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合同终止(Technology contract termi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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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合同终止是指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使得合同关系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债权和合同债务归于消失。合同的终止即债的关系的消灭,包括绝对消灭和相对消灭两种情况。
(1)债的绝对消灭,是指该债权债务客观上不再存在,不仅在原当事人之间不存在该项债权债务,而且该项债权、债务也不会在他人之间存在。
(2)债的相对消灭,是指在原债的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消灭,但该项债权、债务却在他人之间依然存在。这实际上是债主体的变更。[1]
技术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依照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后合同义务。后合同义务是指合同履行终止后当事人依照诚实信用原则所负的作为或者不作为的义务,如保密、协助等。在技术合同终止后,作为后合同义务的保密义务特别重要,即使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当事人也应当承担此义务,否则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应当注意的是,合同终止后并不影响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2]
引起技术合同终止的原因主要有:
1.因技术合同已经按约定履行完毕而终止;
2.因技术合同被解除而终止;
3.因技术合同的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而终止;
4.因债务相互抵销而终止;
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情形。
技术合同终止发生以下法律效力:
①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消灭,债权人不再享有权利,债务人也不再负担债务。
②债权的担保及其他从属权利及义务消灭,如担保物权、保证债权、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也随合同消灭而消灭。
③负债字据的返还。技术合同消灭后,当事人得请求返还或涂销负债的字据或者对方出具合同关系消灭的证书。