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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循环经济的定义可以界定为以生态学理论和可持续发展理念为指导,由政府部门、旅游企业、旅游者和社区群众共同参与,从旅游资源开发、旅游项目设计到旅游者消费和旅游企业经营整个过程,以科技创新为支撑,以制度创新为先导,以文化环境为依托,以能源的低消耗、旅游污染物的低排放、旅游资源的持续利用、旅游废弃物的资源化为特征,在减量化(Reduce)、再利用(Reuse)和再循环(Recycle)原则的基础之上,推动建立集约型旅游经济增长,最终实现永续发展的一种旅游经济发展模式。[1]
1.注重旅游业环境的改善和旅游资源的保护,是旅游业持续稳定发展的基础。
2.利用高新技术优化系统结构,按照“资源—产品—消费—再生资源”反馈式循环模式,实现环境和经济的共赢。循环型旅游业要求旅游业中的各项经济活动与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各种资源要素成为密不可分的整体,实现旅游经济数量的增长和整体环境质量的改善协调一致,实现GDP(GNP)的“绿化”,从而成为一种崭新的发展途径和模式。
3.延长旅游业生态产业链,与相关产业形成协同发展的产业网络。
循环经济延伸了传统的直线经济发展模式,组织成一个物质反复循环流动的过程。对于旅游业来说,它延长了旅游业生态产业链。
1.行为主体
旅游循环经济的行为主体主要有三部分组成,即政府(旅游公共管理部门)、旅游企业(旅游饭店、旅游景区、旅行社等)和社会(旅游者、旅游地居民)。这三个主体对旅游循环经济的发展分别起着不同的作用。政府部门主要是进行政策支持,即编制旅游循环经济中长期规划,出台发展和支持旅游循环经济的鼓励政策。而旅游企业主要是实践清洁生产,并进一步推动旅游废弃物的合理循环使用以及有效处理,旅游消费者和旅游地社区居民是旅游废弃物的主要排放者,这两者应从思想意识上高度重视实施旅游循环经济的意义,并用行动减轻对旅游地环境的压力。
2.基础条件
旅游循环经济发展的基础条件由旅游循环经济的理论基础、相关科学技术、发展资金和基础设施等组成,它是保证旅游循环经济活动得以开展的根本保证。目前,旅游循环经济在理论基础研究上还处在起步阶段,可以通过推进旅游循环经济的分析方法、运行系统、发展模式、评价指标等方面的研究,构建具有旅游产业特点的循环经济理论体系。由于旅游循环经济是以资源高效利用和环境友好为核心的新型旅游业发展模式,故此还需要先进的科学技术条件作为支撑。这些技术主要包括可持续旅游规划与设计技术、旅游资源利用与保护技术、绿色环境技术、绿色建筑技术、旅游垃圾无害化处理技术和旅游环境检测技术等。
3.创新制度
创新制度是维持旅游循环经济有效运转的制度保障。目前,我国旅游循环经济在制度层面的建设相对落后。
旅游循环经济制度创新包含三个层面:①旅游循环经济的法律创新。在法律创新过程中,只有进行包括专门的旅游循环经济法律创新和其它相关法律创新,并促使国家法律、行政性法规和地方法规协调统一,形成一个有机整体,才能充分发挥法律体系的整体功能。②创新旅游循环经济的产权制度。不仅要明晰界定旅游资源和旅游环境产权归属,实行资源环境产权多元化经营格局,还要明确旅游资源和旅游环境产权主体的权利边界,理顺各产权主体的权利和利益关系。③创新旅游循环经济的激励制度。主要通过税收制度创新、财政、金融制度创新和保证金制度创新等激励措施鼓励旅游循环经济项目。
4.文化环境
文化环境为旅游循环经济发展提供文化和观念上的支撑,包括人们的环境意识、环境道德、社会的旅游环保氛围等软环境和旅游循环经济活动开放竞争的外部环境。环境意识、高尚的环境道德和良好的环境氛围不仅可以弥补旅游循环经济发展制度创新的不足,还可以提高旅游者和旅游地居民对环境的认识意识和参与能力,实现道德、文化、观念、知识等方面的全面转变,使其自觉参与到旅游循环经济的过程之中。开放公平的竞争环境一般包含以下几个方面:要素配置市场化、资源开发全球化、商品交易国际化、要素组合效率化、发展模式集约化、运行监管法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