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接受代购业务简称代购业务是指商业企业接受其他单位委托,代为购买商品的业务。
如基层供销社受县专业公司委托收购某些农副产品或废品.信托企业为其他单位代购某种商品、物资、设备,商业部门为外贸部门代购某些出口商品等。企业代购商品时,应与委托单位签订合同或协议,规定代购商品的品种、数量、价格、代购时间以及货款、代购费用和手续费的结算办法等。
在商业会计中,对于不垫付资金的代购,一般不作为购、销处理,代购的商品在“代管商品物资”表外帐户登记,手续费收入作为其他收入处理。对于垫付资金的代购业务,习惯上作为购、销处理。对费用可采用费用包于和费用向委托单位实报实销两种方式处理。
代购业务主要适用于商业批发企业和信托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