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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是指农业社会化生产过程中,人们(农民)为了实现特定的目标,按照新的原则、规范而形成的区别于以往农村组织的新型团体。
新型农业社会化组织是农业生产的可靠保障,是农业社会化、现代化的基础性组织。农业现代化的实现,要求整个农业必须有一个合理的布局,逐步实现区域化、专业化生产,不断提高农业生产的社会化水平。在这个布局、提高和实现的过程中,人的作用是关键性的。说到底,农业的现代化即是人的现代化、农民的现代化。而新型农业社会化组织的建立和发展为新型农民的成长提供了实践平台。从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农业现代化的进程来看,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与市场的完善,农业生产社会化的组织化程度呈现出不断提高的趋势。
(二) 为农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我国农业的发展方向必然是可持续的现代化农业。农业生产、生活的可持续也就是要促进农民之间及农民与其所面对的农业生产、生活环境之间的和谐。在农业社会化的组织中,广大农民应不断提高生态意识和可持续发展意识。
(三) 完善乡村治理机制的重要举措。“乡政村治”是指国家在乡村一级设立乡村基层组织,依法对乡村进行行政管理,乡镇以下的村实行村民自治,村民依法行使民主自治权利。这种治理模式,使村成为基层民主的组织载体,使之与农民经营权的取得和经济发展相适应。
(四) 提高我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战略选择。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世界各国的市场农业必然在农业国际化的总体趋势下存在和发展。而农业国际化的内容又具体包括农业生产的国际化、农业资本的国家化、农业技术的国家化、农业市场的国际化以及农业组织和管理规则的国际化
(五) 维护农民权益的组织保障。当前,我国的市场经济逐步发展、社会结构深刻变革,农民权益问题表现得越来越突出,侵犯农民利益、危及农民权利的事件时有发生。造成这种现象和问题的原因有很多,其中,农民组织程度低、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不完善是较为重要的因素。
(一)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是关键。思想的解放和观念的转变是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的关键。开展当前的农村工作特别是发展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必须继续深刻推进思想解放,实现“小农意识”向“现代农民意识”的转变。
(二)完善管理体制,依靠制度建设是根本。制度建设是带有根本性的。新型农业社会化组织建设应重视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逐步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存在的体系不健全、对行政过于依赖、运行机制不顺畅等问题,主要是由于服务组织内部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外部缺乏统一引导造成的。
(三)一切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是保证。应该有意识地从自身的实际情况出发,做到因村制宜。商品经济比较发达的村,在村级服务组织的建设上可以有较高的定位;相对比较落后的村,在村级服务组织的建设上则应该以为基础性生产服务为主,探索综合性服务的新方法、新路子。
(四)依靠科教兴农,打造现代农民是着眼点。20世纪80年代,中央不断强调和落实建立为农民服务的科技推广体系和教育制度,所以,农业技术推广组织相对健全。教育制度和科技推广是科教兴农的两个着力点,也是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的智力支持和技术保障。人才队伍建设是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核心。农业社会化生产所需要的农机、农技、植保、农电等专业服务队伍,村级服务组织所需的事业心强、专业技能精、管理能力强的干部队伍,联营服务组织所需的富有信息意识、知识水平高的现代农民等,都离不开科教的普及。同时,教育培养的新型人才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中坚力量,起到提供服务和推广科学技术知识的作用。
(五)维护农民利益是目的和价值归宿。科学发展观视阈下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应始终坚持“以人为本”,这就是说,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要做到一切服务和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维护农民利益,支持和鼓励服务组织“民办、民管、民受益”。从操作层面来说,应正确处理各类服务组织与农民利益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