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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管商品物资是指企业为其他单位和个人代管,所有权不属于本单位的商品物资。如代其他单位保管、运输、加工的商品物资,借入的包装物,收到来源不明的商品物资。因拒收代管的商品物资,代国家物资储备部门保管的商品物资等。企业对代管的商品物资,应认真负责,妥善保管。
在商业会计中,代管商品物资在“代管商品物资”表外帐户登记,可同时记数量、金额,也可以只记数量,不记金额。该帐户只记代管商品物资的增、减和结存敬字,不与其他帐户转帐。代管商品物资的明细帐,应按委托单位、个人和代管商品物资的品名分户记载。
代管商品物资是所有权不属于本企业而暂时负责保管或管理的商品和物资。如受托加工、代管、代运的各项商品、物资,因拒付而代供货单位暂时保管的商品、物资,借入的包装物,收到来历不明的商品、物资等。对于代管的商品,物资,要和自有商品、物资一样认真负责地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坏。保管部门设置代管商品、物资保管帐,记载来源、品种,数量。会计部门将代管的商品,物资记入表外科目“代管商品物资”,设置“代管商品物资”明细帐(或备查登记簿),记载其来源,品种,数量和金额。翻代管商品物资”表外科目系单式科目,只记增、减;和结存数字,不与其他科目转帐。收到代管商品,物资记增加,付出代管商品,物资记减少,余额是结存的代管商品,物资的数额。
代管商品物资包括:代其他单位保管,运输,加工的商品物资,借入的包装物,收到来源不明的商品物资,因拒收而代管的商品物资,代国家物资储备部门保管的商品物资等。商业企业设置了。代管商品物资”科目,核算代管商品物资。本科目只记增减和库存结余数字,不与其他科目转帐,即不需用复式计帐法。在该帐目上可以只记数量、金额,也可以只记数量,不记金额。在实际工作中容易出现的问题有,将应记入“代管商品物资”科目的有关商品物资未进行核算,使之形成帐外商品物资,将接受委托单位代销,寄销的商品和接受供货单位移库下放的商品记入“代管商品物资。,记录不及时、不完整,代管商品物资帐实不符,“代管商品物资。明细帐设置不具体、不清楚,对代管商品物资未进行及时正确的管理和处理等。以某单位将供货方发汫:的不符合合同规定质量的商品拒付货款后记入“代管商品物资”科扫,但未及时与供货方取得联系,对代管的商品未根据其特定的要求进行存放、管理,以致出现损坏、被盗、变质等问题。供货方则要求该单位承担一部分损失。查证人员应审阅被查单位的“代管商品物资”帐目的设置与记录情况,并将其与实际代管的商品物资进行核对,并在分析、调查的基础上,检查其有无上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