是:要尊重自然规律,原来是针阔混交林、阔叶林的立地,仍以种植原有树种为好,大面积、长期种植人工针叶纯林危害巨大,是不能永续的。经营森林,尤其是针阔混交林要有良好的结构,例如针阔叶树种的比例,大中小径阶林木蓄积比例、林分总蓄积、生长量等,主伐采用择伐方式。这一阶段永续思想、理论和经营方法形成完整的体系,但主要是木材的永续利用。
3.第三阶段森林多种效益永续利用阶段
从19世纪中后期开始,批评单纯木材生产的呼声日益高涨,尤其是在欧洲林业发达国家的国有林中。哈根曾指出:国有林有对公众利益服务的义务,其森林经营必须兼顾持久地满足人们对林产品和森林多种效益的需求,同时保证将来也能提供至少是相同甚至更多的成果。这是森林多种效益永续利用理论的早期思想。1898年盖耶提出,森林生产的关键在于森林内部起作用力量各方面的和谐,这一思想开启了“近自然林业”之门。2O世纪初,恩特雷斯认为森林生产不仅仅是经济利益,“对于森林福利效益可理解为森林对气候、水和土壤,对防止自然灾害以及在卫生、伦理等方面对人类所施加的影响”,还有好多林业人已将森林永续利用与森林生态系统稳定和健康紧密联系在一起,并积极推进多种效益永续经营。2O世纪5O年代以后,德国、美国、前苏联、罗马尼亚等国政府相继批准了森林多种效益经营政策和法规。这一阶段由单纯木材生产发展为森林多种效益永续利用。
在已往的森林经营管理中,永续利用常常作为一个国家或区域森林经营中的总的原则,但在涉及实现永续利用的条件和经营模型时其空间范围涉及更多是具体的森林资源经营管理的单位,如林业局、林场、森林经营类型等。从以上和前面章节的内容中可以看出,FSY与FSM具有一定的对等性,分清它们之间的关系将有利于森林经营管理工作的开展。它们之间的关系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阐述。
1.思想类型
无论FSY还是FSM,虽然提出的历史年代不同,但它们都是人类如何经营管理森林的一种思想或理论。
2.目标
总目标是一致的,即森林如何为人类的生存与发展服务,为人类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为人与森林(自然的一部分)和谐相处探索实现的途径。
但是任何目标都有时间历史的印记。当自然资源的承载能力没有危及到人类生存与发展时,是不会产生完整的、系统的永续或持续思想的。FSY比较系统完整地提出是18世纪,当时的目标是为了解决日益短缺,供不应求的木材,随着时间的发展,林业人逐渐将木材永续利用发展为多种效益的永续利用,后者基本概括了森林对人产生影响的大多数方面。FSY完全是由林业人提出和发展的,但正是由于这一点,就在某些方面出现了“就林业而论林业”的倾向,缺少与区域社会整体相协调、相沟通的情况。可持续发展最初是由环境人士提出的,FSM是根据可持续发展的总战略结合林业的具体情况和森林经营的历史经验而提出的森林经营领域的战略。从目标上看,它们都是为了探索如何进行森林经营才能使森林更好地为人的生存、环境和发展服务之路。
3.内容和判别标准
虽然从总目标上看FSY和FSM并无根本差异,但是它们各自所包括的具体内容和判别标准是有差异的。FSM形成于80~90年代,它是林业人总结了历史上人与森林的关系和森林经营经验而提出的适应当代情况的理论,它继承了人类经营管理森林历史中的合理经验,并根据人与森林关系的现实状况提出了新的内容和判别标准,发展了森林经营的理论。以《蒙特利尔进程》的指标体系为例可以说明FSY与FSM的部分差异。在《蒙特利尔进程》7项标准中,有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森林对全球碳循环贡献的保持2项内容,在FSM提出以前,有人提及,但它们不是森林经营中的热点问题,因此在FSY理论中较少提及这2方面的内容。在FSM出现之前涉及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森林对全球碳循环贡献内容的论述中也缺系统性和完整性。如现在生物多样性理论一般都包括物种多样性、遗传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多样性内容,《蒙特利尔进程》中还有8条相关的指标用以评价这3种多样性的状况。但是在18~20世纪中叶的森林永续利用理论论述中,曾有人提到生物多样性的部分内容,但不全面也无判别指标。在森林对全球碳循环贡献的问题上更是如此。温室效应和异常灾害性气候的加剧,使人们认识到这种状况将给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带来极大的危害,而森林是最大的陆地生态系统,有巨大的生物产量,是最大的碳贮库,必需保证足够的森林数量,减少煤、石油等矿物能源的消耗才能稳定大气中的CO2含量,达到缓解和降低温室效应,这在森林永续利用的理论中是较少提到的。
综上所述,FSM是人与自然关系和人类经营管理森林历史上的一种新思想和发展观,它继承和发展了森林永续利用的思想,它在森林经营利用中所继承的是“连续”或“继续”的合理内核,而发展的是森林对于人类生存与发展的重要性认识,以及实现森林经营利用中“连续”或“继续”的途径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